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墨玉县鸿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71101000022642044
五、合同编号:11N458181288202510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7800.4
7800.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阿卜力孜·麦提图尔荪
联系电话:13369032587
传真:/
地址: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81288202510601).pdf
合同编号:11N458181288202510601采购单位(甲方):墨玉县扎瓦镇中心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墨玉县鸿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墨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鸿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鸿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鸿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计价方式:项目,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技术人员等级:高级,服务时长:7天以内,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PVC1项7800.407800.40合同总价(元)7800.40合同总价(大写)柒仟捌佰元肆角二、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2.广告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三、服务条款(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1.2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制作提出修改意见。(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广告制作服务。2.2乙方应保证广告制作的质量,满足甲方的要求。2.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广告制作内容进行修改。1/2(三)验收与违约责任3.1广告制作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3.2如甲方对广告制作内容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3.3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广告制作,或广告制作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保密条款4.1双方应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五)合同变更与解除5.1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5.2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六)争议解决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其他7.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墨玉县支行贸易市场支行账号:账号: 3058150104000849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