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5)
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衡阳县(西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7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HYX[2025]C020-1
采购人(全称):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盛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西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HYX[2025]C020
3、项目内容:衡阳县(西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1包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曾先生
6、联系电话:1915818004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61787.23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7月02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30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衡阳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7-0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阳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伍响
电 话:13974767472
电 话:0731-8229331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 长沙 芙蓉 远大一路45号湘华大厦(瑞天宾馆)7楼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中路支行
帐 号:368150100100234825
附件下载:
盛鼎 001.pdf
衡阳县西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湖南盛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为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项目工期和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衡阳县西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前期准备。提前准备好表册和设备材料,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配合甲方开展宣传发动工作。(2)指导摸底调查。对镇村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工作的培训、指导,由村组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成果,对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承包方及家庭成员情况、农户承包地情况、集体非承包地情况、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纠错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摸底表。(3)权属调查。技术单位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收、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新增自留地与菜地确权等。技术单位按照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调查、测绘,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4)成果公示。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图,并进行为期1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二轮延包工作小组核实情况属实的,修正公示结果再公示,直至无异议。(5)合同签订。根据公示结果修改各项数据,生成纸质或电子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合同签订(具备网签条件的承包户可进行网签)。(6)质检与建库。对调查成果进行质检,完善数据库,生成数据汇交包,导入衡阳县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信息应用平台,完成数据更新。(7)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按照二轮延包资料归档要求,将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8)项目验收。配合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工作。2.技术服务的要求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农业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各项工作。三、项目服务期限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技术服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2-行实施。2.技术服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自项目完成之日起,免费服务一年。四、合同价款、费用支付日期及方式1.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叁拾陆万壹仟柒佰捌拾柒元贰角叁分(¥361787.23元)。结算金额以实际提供的技术服务面积进行结算。技术服务面积数量以数据汇交包中的权属数据、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图件作为确定依据,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2.支付方式:整个项目(江山社区、英陂社区、阳古社区、英南村、天星村、青里村、豆陂村、新桥村、振兴村、盘龙村、秋塘村、黄林村)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率95%以上,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60%:通过省级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结算金额的全中部余额。资金拨付时,以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准。3.其他:(1)项目所有技术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及保险等、管理服务等税费等、财务、培训、整改返工等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安全生产及事故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不计息支付),发票由乙方开具并承担税费等。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商定的时间、方式进行作业;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和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作业;—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乙方交付的成果数据(纸质及电子媒介)中如果出现承包户家庭成员、面积、地块、四至错误的,按该承包户服务面积扣减技术服务费及档案整理费用,调整后的承包户相关资料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录入“衡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系统”,提供的延包数据汇交包应在导入系统后稳定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不得出现兼容性问题。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作业所需的便利条件,例如:提供基础资料,组织乡镇、村组配合乙方工作等;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6.甲方应按约定方式和结算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技术服务前期的准备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结算金额及时支付技术服务费用;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准时到甲方指定的项目地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投入的设备仪器状态良好,技术人员具备合法资格,熟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安全生产;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5.乙方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有效票据;6.乙方接受甲方对所有成果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保密权等权利的依法行使等,不得私自保存使用非许可的所有成果数据及其管理系统。七、特别约定数据保密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省级有关安全保密要求开展调查等服-4-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赔偿责任。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技术服务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技术服务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相应赔偿损失。3.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若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甲方需按已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其他事宜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13974767472电话:0731-82293311传真真:传真:0731-85136769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丽路支行账号:82010400003976581签订日期:202年月2日签订日期:025年7月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