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桩帽 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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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GDCY25MZGC05007
合同名称: 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6-20 00:00:00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
一、合同编号
GDCY25MZGC05007
二、合同名称
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三、项目编号
GDCY25MZGC05007
四、项目名称
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公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3-2232298
供应商(乙方): 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新村庐山路8号首层
联系方式:15815126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1(项)
1,802,000.00
1,802,000.00
合同金额: 1,802,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万零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
2025年07月01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合同编号: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施工合同书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6月合同书项目编号:GDCY25MZGCO5007项目名称: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2026年6月12日在广东畅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项目编号:GDCY25MZGC05007)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梅州航道所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乙方同意承担该项工程,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及内容本次项目为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项目属性工程,施工地点为梅州航道所松口航道站码头,大埔航道站大麻码头,大埔航道站潭江码头。具体施工内容为:1.松口航道码头在松口航道码头下游靠岸侧斜坡区域增设5座靠船设施(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在码头后方增设1座高水位系缆墩,供洪水期间船舶系缆;在码头下游端部增设1座雷达式自动水位计,用于提前获取水位变化,做好防洪预警;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和1套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新增2处排水沟。2.大麻航道码头在大麻航道码头前沿增设4座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在常水位与码头面之间增设4组自浮式系泊设施,供船舶在中低水位下的靠泊、系缆使用;在码头上游平台处增设1座系船立柱,供洪水期间-1-船舶系缆;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在下游平台后方修缮排水沟1处、沉降修复1项。3.潭江航道码头在潭江航道码头增设4座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二、成交金额和承包方式1.成交金额:人民币180.2000元1.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必须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安全警戒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保险费预留金、暂列金额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清单中乙方存在漏报或不报的,甲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以支付。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属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清单之外的内容变更,按双方确认签证结算。三、工期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进度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每季度完成进度申请进度款。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按完成的比例支付,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5%(含预付款)。3.尾款:支付比例15%,项目完工通过验收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备注:(1)因本项目的费用分2年下达,2025年支付费用为128.9万元,即使2025年度乙方实施项目进度达到支付条件,但支付金额不超过2025年度费用。2026年费用下达到甲方后,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优先支付2025年度满足支付条-2-件的未结进度款)。因上级下达经费时间造成项目费用支付时间滞后,不属违约。(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①合同;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③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④成交通知书;⑤与结算有关的其它资料。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后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甲方因不可抗力、上级审批流程延误或其他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延迟的不属违约。六、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要求1.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乙方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责。2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施工安全资料。4.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水源、通讯资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甲-3-方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人离场清。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配合做好出入管理工作。七、质量要求:1.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2.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八、验收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验收。项目须经甲方和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的验收。验收要求:1.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项目全面完工后,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由乙方按建设单位要求定编制完工资料及相关文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书,项目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因自身原因超过28天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2.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九、保修期服务要求1.本项目除混凝土实体结构之外的设备设施保修期以设备合格证保修期为准,自整体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2.维修响应时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未按合同响应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复,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乙方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保修期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项目开始后应常驻工地管理,中途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2.严禁以疏凌名义违规采砂,否则相关责任均由违规方承担。3.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需积极配合,由审批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本项目所列施工期安全警戒费(通航措施保障费)要求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5.乙方须在本项目施工前购买工程保险,费用已包括在项目总费用。