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数据筛查服务 HIS数据/审采购合同公告(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01101000022367277
五、合同编号:11N77607539220251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卫生院
联系人:田雨
联系电话:15009093020
传真:/
地址: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西幸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607539220251401).pdf
合同编号:11N77607539220251401采购单位(甲方):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4879号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品牌:1次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4879号其他运行维护服务11000.00其他收入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乙方以医保结算规定及国家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文献等为依据,结合乙方基于大数据分析,为甲方提供风险自查服务,审核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合理性。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根据风险自查项目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工作计划。2.甲方应向乙方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支持、信息与资源,共同合作推进项目落地。3.乙方协助甲方提取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留存的信息,经过清洗后进行大数据分析。1/34.甲方作为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审核方,需在本项目的整体目标要求下进行管控,不可提出超出项目管理范畴的不合理要求。第三条合作方式1.依据自治医保局2025年下发的医保违规问题清进行线上的数据分析。第四条费用支付1.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险合规风险自查服务,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费用细则结算。项目具体内容数据筛查服务(线上数据筛查)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HIS数据审核数据交付物数据筛查后出具问题列表清单审核数据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服务次数1次项目服务金额1000元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北京苌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西里支行账号:11050161840000000118第五条变更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时,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第六条协议解除1.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行第七条反虚假宣传条款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民法典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协议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协议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协议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八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2.不可抗力出现时,双方免责,履行合同时间双方协商后进行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瘟疫、自然灾害等。第九条争议解决2/3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送达费、公告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条保密条款1.双方在签订、履行、补充及修改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的所有身份信息及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应按照对己方保密信息的保密程度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外,不得在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擅自透露、披露、泄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就此项目签署的相关保密条款,具体内容以具有法律效益的保密协议为准。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进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服务款项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协议双方签署区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路33号院1号楼103室电话:电话:1350119001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西里支行账号:账号: 1105016184000000011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数据筛查服务 HIS数据/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