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前锋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371819959X2506091882

项目业主: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服务机构: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合同名称: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合同编号:

44011371819959X2506091882

合同总金额:

¥273,09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履约人员:

向家平、张飞、黄俊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服务内容:

按有关规范和规划,结合有关规定及番禺区水务局的要求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附件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pdf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5-07-01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25]JJ049合同编号番水建[2025776号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发包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承包人(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2025年6月27日1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承包人(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经询价,确定承包人为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编号:GZ250614041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地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下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3、建设内容:(一)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含大单元划小单元改造)。对江滨路二街、蚬涌中心工业区、陈涌工业区二区等共11处道路管网空白区或大单元划小单元进行改造。共新建D108×4~D630×8污水管3.99km,新建DN150~1200雨水管3.13km,新建污水一体化泵井1座:(二)新增无开发商小区(散区)雨污分流工程。对新苑大街片区、江滨小区等2个无开发商小区(散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新建DN150~200污水管0.49km,DN300污水管0.68km,新建DN150~200雨水管50m,d300~800污水管220m;(三)公共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对现状错混接点进行改接驳。共新建DN150~600污水管1.92km,新建d300~d800雨水管190m;(四)互联互通工程。共新建d800~D1220×10污水管460m;(五)村居雨污分流。对新洲村、沙湾西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新建DN150~800污水管5.78km,新建DN150~600雨水管(沟)790m,新建雨水立管16.3km,新建污水泵井5座:(六)管网改造工程。重建改造涌边d500污水管道约1.33km并改接驳沿线支管,新建污水一体化泵井1座。(七)新增水浸点治理工程。对南郊大街二十八巷水浸点进行改造,共新建雨水一体化泵井1座,新建d300~800雨水管约24m。二、委托工作内容承包人主要工作任务如下:2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1)按照国家和地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承包人编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批工作;(3)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三、技术质量要求承包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包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编写内容,保证本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在技术上满足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四、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数量及时间要求4.1承包人在接受委托后即开展相关工作,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本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文本1式6份,电子文档1套;4.2在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文本1式6份,电子文档1套。4.3工期:30日历天。五、合同费用下浮后的水土保持编制服务费总金额暂定为:273095.00元(贰拾柒万叁仟零玖拾伍元整)(下浮率:8%);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文件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人工费、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费、审批手续费、工作人员交通同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终合同价以结算评审价为准。六、支付方式6.1合同签订并提交本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后,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给甲方办理请款,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到乙方账户。6.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交付全部最终成果给甲方后,乙方提供结算送审资料给甲方办理结算送审,待结算评审结果出具后,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给甲方办理请款,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结算评审价支付尾款到乙方账户。6.3由于本项目为财政投资,最终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以财政审核为准。3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七、各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7.1.2按时办理请款。7.1.3发包人为承包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7.2承包人责任7.2.1承包人应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及合同约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保证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7.2.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7.2.3及时组织第三方对报告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协助主审单位对报告进行评审,回答专家提问,并及时协助发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报告评审会务费、现场考察费及专家劳务费等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2.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工作指引(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如承包人未达到发包人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2.5承包人提供的成果文件不满足相关文件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或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人应负责修改完善使其满足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费用含在合同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2.6发包人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的,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应积极配合。7.2.7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或未能按发包人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履职的,经行政部门发现或提出问题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此无异议。7.2.8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八、违约责任4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8.1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发包人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承包人未在期限内改正的,承包人须承担本合同暂定价款的2%且不超过2万元的违约金;由于承包人不配合、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不到位等违约行为影响项目推进的,发包人视其严重程度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权利。8.2承包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经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发包人将严格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本合同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并解除合同,暂停或取消承包人一段时间内参与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资格。因承包人转包项目或者违法分包项目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赔偿。8.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服务情况发函约谈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要求法定代表人协调及安排工作,确保工程按发包人要求推进。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谈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暂定价款的10%违约金。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谈累计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发包人有权暂停承包人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建设项目投标资格。8.4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本合同约定或未能按发包人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履职的,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通过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或暂停或取消承包人一段时间内参与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8.5承包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8.5.1认定方式:发包人依据整改通知单、督办通知单、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向承包人发出《违约处理决定书》,违约处理决定以发包人出具的《违约处理决定书》确定的内容为准。8.5.2送达程序:发包人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书送达承包人。(1)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2)承包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3)发包人邮寄送达。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接收邮件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2003室。若承包人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未书面告知的,发包人向前述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5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8.5.3发包人发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书》一经送达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如有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违约处理决定书》。8.6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包人不得以此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导致发包人实际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的追索权。九、保密和知识产权9.1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9.2发包人对提供的资料和承包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成果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承包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9.3承包人提交的成果文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如因侵犯第三方权利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合同解除10.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承包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发包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政策调整或规划调整或征地拆迁等客观原因造成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无需就此对承包人给予赔偿,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清算原则进行结算;(5)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6)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6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10.3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10.4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就解除清算、款项支付以及各方权责等解除事宜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处理。10.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工作交接、成果文件资料移交,返还发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十一、争议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问题,任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维权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十二、其他12.1因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包人应服从建设管理单位管理并配合其开展工作。发包人(建设单位)委托管理的权限、内容、范围等将另行签订书面合同予以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按合同约定代表发包人(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如本项目有建设管理单位,则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有关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或确认等内容,均应按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先由承包人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核确认,再由建设管理单位报发包人(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12.2本合同自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合同各方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12.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各方各执肆份。12.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7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此页为签署页一)发包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6月27日承包人(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统一信用代码:12100000G184653636联系人:向家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2003邮政编码:510611电话:020-85116272传真:020-8711745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01581108053001586签订日期:2025年6月27日8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第二部分附件附件1: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506140414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受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委托,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编码:44011371819959X250609188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零玖拾伍圆整(¥273,095.00元)。服务时限为:工期最长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合同。。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章内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9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6月14日10#NT茶部兴洲温母-开户许可证味首区15810020304405核准号:海编号:5810-07752074道经审核,深江水料委符合开户条件,准予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余超菜账号140015811184530X1586H兴+采湘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前锋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