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任-5-一款项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乙方终止合同后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6-甲方(盖章):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盖章):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汽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梅州市公园路39号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新村庐山路8号首层开户名称: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开户名称: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430102520010001银行帐号:4405015812050000178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海花园支行签定日期:205年6月20日签定日期:20年6月20日签定地点:广东省梅州市-7-明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项目名称:船舶安全系泊及投施改造福项目编号:GDCY25MZGC05007单位:人民币/元口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品牌、型号)备注桩帽m41601.586406.32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t0.6566748.554427.05灌注桩根3215800.5647401.41托梁现浇混凝土m4.181350.595645.47托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1.016748.556816.04基础连系梁现浇混凝土m19.321350.5926093.4基础连系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2.9316748.5519780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22.311350.5930131.66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4.0076748.5527041.44桩帽m2.251601.583603.56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t0.6466748.554359.56连系梁现浇混凝土m3.071350.594146.31连系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0.7496748.555054.66剪刀撑!m3.031128.173418.36剪刀撑1混凝土钢筋t0.7046748.554750.98剪刀撑2m0.661128.17744.59剪刀撑2混凝土钢筋t0.1626748.551093.27雷达式自动式水位计套152805280垫层m25.01945.4623645.95植筋t1.618640.7529825.2橡胶护舷D300×300×1500套102245.6722456.7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311804.5355940.43系船柱个72946.8920628.23混凝土调顺m2.48874.342168.36土方开挖m66.7236.662445.96混凝土路面修复m27.57194.875372.57自浮式系缆柱个5522426120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置t2.56311630.5829809.18钢栈(引)桥13680036800钢栈桥栏杆t0.32513015.234229.95钢栈桥爬梯t0.0310808.73324.26混凝土脚踏m0.25917.67229.42走道板m0.61917.67559.78走道板现浇混凝土钢筋t0.1856748.551248.48走道板栏杆t0.24813015.233227.76视频监控项1860086007排水沟件11080010800大麻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品牌、型号)码头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8.641350.5911669.1码头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1.7226748.5511621立柱现浇混凝土m11.141350.5915045.57立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2.8986748.5519557.3靠船柱植筋t0.78718640.7514670.27立柱植筋t1.09218640.7520355.7橡胶护舷D300×300×1500套92245.6720211.03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241804.5343308.72托梁现浇混凝土m6.541350.598832.86托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0.8666748.555844.24系缆墩现浇混凝土m5.371350.597252.67系缆墩现浇混凝土钢筋t0.6266748.554224.59系缆墩植筋t0.19418640.753616.31自浮式系缆柱个8522441792置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t3.90411630.5845405.78系船柱个52946.8914734.45旧栏杆,系船环拆除项12100021000爬梯t0.13310808.731437.56排水沟件116481.0616481.06土方开挖m101.6436.663726.12回填中粗砂m36.3225.878199.08植草联锁块m19.361200.3423238.58视频监控项186008600潭江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品牌、型号)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19.381350.5926174.43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3.9116748.5526393.58植筋钢筋t1.10918640.7520672.59系船柱个42946.8911787.56橡胶护舷D300×300X1500套162245.6735930.72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81804.5314436.24爬梯t0.16810808.731815.87自浮式系船设施个4522420896置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t2.0511630.5823842.69视频监控项18600通航措施保障费(固定费用)项1450000合计:湖802000供应商:广东一港航建设有限公(公章)日期:2025年06月-10-合同谈判备忘录为做好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实施与管理工作,2025年6月20日,甲、乙双方对合同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问题进行了澄清,形成备忘录如下:一、考虑到汛期甲方船舶在松口航道站高水位码头系泊需求,本项目施工顺序为先施工大麻航道码头、潭江航道码头、松口航道码头陆上内容,9月份汛期结束后再实施松口航道码头临水处的结构施工。二、系缆柱滑槽钢板、限位钢板、自浮式系缆柱、橡胶护舷、靠船柱等涉及预埋构件的材料或部件,应先行采购,以免影响工期。三、乙方外购任何材料、设备、部件等,均需由乙方进行采购,并由乙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不能以他方名义或他方账户进行采购或支付,如存在不合规行为,甲方将拒绝支付该部分相关工程款项。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四、乙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常驻工地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0天,中途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五、经双方协商同意,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六、双方同意:本备忘录成为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备忘录与合同文件相冲突时,以本备忘录为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李继宝日期:0.6.20日期:2025.620-11-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持有效的证件,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须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修订成册,合同签订后7天内上报甲方及监理人。制度上墙,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安全台帐和档案,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将安全台帐和档案装订成册,作为完工验收资料。5.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3-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乙方必须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严格按照《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13.乙方应对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仪器等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检验许可证明。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14.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水域警示标志和施工船舶夜间警示标志。15.乙方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水运工程爆破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落实爆破警戒和信号措施,做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检验、销毁和再加工等安全管理工作。16.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消防、水下作业、基坑开挖、爆破、不良工程地质及施工通航等制定专项的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报监理人审查同意。甲方或监理人的认可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17.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船舶、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汛、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18.