广告宣传制作 广告宣传采购合同公告(公安县杨家厂镇卫生院2025)
一、合同编号: FWTH4210222500662222
二、合同名称: 广告宣传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 C23090199
四、项目名称: 广告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公安县杨家厂镇卫生院
地 址: 公安县杨家厂镇新正街321号
联系方式:15927842713
供应商(乙方):公安县时代元素广告印务部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新天地3-151商铺
联系方式:130353016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告宣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5000
合同金额: 3.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31日;履约地点:公安县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扫描0247.pdf
扫描0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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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制作合同甲方:公安县杨家厂镇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安县时代元素广告印务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协商后,特定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一、甲方将本院的广告宣传交由乙方制作,以实际定做的物品为准,成品样式要与甲方核定的设计图稿相符,并按类别打包送达到杨家厂镇卫生院指定的位置。二、价款包含设计、材料税款、送达指定地点等费用,结算以收到货物的清单明细结算。四、制作及送货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乙方负全责。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六、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方:乙方:su合同签订日期:205年6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制作 广告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