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 书椅 单人床 储物柜 书桌 衣柜 方凳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大学附属中学2025)



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胜浦路校区公共室场及东振路校区报告厅家具采购001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91-JZCG-G2025-0008002

二、合同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胜浦路校区公共室场及东振路校区报告厅家具采购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91-JZCG-G2025-0008

四、项目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振路29号
联系方式:18505126707
供应商(乙方):苏州欣欣向荣教学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2号楼2105室065工位
联系方式:138127851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胜浦路校区公共室场家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图书馆家具、餐厅家具、专业室场家具等
主要标的数量:家具一批
主要标的单价:1779900.00
合同金额:17799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2 14:2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2.pdf

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苏大附中胜浦路校区宿舍区域家具采购001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91-JZCG-G2025-0008001

二、合同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苏大附中胜浦路校区宿舍区域家具采购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91-JZCG-G2025-0008

四、项目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振路29号
联系方式:18505126707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兴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香缇商务广场1幢519室
联系方式:13862142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宿舍区域家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 书椅116 张(485*550*815) 2 单人床 116 组(2100*1200*900) 3 单人书桌 116 张(1200*600*750) 4 储物柜 116 只(800*600*2000) 5 单人床(含蚊帐杆)1084组(2000*900*850/) 6 书桌 诺利华 1084人位(1200*600*1550) 7 衣柜 诺利华 1084 只(800*600*1900) 8 方凳 诺利华 1084 只(340*240*42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52320.00
合同金额:37523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2 14:3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因现场不具备进场安装条件的,采购人将书面或邮件通知成交供应商调整履行期限的起算日。交货地点:苏州大学附属中学胜浦校区交货。

采购包1.pdf

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胜浦路校区教学会议办公室场及实验室办公家具采购001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91-JZCG-G2025-0008003

二、合同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胜浦路校区教学会议办公室场及实验室办公家具采购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91-JZCG-G2025-0008

四、项目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振路29号
联系方式:18505126707
供应商(乙方):江苏佳楠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桂街33号凤凰国际大厦2303室
联系方式:138625564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办公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办公室家具、会议室家具等
主要标的数量:家具一批
主要标的单价:1487329.00
合同金额:1487329.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2 14:2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3.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包1:苏大附中胜浦路校区宿舍区域家具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91-JZCG-G2025-0008甲方(项目采购人):苏州大学附属中学联系人: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振路29号电话:0512--62521392乙方(成交供应商):苏州市兴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厚媛单位地址:苏州胥口藏胥路1193号电话:0512-68243477甲方所需(苏大附中2025年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包1:苏大附中胜浦路校区宿舍区域家具采购)经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依法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本合同。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文件一、以下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六)本合同附件。二、采购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产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书椅诺利华规格型号:485*550*815(座高440)116张苏州195226202单人床诺利华规格型号:2100*1200*900床箱高度400116组苏州10701241203单人书桌诺利华规格型号:1200*600*750116张苏州680788804储物柜诺利华规格型号:800*600*2000116只苏州12001392005单人床(含蚊帐杆)诺利华规格型号:2000*900*850/总高15701084组苏州103011165206书桌诺利华规格型号:1200*600*1550(双人位)1084人位苏州7307913207衣柜诺利华规格型号:800*600*19001084只苏州122013224808方凳诺利华规格型号:340*240*4201084只苏州145157180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3752320.00人民币元,大写:叁佰柒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合同金额包括乙方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搬运费、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采购单位指定部门的抽样产品的检测检验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四、付款1、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乙方开户名称:苏州市兴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1102021119000951353苏州市兴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数字钱包ID:0022001292764877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59合同第四条第1款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各采购人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供应商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2、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2.1预付款:车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口有预付款:待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预付款将从第1笔(期)待支付的进度款款项中扣除。2.2进度款:所提供的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通知供货方开具发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尾款,尾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2.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五、交货时间、地点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因现场不具备进场安装条件的,采购人将书面或邮件通知成交供应商调整履行期限的起算日。2、交货地点:东振路校区报告厅家具交货在东振路29号,其余均在苏州大学附属中学胜浦校区交货。六、包装与运输1、乙方应妥善包装货物,适合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乙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包装货物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3、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货物运输。七、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货物的生产、安装、检验检测、调试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0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以及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其它指标。333、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通过货物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合格的,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甲方因合同货物的知识产权原因而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乙方应负责处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6、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货物主张权利。如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处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八、检验与验收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采购文件中设置检测报告相关要求的,应聘请检测机构实施检验、出具检测报告。具体履约验收方案详见合同文本一附件1”九、质保期和售后服务1、乙方对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5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货物生产厂家规定的免费质保期长于本合同质保期,质保期以较长者为准。2、除非因甲方使用不当,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对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货物的免费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一旦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的产品更换到位。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甲方有权直接聘请第三方提供,因此而造成的费用、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4、如因甲方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5、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6、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履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7、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8、乙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质保义务、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聘请第三方提供,因此而造成的费用、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十、月履约保证金1、回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口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优先选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的,应当根据实际逾期期限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8、其他:中标人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9、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十一、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乙方每迟延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履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7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前述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守约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自行取回货物,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费用。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最终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或发生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3、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如有异议,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合同自异议期满之次日起即告解除。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二十四、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十五、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特快专递、邮件或其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签订时确认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六、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系统线上签订电子合同的,则本合同自双方在“苏采云”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签订纸质合同的,则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如签署纸质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相关修改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合同附件丽甲方:名称(公章):的信生签订日期:2025-6.30签订日期:2025.6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 书椅 单人床 储物柜 书桌 衣柜 方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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