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或其他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实施,监理人的同意不能免除-14-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船机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三、责任约定: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中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注或其委托代表人日期:205年6月20日日期20年6月20日-15-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委托单位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称甲方)与承揽单位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16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乙方(盖章):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梅州航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汽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约日期:20256.20签约日期:20262017合同编号: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施工合同书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6月合同书项目编号:GDCY25MZGCO5007项目名称: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2026年6月12日在广东畅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项目编号:GDCY25MZGC05007)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梅州航道所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乙方同意承担该项工程,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及内容本次项目为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项目属性工程,施工地点为梅州航道所松口航道站码头,大埔航道站大麻码头,大埔航道站潭江码头。具体施工内容为:1.松口航道码头在松口航道码头下游靠岸侧斜坡区域增设5座靠船设施(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在码头后方增设1座高水位系缆墩,供洪水期间船舶系缆;在码头下游端部增设1座雷达式自动水位计,用于提前获取水位变化,做好防洪预警;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和1套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新增2处排水沟。2.大麻航道码头在大麻航道码头前沿增设4座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在常水位与码头面之间增设4组自浮式系泊设施,供船舶在中低水位下的靠泊、系缆使用;在码头上游平台处增设1座系船立柱,供洪水期间-1-船舶系缆;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在下游平台后方修缮排水沟1处、沉降修复1项。3.潭江航道码头在潭江航道码头增设4座靠船立柱(内置自浮式系泊设施),供2艘工作船在洪水汛期的靠泊、系缆;增设2个视频监控感知终端。二、成交金额和承包方式1.成交金额:人民币180.2000元1.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必须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安全警戒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保险费预留金、暂列金额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清单中乙方存在漏报或不报的,甲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以支付。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属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清单之外的内容变更,按双方确认签证结算。三、工期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进度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每季度完成进度申请进度款。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按完成的比例支付,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5%(含预付款)。3.尾款:支付比例15%,项目完工通过验收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备注:(1)因本项目的费用分2年下达,2025年支付费用为128.9万元,即使2025年度乙方实施项目进度达到支付条件,但支付金额不超过2025年度费用。2026年费用下达到甲方后,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优先支付2025年度满足支付条-2-件的未结进度款)。因上级下达经费时间造成项目费用支付时间滞后,不属违约。(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①合同;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③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④成交通知书;⑤与结算有关的其它资料。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后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甲方因不可抗力、上级审批流程延误或其他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延迟的不属违约。六、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要求1.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乙方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责。2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施工安全资料。4.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水源、通讯资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甲-3-方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人离场清。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配合做好出入管理工作。七、质量要求:1.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2.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八、验收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验收。项目须经甲方和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的验收。验收要求:1.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项目全面完工后,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由乙方按建设单位要求定编制完工资料及相关文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书,项目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因自身原因超过28天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2.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九、保修期服务要求1.本项目除混凝土实体结构之外的设备设施保修期以设备合格证保修期为准,自整体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2.维修响应时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未按合同响应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复,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乙方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保修期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项目开始后应常驻工地管理,中途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2.严禁以疏凌名义违规采砂,否则相关责任均由违规方承担。3.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需积极配合,由审批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本项目所列施工期安全警戒费(通航措施保障费)要求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5.乙方须在本项目施工前购买工程保险,费用已包括在项目总费用。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任-5-一款项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乙方终止合同后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6-甲方(盖章):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盖章):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汽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梅州市公园路39号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新村庐山路8号首层开户名称: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开户名称: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430102520010001银行帐号:4405015812050000178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海花园支行签定日期:205年6月20日签定日期:20年6月20日签定地点:广东省梅州市-7-明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项目名称:船舶安全系泊及投施改造福项目编号:GDCY25MZGC05007单位:人民币/元口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品牌、型号)备注桩帽m41601.586406.32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t0.6566748.554427.05灌