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消防维保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zxyybwk001
二、合同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2028年度消防维保合同
三、项目编号:YCZ3137-202501-01F
四、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2、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3、联系方式:07176483495
4、供应商(乙方):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昌区静安路6号尚文科技大厦第23层第A-2号
6、联系方式:158975032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5-2028年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医院提供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42923.83元
5、合同金额:74.29238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30日至2028年06月30日;履约地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西陵院区、江南院区、坝区分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064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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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2028年度消防维保合同.pdf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三此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合同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甲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乙方: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O二五年六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委托单位):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简称甲方)乙方(受委托单位):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维保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伍家院区、江南院区、坝区院区、西陵院区项目服务范围:伍家院区1号楼(门急诊楼)、伍家院区2号楼(儿童医学中心)、伍家院区5号楼(内科一号楼)、伍家院区6号楼(内科二号楼)、伍家院区8号楼(综合楼)、伍家院区行政楼、伍家院区托儿所、伍家院区3号楼、9号楼、消毒供应室、学生公寓等含部分消防设施的建筑、伍家院区教工宿舍12号楼、13号楼、江南院区1号楼、江南院区2号楼、江南院区3号楼、坝区分院综合楼、西陵院区1号楼、西陵院区2号楼、西陵院区3号楼、西陵院区4号楼、西陵院区5号楼、西陵院区6号楼、西陵院区7号楼、西陵院区8号楼、西陵院区辅助楼、西陵院区高压氧舱等包含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确保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进行日常安全巡检服务,消除安全隐患。二、维护保养内容日常维护保养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通讯设备。(一)消火栓系统的维护1.1、室外消火栓的维护1.1.1每月抽查消火栓阀启闭是否灵活,必要时加注润滑油。1.1.2每月抽查消火栓出水口阀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1.1.3每月检查消火栓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被遮挡。1.1.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消大栓进行出水试验。1.1.5每年检查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1.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维护1.2.1每月抽查消火栓箱、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配件是否齐全完好。1.2.2每月抽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门有无漏水。1.2.3每月抽查消火栓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其功能应正常、无故障。1.2.4每月抽查消火栓固定是否牢固。1.2.5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6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1.2.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2.1每月启动运行消防水泵(稳压泵),检查是否正常。2.2每月抽查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等情况。2.3每月检查系统阀门启闭状态是否正常。2.4每月检查消防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等情况。2.5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及消防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是否有效。2.6每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息反馈情况。2.7每月检查水泵接合器的完好性,信息反馈情况。2.8每季度检查报警阀组的功能是否完好。2.9每季度检查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的启用状态是否正常。2.10每年检查水源的供水能力。2.11每年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2.12每年检查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2.13每年检查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2.14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誓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2.15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2.16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及时更换。2.17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2.18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2.19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2.20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2.21每季度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防烟排烟系统的维护①每月手动,自动启动运转防、排烟风机,检查工作状况是否正常。②每月手动、自动启动,复位挡烟垂壁,检查工作状况是否正常。③每月手动、自动启动、复位梯烟窗,检查工作状况是否正常。④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防火阀,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是否可靠。⑤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排烟防火阀,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是否可靠。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送风阀(口),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是否可靠。⑦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排烟阀(口),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是否可靠。⑧每年检查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4.1每月度采用专业检测仪器分期分批检查探测器的探测功能是否正常。4.2每月度检查火灾警报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4.3每月度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4.4每月度对主用电源和各用电源进行自动切换,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4.5每月度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检查控制和显示功能是否正常。4.6每月检查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断功能是否正常。4.7每月检查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4.8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每季度进行1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4.9每年对防排烟设备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4.10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4.11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4.12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四次。4.13对火灾自动报整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4.1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4.1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五)灭火器定期检查、维修。(六)应急照明及疏散标示系统(1)定期检查维修。(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七)气体灭火系统/装置;(1)气体主机a.对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每季度进行1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2)每年对整个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一次模拟测试,断开所有气瓶,接上继电器,模拟火灾,观察主机、放气指示灯、声光等是否正常。