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采购合同公告(邢台市医疗保障局2025)
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7-02
一、合同编号:HBYH2025-15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50541700100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信都区泉北大街997号 联系方式:李彤 供应商:尚多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176号海大商务中心1单元23层2301-2302室 联系方式:王红玲0319-38903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3000 合同金额:293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按照采购需求天数执行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6-30 八、合同公告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尚多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
2025-07-02 采购人:
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业务合同甲日方: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文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997号邮政编码:专054000联系电话:0319-2211016东萤恩黄乙方:尚多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王红玲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176号海大商务中心1单元23层2301-2302室邮政编码:054001联系电话:0319-3890323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业务合同甲方: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乙方:尚多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甲方委托河北奕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2025年度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项目一标段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审计范围(一)内控内审、建立内部控制文件(机关党总支)根据《邢台市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机关党总支需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局内部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基金中心、监控稽核中心8个科室。这一任务旨在规范邢台市医保局内控管理,提升内部监管水平,确保各项活动合规、透明。1、内控内审、建立内部控制文件(机关党总支)(1)聘请第三方进行内控内审,负责科室为机关党总支。(2)根据服务内容,本次审计需要中级会计师(市区内)2名,初级会计师2名,对8个科室进行内审,每个科室为5天(3)根据服务内容,建立内部控制相关文件,需要中级会计师(市区内)2名,服务时长10天:辅助人员1名,服务时长10个月。(二)聘请第三方审计医疗救助工作(待遇科)根据《邢台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待遇科计划聘请第三方对全市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审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此次审计工作共安排12名工作人员,分为3个小组,对20个县(市、区)开展工作。(1)聘请第三方审计医疗救助工作,负责科室为待遇科。(2)根据服务内容,本次审计每个小组需要中级会计师1名,初级会计师3名,三个小组同时对20个县市区进行审核,总服务时长为2个月,预计2天/县市区。(三)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1.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的范围;工作主要方法: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分析。2.服务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进度;有效的工作进度监督机制;阶段性评估和调整方案;沟通和协调方案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流程;人员质量保障措施。4.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措施:后续服务计划;服务响应时01间承诺:服务质量承诺:5.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方案:应急响应时间:技术支持能力:应急保证措施:应急管理制度。6.本标段至少需要5名中级及以上会计师,11名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辅助人员1名。提供人员相关证书。项目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人员。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责任1、被审计单位有责任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被审计单位有责任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及其他需提供的审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资格认定、使用、及结余情况。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按照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准则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3、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合理措施以防范及查明任何舞弊、错误和违规行为,以使数据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4、被审计单位应及时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接触其认为必要的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当乙方认为需要向第三方发函询证时,甲方应同意及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6、协助乙方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与被审计单位各管理层级直接沟通。7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参与相关项目服务的乙方团队成员(非项目所需,乙方不得将资料提供给乙方其它人员或其它第三方人员)。8、作为正常审计程序的一部分,乙方会要求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就可能对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须由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如由授权代表签字,则该代表应持有上述人士的授权书。9、甲方应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医疗救助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被审计单位“医疗救助”基金内控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内部控制、医疗救助工作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应当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总体列报。3.7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医疗救助工作情况中因舞弊、错误及违规行为所引致的重大错报,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47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实施方案、人员和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完成本约定书下的业务,提交真实,客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报告。57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披露。乙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原件资料、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留存或复印。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销毁所有甲方资料副本(包括电子文件),并提供书面销毁证明。乙方应对接触到的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乙方违反该约定的,应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6、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四、审计费用的确定及支付1、本次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93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叁仟元整);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付款80%,剩余金额20%应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以上付款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2、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邮费、宣传资料印制、复印和打印费等)已包含在上条所述的服务费用中,不再额外支付。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工作量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工作量有明显增加或者减少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服务费用。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范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有增加或者减少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服务费用。五、审计报告的出具、使用及审核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依据的合法性、内容的全面性、范围的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问题披露的充分性、出具意见的恰当性、管理建议的建设性和结论的有效性等。2、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仅供甲方使用以及报送给有关的监管部门。在提供或报送审计报告以及后附的财务报表时,甲方不得修改或删减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另外,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或删减后附的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甲方须告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或删减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3.甲方依法享有对报告的修改权(如文字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如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不合格,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修正,超时未完成则甲方有权扣减费用或终止合同。甲方可另行委托机构对乙方报告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义务后终止,但本约定书第四、五、七、八、九条款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7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甲方根据工作雲要不再继续委托乙方进行本次审计业务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业务约定书的权利。2如果出现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服务的情况(包托根据7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服务的情况),7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业务约定书的权利。九、适用法律、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太业务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因本业务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业务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干本业务约定书之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不能解决,双方可选择以下2种解决方式:(1)提交邢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除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执业情况,或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以外,在其他人士提出查阅审计工作底稿要求时,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决定是否让其查阅、复印;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查阅、复印。所有查阅、复印工作都需在乙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十一、验收履约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2、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和程序进行,包括现场检查、测试、检验、文件审查等环节。验收小组应对乙方提供的报告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应及时记录,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后,甲方应组织再次验收。3、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应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应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合同。十二、其他本约定书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有上述条款外的其他约定事项,可进行补充。)(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年6月30日205年6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控内审、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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