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中国计量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一、合同编号:11N470009069202520401
二、合同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ZJCT-CJLU-20250615
四、项目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计量大学
地 址:学源街258号
联系方式:0571-86875640
供应商(乙方):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幢802室
联系方式:132768139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611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中国计量大学东、西两个教学区,主要内容包括两栋教学楼内部分教室窗帘、木门、灯具更换,部分教室墙面新做护墙板、墙面乳胶漆粉刷,公共卫生间抗倍特板翻新、吊顶及灯具翻新等修缮改造。广宇楼地下室墙面顶棚乳胶漆翻新、新做耐磨地面。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施工工期:工期为55日历天。项目经理:俞斌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浙2332008202304933

2.合同金额(元):2611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合同.PDF

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合同.PDF

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编号:ZJCT-CJLU-20250615采购计划书号:发包方:中国计量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合同基本条款是指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磋商文件(包括答疑、磋商纪要)、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各文件的解释顺序是:合同、成交通知书、磋商纪要、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等)、磋商文件、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第一条工程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第二条工程项目批准文号第三条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位于中国计量大学东、西两个教学区,主要内容包括两栋教学楼内部分教室窗帘、木门、灯具更换,部分教室墙面新做护墙板、墙面乳胶漆粉刷,公共卫生间抗倍特板翻新、吊顶及灯具翻新等修缮改造。广宇楼地下室墙面顶棚乳胶漆翻新、新做耐磨地面。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第四条施工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开工报告)竣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时间起55日历天内竣工。第五条合同总价:金额(大写):贰佰陆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人民币);¥2611200.00元;第六条付款方式1、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形式即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缴纳);2、待合同备案生成备案号,具备实施条件并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在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结束,工程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再付合同总价45%工程款并退回预付款担保:4、工程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总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5、项目竣工验收满2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第七条工程结算1、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2、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措施和技术难度。(当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合同单价不再调整)。如施工过程中出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内容和数量的增减变更,以联系单形式进行调整,如调整的工程内容与原投标(响应)内容相似的,则单价按照投标(响应)单价*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折扣率,工程量按实结算。如调整的工程内容与原投标(响应)内容不同的,则单价按照最近一期的市场信息价*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折扣率,工程量按实结算(组价口径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计价依据及省、市相关计价管理规定)3、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格不能调整①属乙方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所增加的施工费用,一律不予调整。②有价材料价格以投标(响应)书的报价为准,施工期内市场发生价差不再调整。第八条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甲方、监督。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甲方在招标过程中已推荐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选定品牌报价时应考虑供货等风险,若承包人选定品牌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甲方将在剩余两个品牌中的选定,材料、设备价格不以调整。未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征得甲方认可,对不符合质量、档次等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有权更换品牌,并视投标(响应)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不调整材料、设备价格。2)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设备)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变更后材料(设备)的单价不能突破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投报的材料(设备)单价。3)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投标(响应)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甲方签证进行结算。5)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甲方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7)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验收通过之日算起24个月为质保期。第九条施工及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整改合格次日后,作为竣工日期。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第十一条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5)负责施工用水、电管线接入,由甲方统一接至本现场配置点。2、乙方责任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6)负责工程质保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7)负责配置点后水、电线路安装,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按成交总金额的0.2%计取,乙方应按照需缴费金额在工程验收后支付进度款前付清。第十二条安全责任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10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3、乙方在投标(响应)书中所述项目班子必须到岗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否则甲方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按违约处理(最高可按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到位率要求达到80%,安全员到位率要求达到100%。如未经甲方批准缺勤,则项目负责人缺勤处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安全员缺勤处500元/天人的违约金。如确需变动必须提前10天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后方可变动,否则按缺勤处理。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扣款上限为合同价的5%。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式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质保期满之日终止。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四份。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行焕桃应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幢802室邮编:310018邮编:325600电话:0571-86836073电话:0577-62563808传真:0571-86836073传真: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帐号:1202026209008932114帐号:99900861957100012签约时间:20年7月3日签约地点:(杭州)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编号:ZJCT-CJLU-20250615采购计划书号:发包方:中国计量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合同基本条款是指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磋商文件(包括答疑、磋商纪要)、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各文件的解释顺序是:合同、成交通知书、磋商纪要、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等)、磋商文件、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第一条工程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学楼(翔宇楼、广宇楼)修缮工程第二条工程项目批准文号第三条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位于中国计量大学东、西两个教学区,主要内容包括两栋教学楼内部分教室窗帘、木门、灯具更换,部分教室墙面新做护墙板、墙面乳胶漆粉刷,公共卫生间抗倍特板翻新、吊顶及灯具翻新等修缮改造。广宇楼地下室墙面顶棚乳胶漆翻新、新做耐磨地面。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第四条施工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开工报告)竣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时间起55日历天内竣工。第五条合同总价:金额(大写):贰佰陆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人民币);¥2611200.00元;第六条付款方式1、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形式即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缴纳);2、待合同备案生成备案号,具备实施条件并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在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结束,工程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再付合同总价45%工程款并退回预付款担保:4、工程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总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5、项目竣工验收满2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第七条工程结算1、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2、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措施和技术难度。(当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合同单价不再调整)。如施工过程中出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内容和数量的增减变更,以联系单形式进行调整,如调整的工程内容与原投标(响应)内容相似的,则单价按照投标(响应)单价*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折扣率,工程量按实结算。如调整的工程内容与原投标(响应)内容不同的,则单价按照最近一期的市场信息价*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折扣率,工程量按实结算(组价口径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计价依据及省、市相关计价管理规定)3、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格不能调整①属乙方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所增加的施工费用,一律不予调整。②有价材料价格以投标(响应)书的报价为准,施工期内市场发生价差不再调整。第八条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甲方、监督。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甲方在招标过程中已推荐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选定品牌报价时应考虑供货等风险,若承包人选定品牌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甲方将在剩余两个品牌中的选定,材料、设备价格不以调整。未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征得甲方认可,对不符合质量、档次等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有权更换品牌,并视投标(响应)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不调整材料、设备价格。2)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设备)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变更后材料(设备)的单价不能突破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投报的材料(设备)单价。3)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投标(响应)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甲方签证进行结算。5)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甲方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7)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验收通过之日算起24个月为质保期。第九条施工及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整改合格次日后,作为竣工日期。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第十一条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5)负责施工用水、电管线接入,由甲方统一接至本现场配置点。2、乙方责任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6)负责工程质保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7)负责配置点后水、电线路安装,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按成交总金额的0.2%计取,乙方应按照需缴费金额在工程验收后支付进度款前付清。第十二条安全责任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10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3、乙方在投标(响应)书中所述项目班子必须到岗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否则甲方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按违约处理(最高可按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到位率要求达到80%,安全员到位率要求达到100%。如未经甲方批准缺勤,则项目负责人缺勤处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安全员缺勤处500元/天人的违约金。如确需变动必须提前10天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后方可变动,否则按缺勤处理。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扣款上限为合同价的5%。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式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质保期满之日终止。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四份。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行焕桃应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幢802室邮编:310018邮编:325600电话:0571-86836073电话:0577-62563808传真:0571-86836073传真: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帐号:1202026209008932114帐号:99900861957100012签约时间:20年7月3日签约地点:(杭州)中国计量大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