(八)消防广播系统;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九)消防电话系统;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四次。(十)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1)每年对防排烟设备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2)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3)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4)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四次。(5)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十一)防火卷帘;(1)每季度对防火卷帘上、下移动进行抽查,注意反馈信号。(2)每年要对所有防火卷帘检查一遍。(十二)防火分区对防火分区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维修要求;对上述检查、试验发现的故障以及甲方报给乙方的故障,乙方按规定程序及时修复。三、合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中承诺的维保内容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742923.83元。单价0.37元/m,维护总面积669300.75m。2.付款方式:(1)结算周期为每满12个月结算一次,首个结算周期自合同生效日起算。(2)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乙方应出具当期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当期款项。(3)100元及以上相关维修配件费用随每个结算周期据实结算。(4)结算时根据实际维保面积结算。(5)西陵院区、坝区分院、教工宿舍单独开票结算。(6)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7)合同费用的支付和结算办理程序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维保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保人员执业资格证书。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3.乙方到场维保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4.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每月为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提供固定的一次维保,填写维护保养清单。2、乙方人员在维修时要注意安全,如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在合同期内,乙方应确保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和甲方协商预防措施,确保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安全;如需要更换设备,乙方应提供更换设备清单,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无法落实故障设备之更换费用,使设备出现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4.乙方在处理故障时,本着以修复为原则,避免浪费,确实需要更换配件时需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下来的配件必须交甲方回收。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一般维修在当日解决(24小时内),如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在确保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时解决。6.乙方在维保期内,对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要确保检查合格。7.乙方在接管时,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同时报甲方备案。8.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9.若甲方消防设施出现紧急故障,乙方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无条件进行抢修,确保甲方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七、维护保养的其它约定1.在维保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装修、整改等,造成探测器误报及系统设备故障现象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可协助解决问题。2.在维保期间,系统管网等设施需刷漆、补漆,乙方可协助完成,其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新增工程类另行报价。3.在维保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需编程和调试,需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操作,如未经乙方同意,造成系统任何问题,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如因隐蔽工程部分及材质或设备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的各类故障、事故等,乙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可协助问题解决。5.在维保期内,因乙方操作问题或维护不及时造成的各类故障及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乙方人员安排维保人员:杜晨电话13469864573(伍家院区)维保人员:杨晟电话:13227290768(西陵院区)维保人员:吴克勤电话:13477126110(江南院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电话:13972517670在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具体人员,维保人员和项目负责人需持证上岗。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向第三方透漏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及文档的承诺。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反馈至乙方。如乙方接到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对甲方设备故障进行处理每次扣款100元,固定维保每缺一次扣款1000元。3.除不可抗拒原因外,若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无故废除协议,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费用的10%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合同期间如甲方需增加维保区域所涉及费用,可依据本合同面积及费用标准核定后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肆份,申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该合同到期解除或中途解除,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中附件一:《维保服务记录本》;附件二:《宜昌中心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细则记录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修项目及巡查签证单》;附件四:《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消防维保工作考核评分表》都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是今后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实施依据。十二、开票信息及支付方式发票开票信息:发票抬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420500420179764B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江海路支行账号:42201433008050103997支付方式:账户名: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汉阳支行账号:57165752778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953402461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号校友创新中心1406室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壮年氵日期:2025年6月30日经办人:S廉洁协议书甲方(需求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乙方(服务方):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地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间(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二)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四)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合同项目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宜传费、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2025年6月30日经办人页码,1/1(W)营业执照日二维码业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系城国家全业信用914201066953402461(副本)1-1名称湖北易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桂琴营业期限长期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经营范围所武昌区静安路6号尚文科技大厦第23层第A-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法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2号登记机关hici/crti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列Mio/28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消防维保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