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2025)



一、合同编号: GZDLJ-YYSB-13
二、合同名称: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采购合同 (油水分离器)
三、项目编号: TC250X06L
四、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打捞局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2356号
联系方式:020-34062112
供应商(乙方):上海势久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芦公路193弄1-159号第40幢全幢
联系方式:021-588541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油水分离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YFM-5
主要标的数量:1套
主要标的单价:396000.00元
合同金额: 39.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油水分离器采购合同.pdf

油水分离器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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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采购合同(油水分离器)签约地点:广州市合同编号:GZDLJ-YYSB-13甲方广州打捞局乙方上海势久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1、合同价格: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396,000.00)(增值税率为13%)。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增值税、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和相关证书费、专利使用费、包装费、保险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试验、验收、培训等)、交货前的仓储费、以及质保期费用等所有费用。3、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格书”。4、付款条件4.1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和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即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118,800.00)。4.2设备发货前,设备工厂检验(FAT)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且甲方收到乙方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即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元(¥158,400.00)。4.3所有设备交付并经甲方代表签字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即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118,800.00)。4.4上述付款如由于国家财政资金未到位的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需要延期付款的,甲方无需支付延期付款产生的利息。甲方将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必要时与乙方协商调整付款比例。4.5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能因本合同生效以后出现物价上涨、汇率变动、税率变动、通货膨胀或政策性变化而调整。第二条交货期、交货文件及交货地点1/51、交货期: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并生效后的95天内将符合本合同和相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所有设备交至甲方指定的国内收货地点。实际交货日期为乙方与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并双方代表验收签字的日期。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交货文件:(1)装箱单(2份)。(2)交货通知/铁路运单(或船运单,各2份)。3、收货单位:广州打捞局4、收货地点:广东省内或甲方指定的国内其他地点第三条包装、运输及装运通知1、乙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及包装费用。设备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能确保运输过程中设备的完好,应具有防潮、防震、防腐蚀等措施,包装标识清晰明确。由于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及交付设备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选择承运商和运输方式并交付设备运输保险费用,由于运输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担合同中设备在交付给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的验收签字前的损毁、灭失及其他一切风险。4、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完整安装妥当,以整机状态交货,如果有个别零件(或配套件)需要在交货时安装到位,由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运转,并确保设备的运行符合“技术规格书”的各项性能参数。安装期间,因乙方过错导致设备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应在发货前5个工作日将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运输方式、运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设备的重量、箱数、箱体的外形尺寸、设备所需的特殊卸货方式以及设备装箱单(专用工具、调试备件和消耗备件分别包装,并在设备装箱单中单独列出)书面通知甲方。第四条验收、交货及保管1、乙方按“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设备性能和技术要求供应设备,甲方按“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设备性能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规范、工艺标准验收设备。按照“技术规格书”规定,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或出现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性能参数偏差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解决,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52、乙方保证本设备(含“技术规格书”中列出的其他配套设备)为全新未使用产品。3、乙方向甲方交付设备(含“技术规格书”中列出的其他物品)、全部设备文件(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证书原件、使用说明书及维护保养手册及完工资料等)和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交货文件。4、甲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交接设备,甲方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为乙方交货。5、在交货地进行试验及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乙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后的30天内(日历天)按照供货“技术规格书”无偿进行整改或提供新品,之后与甲方进行重新验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设备仍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性能参数,甲方仍然拒绝签字确认,认为乙方没有交货,此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6、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存储、保管、日常养护等,因存储、保管、日常养护不当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1、乙方保证本设备的性能、技术规格和品质与本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一致,其质保期为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甲方的任何保修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或电子邮件)在质保期截止日之前提交给乙方。Q备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免费修复(免费更换零件),无法修复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无偿更换新品。专3、在质保期内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因本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源银能履约及时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通过履约保函索回相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2410步索赔的权利。637进在质保期截止日之前甲方没有提出保修要求及不存在保修异议的,履约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15天内(日历天)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凭银行保函索回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报价单不需要得到乙方的认可,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维修费超出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5、在质保期内,因甲方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3/5时修理或提供零件,其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设备到货验收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对受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在产品使用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7、乙方提供设备所涉及的质量纠纷、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事宜应主动与甲方协商解决。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转让其在合同中必须履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或将本合同内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分包给第三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据此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全额退还已收对方款项本金及利息、实物外,还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款3%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期交货视为乙方违约,超过60天(日历天)仍然没有交货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4、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新冠疫情、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展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111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87eQ-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AN商仍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双方签署的“技术规格书”、备忘录、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一起执行,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有不一致之处,以签署时间最近者为准。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商定并达成补充协议。4/54、“技术规格书”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生产制造过程中,乙方如需对“技术规格书”条款进行更改、补充等,须与甲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方可实施。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以及技术资料、软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甲方因此被追究责任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无条件全额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7、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广州打捞局(盖章)湯违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市一支行帐号:3602000109002801011税号:91440101190456526X联系人:黄学艺联系电话(手机/座机):020-34062112日期:2025年7月一日乙方:上海势久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洋泾支行帐号:217080879810001税号:9131011578244756XD联系人:杨玲联系电话(手机/座机):18581248336/021-58854164日期:2025年7月1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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