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H0QT25Z990215-1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460000.00

合同信息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0QT25Z990215
二、合同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0QT25Z990215 
四、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56-5865310 
供应商(乙方):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顺安路迎江世纪城蓝海二期3幢15层01室 
联系方式:139556915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405000元
合同金额:40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满意度调研率达90 分及以上合格后,且资金落实,可续签 2 年合同(一年一签)、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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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0QT25Z990215甲方(采购人):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3日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交通班车租赁服务1.2.2服务内容:(一)车辆配置:50座及以上大巴车2辆、19座及以上大巴车1辆,车辆配备空调;1.1客车技术参数要求:①≥50座、≥19座②燃油发动机或新能源,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空调、暖气、封闭侧窗、气动外摆门1.2车辆要求:租用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9座及以上空调客车用于交通班车,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车辆具有营运资质(含备用车辆: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9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各一辆),所租车型应为空调客车,座位数为19座及以上、50座及以上(含50座),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第2页能良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车号: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皖HA46472.皖H077863.19座及以上空调客车:皖H08345(二)运营班次和时间(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1号线:上午7:10孝肃路院区-龙山院区(一辆50座+一辆19座大巴);下午17:35龙山院区-孝肃路院区(一辆50座大巴)停靠点:孝肃路院区---中国人民银行(龙山路)---京安花苑(集贤路)---南庄岭(宏祥山庄集贤路)---高花亭(集贤路)---五里墩(集贤路)---龙山院区(每天往返1趟,3个车次)2号线(一辆50座大巴):上午7:05绿地紫峰大厦下午17:35龙山院区停靠点:绿地紫峰大厦——科技广场---莲湖公园——市民广场(湖心中路)---中国银行---安庆火车站---龙山院区(每天往返1趟,2个车次)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班车车次和时间,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三)人员配备3.1中标人应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车辆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用车需要。3.2中标人应为车辆配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从业人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含)以内,A1驾驶证,资格证件齐全,该驾驶员为中标人员工或由中标人雇佣,并承担驾驶人员的劳动(劳务)法律责任和义务。3.3中标人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服务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四)服务质量标准4.1中标人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采购人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赔偿。4.2中标人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院区应服从采购人指挥,遵守采购人规章第3页制度。4.3中标人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保证冷气开放,冬季保证暖气开放。4.4中标人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采购人职工正常上下班。高温、高寒、内涝、浓雾等恶劣环境下需预留充足发车时间,避免因车轮爆裂、油料防冻失效或结冰防滑减速、路淹改道及能见度剧降等情况而造成工作延误。如15分钟后仍无车到达,经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职工、病员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或转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租赁费中予以扣除。4.5中标人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中标人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车牌及外观,以防采购人职工漏乘,并保证乘坐人员均有座位。4.6中标人车辆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中标人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采购人的投诉,中标人应及时处理和整改。4.7中标人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采购人职工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职工、病员,有权制止,并向采购人管理人员反映,对采购人职工、病员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中标人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4.8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诉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诉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采购人投诉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4.9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等)原因连续投诉同一车辆两次的,中标人应更换车辆。中标人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采购人员工、病员争吵、打架,如发生前述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采购人员工或病员投诉两次及以上或三位员工或病员及以上同时投诉的中标人应更换司机,如被投诉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采购人第4页不认可的驾驶员,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5000元以内的车费并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其它事项:所投车辆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五)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合同期内所有驾驶员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措施费、利润、服务期限内的风险费用等一切应有费用,不另收超程、超时费等。后续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加报价。若实际服务过程中有增加班次,列明每条线路往返一趟费用,并根据该报价进行结算。(六)其他要求中标人必须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车辆具备营运资质、保险手续完备,且驾驶员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和准驾证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件:企业的道路客运经营资质证书、租用车辆营运资质证书、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保险单(商业险及交强险)、3名驾驶员的驾驶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1.2.3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0.5万元/年大写人民币肆拾萬伍仟元/年)。分项价格:适用于后期甲方因工作需要,增开路线班车,增开的每条路线班车租赁费用按招标的路线中标价支付.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元)11号线(50座及以上)往返一趟61021号线(19座及以上)往返一趟40032号线(50座及以上)往返一趟61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中标人分月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招标人于次月20日前(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顺延)第5页将上月租金支付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满意度调研率达90分及以上合格后,且资金落实,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1.5.2服务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1.5.3服务方式:租赁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6页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甲方所在地_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时生效。自2025年7月7日起执行。甲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法定代表人:江剑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地址:安庆市迎江区顺安路迎江世纪城账号:5569001953108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安庆分行营业部时间:2025年07月03日时间:2025年07月03日第7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第8页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第9页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第10页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1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中标人分月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招标人于次月20日前(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租金支付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2履约保证金及退还: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5%,计1012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佰贰拾伍元整);2.收取单位: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3.收取账号:529070101500001942(开户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4.退还时间: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月内即退还履约保证金附件1:购销廉洁协议附件2:满意度调研表第12页附件1购销廉洁协议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反商业贿赂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1、不得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礼品等);2、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健身、营业性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工作安排、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出国(境)定居、探亲等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资助;4、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5、不违规参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组织的促销活动,不得违规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统计、提供甲方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的使用数量;6、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1、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2、不得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健身、营业性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工作安排、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出国(境)定居、探亲等提供资助;4、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三、违约处理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约定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约定的,一经查实,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物资设备购销合同,列入甲方采购“黑名单”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上报,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班车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