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2025)
茂名市电白区荔乡学校建设项目(颐年苑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消防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荔乡学校建设项目(颐年苑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消防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904MB2E033632506180408
项目业主:
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荔乡学校建设项目(颐年苑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消防检测服务
合同编号:
440904MB2E033632506180408
合同总金额:
¥24,091.54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9月03日
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1)新校舍建筑面积26186.46平方米(地上20933.87平方米,地下5252.59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和实验楼各1栋。(2)新建运动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现需消防检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所需完成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项目所需的消防检测工作。
合同附件
(盖章版)荔乡消防检测合同.pdf
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5-07-07
合同编号:YNY-JC-001茂名市电白区荔乡学校建设项目(颐年苑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消防检测合同委托方(甲方):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3日签订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甲方: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乙方: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检测,给出科学、准确、全面的技术检测报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荔乡学校建设项目(颐年苑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1.2项目地点:茂名市潘州大道西侧(电白区坡心镇牛六架村委会荔乡路东侧)1.3建设规模(1)新校舍建筑面积26186.46平方米(地上20933.87平方米,地下5252.59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和实验楼各1栋。(2)新建运动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第二条委托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图纸为准)回消防给水回消火栓系统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口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口雨淋、水幕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回气体灭火系统口泡沫灭火系统口细水雾灭火系统1:口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口干粉灭火系统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回防烟和排烟设施回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回消防电源及其供配电回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回建筑灭火器口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三条检测完成时间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被检设施的竣工图与检测有关的技术资料,视为本合同开始履行,否则工期顺延。2、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且本工程竣工调试完成后,乙方在3个日历天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3、完成现场检测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技术检测报告。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4.1合同形式:总价合同4.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零玖拾壹元伍角肆分(¥24091.54元)。4.3支付: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乙方完成所有与消防检测相关的工作内容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及有效等额发票,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部门递交支付申请材料,视为已完成支付,由区财政部门审批后一次性支付。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测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检测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申报资料、合同、施工2:过程质量控制记录等),且甲方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要求现场消防设施需经调试合格,并具备通水、电、气的条件。如遇政策对资料要求变更的,甲方在收到乙**策变更通知时,需按政策要求重新提供相关的资料,且工期顺延。2、为了检测工作的安全,防止在检测过程中因不熟悉现场和设备情况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应派出熟悉现场和设备情况的工程技术人员全程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检测工作。3、在检测过程中,甲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对乙方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安全负责。4、如属初检项目,甲方在检测的前一天应通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水泵的生产厂家在检测第一天到场,在检测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发电机等,亦应通知生产厂家或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协助检测。5、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保密范围: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资料、记录、报告、证明、商业信息以及本次检测所产生的各种记录、数据和结果报告。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查阅,更不得提供给第三方。6、乙方委派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陈金杉(14420000114)为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梁宇(14424000517)为技术负责人,且严格按照广东省《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检测技术》DBJ/T15-110-2015标准检测出具数据和结果,并对出具的数据和结果负责。3:7、初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对初次检测不合格的项目提供一次免费复检,复检超过二次(含两次)及以上的,甲方须按初次检测费用标准的10%收取复检费。在复检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乙方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核,如与规范相符则安排人员进行复检。8、该检测报告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乙方承担为甲方保密的义务。交付方式:①甲方自取口②乙方送达口③乙方邮寄口第六条工程期限6.1签订合同后,乙方随即进场施工,至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6.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的,经双方书面协商,将工期相应顺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因使用技术不符合国家颁发的规范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等损失。7.2乙方在防治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安全、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制订并严格落实检测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若乙方违反规程或不落实有关措施而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失窃事件等均由乙方负责。7.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4:7.4乙方在检测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经书面通知整改后仍不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5失。45第八条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2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5茂名市电白区政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委托方:府投资项目代建受托方:限公司(公章)中心(公章)电白区水东街道广州市海珠区叠景路地址:迎宾大道138号地址:249号2407房、240812楼房邮政编码:525400邮政编码:510000法定代表法定代表1人:人:卖把代理70人联系电话:0668-5282895联系电话:118124853119传真:传真:1联系人:严文杰联系人:陈越德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人名1称开户人名广东文华建设发展有称: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司广州国际金融中心支行账号:账号:722475820335行号:/行号:104581010206人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