注桩根3215800.5647401.41托梁现浇混凝土m4.181350.595645.47托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1.016748.556816.04基础连系梁现浇混凝土m19.321350.5926093.4基础连系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2.9316748.5519780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22.311350.5930131.66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4.0076748.5527041.44桩帽m2.251601.583603.56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t0.6466748.554359.56连系梁现浇混凝土m3.071350.594146.31连系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0.7496748.555054.66剪刀撑!m3.031128.173418.36剪刀撑1混凝土钢筋t0.7046748.554750.98剪刀撑2m0.661128.17744.59剪刀撑2混凝土钢筋t0.1626748.551093.27雷达式自动式水位计套152805280垫层m25.01945.4623645.95植筋t1.618640.7529825.2橡胶护舷D300×300×1500套102245.6722456.7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311804.5355940.43系船柱个72946.8920628.23混凝土调顺m2.48874.342168.36土方开挖m66.7236.662445.96混凝土路面修复m27.57194.875372.57自浮式系缆柱个5522426120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置t2.56311630.5829809.18钢栈(引)桥13680036800钢栈桥栏杆t0.32513015.234229.95钢栈桥爬梯t0.0310808.73324.26混凝土脚踏m0.25917.67229.42走道板m0.61917.67559.78走道板现浇混凝土钢筋t0.1856748.551248.48走道板栏杆t0.24813015.233227.76视频监控项1860086007排水沟件11080010800大麻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品牌、型号)码头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8.641350.5911669.1码头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1.7226748.5511621立柱现浇混凝土m11.141350.5915045.57立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2.8986748.5519557.3靠船柱植筋t0.78718640.7514670.27立柱植筋t1.09218640.7520355.7橡胶护舷D300×300×1500套92245.6720211.03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241804.5343308.72托梁现浇混凝土m6.541350.598832.86托梁现浇混凝土钢筋t0.8666748.555844.24系缆墩现浇混凝土m5.371350.597252.67系缆墩现浇混凝土钢筋t0.6266748.554224.59系缆墩植筋t0.19418640.753616.31自浮式系缆柱个8522441792置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t3.90411630.5845405.78系船柱个52946.8914734.45旧栏杆,系船环拆除项12100021000爬梯t0.13310808.731437.56排水沟件116481.0616481.06土方开挖m101.6436.663726.12回填中粗砂m36.3225.878199.08植草联锁块m19.361200.3423238.58视频监控项186008600潭江航道码头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品牌、型号)靠船柱现浇混凝土m19.381350.5926174.43靠船柱现浇混凝土钢筋t3.9116748.5526393.58植筋钢筋t1.10918640.7520672.59系船柱个42946.8911787.56橡胶护舷D300×300X1500套162245.6735930.72橡胶护舷D300×300×1000套81804.5314436.24爬梯t0.16810808.731815.87自浮式系船设施个4522420896置自浮式系缆柱滑槽、限位装t2.0511630.5823842.69视频监控项18600通航措施保障费(固定费用)项1450000合计:湖802000供应商:广东一港航建设有限公(公章)日期:2025年06月-10-合同谈判备忘录为做好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实施与管理工作,2025年6月20日,甲、乙双方对合同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问题进行了澄清,形成备忘录如下:一、考虑到汛期甲方船舶在松口航道站高水位码头系泊需求,本项目施工顺序为先施工大麻航道码头、潭江航道码头、松口航道码头陆上内容,9月份汛期结束后再实施松口航道码头临水处的结构施工。二、系缆柱滑槽钢板、限位钢板、自浮式系缆柱、橡胶护舷、靠船柱等涉及预埋构件的材料或部件,应先行采购,以免影响工期。三、乙方外购任何材料、设备、部件等,均需由乙方进行采购,并由乙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不能以他方名义或他方账户进行采购或支付,如存在不合规行为,甲方将拒绝支付该部分相关工程款项。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四、乙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常驻工地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0天,中途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五、经双方协商同意,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六、双方同意:本备忘录成为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备忘录与合同文件相冲突时,以本备忘录为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李继宝日期:0.6.20日期:2025.620-11-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持有效的证件,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须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修订成册,合同签订后7天内上报甲方及监理人。制度上墙,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安全台帐和档案,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将安全台帐和档案装订成册,作为完工验收资料。5.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3-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乙方必须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严格按照《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13.乙方应对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仪器等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检验许可证明。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14.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水域警示标志和施工船舶夜间警示标志。15.乙方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水运工程爆破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落实爆破警戒和信号措施,做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检验、销毁和再加工等安全管理工作。16.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消防、水下作业、基坑开挖、爆破、不良工程地质及施工通航等制定专项的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报监理人审查同意。甲方或监理人的认可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17.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船舶、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汛、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18.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或其他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实施,监理人的同意不能免除-14-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船机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三、责任约定: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中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乙方: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注或其委托代表人日期:205年6月20日日期20年6月20日-15-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委托单位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梅州航道所(以下称甲方)与承揽单位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16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乙方(盖章):广东一号港航建设梅州航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李继汽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约日期:20256.20签约日期:202620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舶安全系泊及设施改造 桩帽 桩帽现浇混凝土钢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