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001合同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CZZH-C2025-0023004
二、合同名称: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JSZC-320400-CZZH-C2025-0023
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路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
联系方式:13776839005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
联系方式:159516160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000 元
合同金额:1.2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乙方承担 2025-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节能报告项目的评审工作,甲方按照单个节能报告的评审费用 壹万贰仟元整(¥ 12000 元,含税金 6 %)支付乙方项目评审费用。

设备成套.pdf

合同编号: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委托方(甲方):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签订地点:常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对甲方委托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结论负责。二、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服务期1年。三、服务方式甲乙双方就评审服务约定如下:1、甲方收到企业上报的项目节能报告后委托乙方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乙方负责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年本)等文件要求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乙方对评审结论负责。2、乙方承担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节能报告项目的评审工作,甲方按照单个节能报告的评审费用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含税金6%)支付乙方项目评审费用。3、节能评审工作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控制要求执行。四、付款方式服务周期届满后(1年)结算服务费用,由乙方于服务周期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报送费用结算情况,且提供费用结算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至乙方账户,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审批付款时间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节能评审工作的进度、程序和其他情况。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相关文件和要求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应协调解决乙方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5、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支付评审经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和廉政纪律。应恪守“客观、公正、廉洁、高效”评审原则,确保评审公平。2、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按时提交成果文件,并为成果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规的要求。六、其它约定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合同金额10%-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形成补充合同文本,补充合同文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由此发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3、合同经双方审阅,确认无异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签字盖章页)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政编码:213002联系电话:0519-85681093开户银行:账号:代表人:日期:2025年7月1日乙方受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邮政编码:210000联系电话:1780513619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账号:4301010919100367140代表人:黄旭日期:2025年7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