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
【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P52052620250003GM
分包名称:
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名称:
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
741,000.00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乙方:
贵州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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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pdf
项目名称: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3GM分包名称: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名称: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741,000.00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乙方:贵州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25-SMSG-005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发包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承包人:贵州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贵州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承包人。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同室程地点: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内。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工程备案文号:毕教函【2024】24号。资金来源:黔财教(2023)187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四、项目经理姓名:张美金;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及执业号证:252167101;建造师注册证号:贵2522016201718492:安全生产考核证号(B类):黔建安B(2021)0034620;1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拾肆万壹仟元整(人民币)¥:7410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合同审查专用章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在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2(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条(签字)(签字李飞组织机构代码:1152242700966847XE组织机构代码:91520526MA6DJTDB5J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铂宫商务大厦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六桥街道人民南路邮政编码:553100邮政编码:553100法定代表人:李锦程法定代表人:李正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57-6222722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账号:账号:52050169653600000021日E期2025年6月18日日期2025年6月18日3第二节专用条款十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3且。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专用早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4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四、工程验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5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十五、履约保证金5履约担保金额:0十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且施工中严格控制,不能超合同价。(二)付款方式:1、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付至合同价的80%停止支付,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审计完成后付至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付清。十七、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十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伊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十九、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6二十、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二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叁份。二十二、补充条款1、本工程结算价只有基础报价的以基础报价及工程清单为基数结算,若有最终报价的执行最终报价下浮率结算。2、民工工资的支付及专户管理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f2021]14号。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和建材款,不得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和建材款而导致的农民工堵工、上访等,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拖欠民工工资及建材款,影响到教育教学秩序或反映到教育局,经核对真实性后,教育局有权从工程款中扣至第三方账户由劳动部门监督支付。3、违约方面:乙方违约,甲方可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乙方签收后,合同即视为解除,甲方有权将工程另行发包,已完成工程量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结算,评估费由乙方支付。4、争议解决,其中法院管辖为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5、本合同承包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内容,清单外必须施工的内容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人承担,本工程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增加工程按投标报价的类似单价计取。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结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变更的估价原则计算,并经发包人、监理同意方可作为计价结算依据。措施费按本次招投标文件计取,最终结算价: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送监理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发包人后,发包人7按相关程序审核同意后结算。6、进度款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支付,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纳入最终结算。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后,进度款付至合同价的80%停止支付,尾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等额发票,若承包人未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等额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待专项资金或政府拨款至教育局账户后,发包人扣留最终结算价的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7、工程款拨付规定。承包人在达到拨款进度后应及时向发包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未向发包方申请的拨付款项的,发包方不构成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按自治县财政局支付工程款要求提交已完善的拨款资料(如等额工程发票、拨款申请、形像进度、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备案材料及审计报告等)。承包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因提交拨款资料不完善或未提交拨款资料的发包人不予支付承包人申请的拨款金额。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申请工程拨款金额,在提交申请拨款资料完整的前提下,协调财政给予支付。28、其他约定(1)本工程项目在本《合同》中未涉及的内容,一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参照有关《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本合同内容手写添加内容无效。(2)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签订合同后不得以现场“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等理由要求涨价。(3)工程质量保修:出现质量缺陷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后,7天内乙方不到项目现场进行处理,由甲方直接安排他人处理,费用用保修金支付。(4)工程前期的防雷、消防、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完善。(5)签订合同后,乙方如在10天之内未联系进场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甲8方自行安排发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凡与发包人发生工作联系,必须由承包人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亲自出面,发包人不接受非法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人发生工作关系。(7)承包人送审的工程结算价,审减(增)追加审计服务费按2021年11月30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10号)通知执行,即:审核工程结算时,审减、审增额度分别累积计算。审减(增)率在10%以内(含10%)的,追加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超过10%以上部分的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支付。(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停工,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积极向发包人提交审计材料及竣工资料完成审计。(10)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不存在出借资质、被挂靠签订,并承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工程内容违法整体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出现上诉违反《建筑法》的情形之一的,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工程款或审核审定工程款下浮10%支付给承包人。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9第三节通用条款二十三、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四、质量标准10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二十五、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Z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二十六、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十七、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11理工程结算手续。二十八、付款1、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审计完成后付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付清。二十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三十、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三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12公同电容生体、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三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太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HR.nu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学工(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13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贵州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14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0.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