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洛川县气象局2025)
一、合同编号:DDXM2024-072-2
二、合同名称:实施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DDXM2024-072-2
四、项目名称:实施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洛川县气象局
地址:洛川县凤栖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29-86472188
供应商(乙方):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民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22-3223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炮
1(批)
¥2,550,000.00
¥2,550,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金额: 2,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二次)合同.pdf
洛川县气象局
2025年07月02日
合同编号:DF-2024-029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实施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DDXM2024-072-2甲方(全称):洛川县气象局乙方(全称):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含安装)人影DF37高炮远程控制系统和自动化火箭发射架(以下简称“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1.项目管理信息甲方向乙方购买(含安装)人影DF37高炮远程控制系统19套和自动化火箭发射架1套。2.合同标的及金额2.1产品名称:人影DF37高炮远程控制系统2.1.1产品型号:DF37XBG2-B。2.1.2产品单价:¥127000.00元/套,购买数量:19套。2.1.3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叁仟元整(¥2413000.00元)。2.1.4产品标配通讯电缆20米,如甲方因作业场地需增加电缆长度,增加部分的通讯电缆单价:220.00元/米。增加部分的费用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5产品安装前,乙方将对甲方指定的改造高炮进行例行的检查、维修,以确保改造高炮可正常使用。检查、维修中如需进行相应的高炮备件更换,乙方需在更换前告知甲方,更换的高炮备件费用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2产品名称:自动化火箭发射架2.2.1产品型号:JDZ-82-422.2.2产品单价:¥137000.00元/套,购买数量:1套。2.2.3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元整(¥137000.00元)。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安装时间、地点及相关改造进程由甲方进行安排。3.2乙方提供安装改造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3.3产品安装3.3.1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3.2安装方式:在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陪同下,乙方派出安装队伍自带工程车辆前往甲方所在地。3.3.3使用培训:乙方应对甲方炮点的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操作该产品,现场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3.4售后服务第1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3.4.1在用户严格遵循使用说明书,正常操作的情况下,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装配等非人力原因引起的产品机件损坏,经乙方质检部门鉴定后,售后服务部门确认后实行质保服务。具体服务如下:整体项目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软件维护、升级(不包含甲方要求添加、更改功能等需要重新开发工作)和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提供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产品如需维修,乙方按标准收取维修费用。3.4.2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组织技术人员判断故障原因,并指导甲方排除故障,如需乙方派出技术人员,乙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甲方现场。3.4.2.1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换件和维修服务。3.4.2.2质保期内,下列情况不在免费服务之列:a、由于用户不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造成产品损坏。b、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外力造成产品损坏。C、火炮在转移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d、用户未经厂家同意,自行拆卸修理造成的损坏。e、用户发现问题,但没有及时排除,仍继续使用,导致产品损坏的。f、用户保管不当导致产品附件丢失的。g、每年的例行高炮年检。h、本产品以外的高炮部件损坏。i、甲方要求添加、更改功能等需要重新开发工作3.4.3非质保期的技术服务3.4.3.1质保期满后,产品出现故障,供货方需按最迅速、便捷的方式进行维修。3.4.3.2需要到现场进行维修的,按更换的备件费、工时费及差旅费收取费用。3.4.3.3需要返厂修理的,按更换的备件费、工时费及往返运费收取费用。3.4.3.4甲方要求添加、更改功能等需要重新开发工作,需与甲方达成补充协议并根据开发工作量收取费用3.4.4售后服务方式3.4.4.1售后服务的方式有电话指导排除故障、厂家到现场维修以及部件返厂维修三种。3.4.4.2售后服务的内容有:售后技术跟踪、故障排除和技术培训。3.4.4.3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8小时内,提供7*8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第2页共8页20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3.4.4.4售后服务联系人刘杉,联系电话:15826785082、0722-3223186。4.验收4.1乙方应保证安装调试后,产品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使用弹药进行模拟作业和验收,乙方安装改造一门高炮后,甲方应当组织人员验收一门,验收合格后填写《人影DF37高炮远程控制系统施工安装验收表》。4.2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4.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5甲方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5.货物包装要求5.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6.运输乙方负责原厂产品进行打包运送,到达日期以1000公里以内3个工作日到货,1000公里以上5工作日到货(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快递交期延误不计算到货日期内),并由甲方开箱验货,确认与购买清单一致时安排入库验收;该验收仅视为甲方对货物总数及种类的验收,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验收。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7.1.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上记载的标准。7.1.2乙方须在其提供的产品机身、外包装上标示出厂编号及相关参数。7.1.3乙方应当向用户提供出厂质检合格证明,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7.2保证7.2.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第3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7.2.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2.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7.2.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7.2.5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电控系统出现故障来不及处置,甲方可采取原有的手动操作方式进行操作。此时甲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炮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甲方操作人员不按照高炮操作规程作业,出现风险与费用则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操作人员按照高炮操作规程作业,仅由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风险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8.权利瑕疵担保8.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8.3如甲方使用该产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9.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3甲乙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产品现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授予的两项发明专利,甲方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获得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乙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经营等信息泄漏给第三方。10.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第4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11.合同价款支付11.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元整(¥2550000.00)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1人影DF37高炮远程控制系统套191270002,413,000.002自动化火箭发射架套1137000137,000.00合计:贰佰伍拾伍万元整2,550,000.0011.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款项(¥765000.00)给乙方;(2)乙方按照供货要求将材料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按清单清点确认无误后,甲AOU方在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款项(¥1657500.00)给乙方。(3)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一年结束后,甲方将合同总金额5%(即¥1275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4)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供甲方结算。11.3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称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南郊支行银行账号180500730925001698812.伴随服务12.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产品一起发运。12.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甲方另行提出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产品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产品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现场就产品的使用、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第5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12.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除外。13.违约责任1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要求的,乙方需同意对该问题产品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果在甲方发出产品更换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通知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13.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甲方提供的地点进行高炮安装改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对安装改造过程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安排以方便乙方合理的进行安装改造工作,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4.合同的变更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4.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5.合同中止与终止15.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第6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以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6.2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7.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8.解决争议的方法1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调解。18.2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第7页共8页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F-2024-02920.通知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0.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1.合同未尽事项21.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补充、变更本合同,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变更协议。21.2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盖章):洛川县气象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地址:洛川县凤栖综合楼8楼纳税人识别号:12610600436616471G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5日乙方(盖章):随州大方精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正+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刘木地址:随州市高新技木产业园区裕民大道8号纳税人识别号:9142130309059565X8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5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影作业设备自动化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