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学研究服务 RNA抽提质检 普通转录组建库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31101000022579378
五、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1902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农学研究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白雪
联系电话:18699021686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BOE2025070364 真核转录组测序SA(农口) 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号:BOE2025070364真核转录组测序SA(农口)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甲方院系/科室:,果蔬所委托理,王强委托代理人电话:,15022981200委托代理人E-mail:,qiangwangchn@163.com项目联系,王强项目联系人电话:,15022981200项目联系人E-mail:,qiangwangchn@163.com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受托方)乙方:,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表,王树伟委托理,周陆平项目联系,许超丽电,话,021-34781616E-mail:,service@oebiotech.com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188号浦江智谷25号楼1/1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内容及费用1.1甲方提供实验材料:(物种)甜瓜的叶片样品(以实际送样为准)。1.2乙方为甲方提供:真核转录组测序SA(农口)技术服务,样本数量120,服务明细详见附件1。1.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发票抬头为合同中甲方名称,不开具抬头为第三方的发票,发票金额不得大于合同执行金额。发票税率:6%;发票类型:普通电子发票(服务费)1.4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4.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至乙方账户用于项目启动,乙方收到首付款并在样本合格的情况下,开始安排正式实验或订货。1.4.2乙方完成实验后,向甲方提交结题报告或批次结题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进行书面完工确认,如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进行书面完工确认,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结题报告或批次结题报告。乙方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与甲方进行结算确认,完工确认和结算确认皆不影响任何售后服务及售后问题处理。1.4.3甲方收到结题报告后将项目尾款人民币0.00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将全部数据报告和结果提交甲方。乙方账号信息:序号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1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10011949090068114921.5结果报告1.5.1实验流程及数据1.5.2数据分析流程及分析结果1.5.3原则上,乙方将数据通过网盘的形式交付甲方下载。如甲方需要乙方通过移动硬盘交付数据,则甲方需提供移动硬盘采购费用或可用移动硬盘给乙方,乙方收到采购费2/11用或可用移动硬盘后进行数据交付;如未收到,乙方有权限通过网盘形式交付。1.5.4在总数据量达标的情况下,承诺单个样本采集数据量不低于目标数据量的90%。1.5.5提供1年云平台一键化分析使用期限(不分析项目不包含该项服务)。二、履行周期样品抽提和质检周期为5个工作日,正式实验周期为15个工作日,数据分析时间为10个工作日。2.1当一次送样多于20个或样品为特殊样品时,抽提质检的周期会延长。2.2如多次送样,则每次周期重新计算。2.3若在实验过程中遇到技术障碍,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沟通时间不计入周期。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接收甲方提供的样品。甲方在提供样品同时,须按照乙方要求填写“样品信息单”并提供给乙方。3.2乙方在收到样品并核对无误后,在约定期内完成样品提取和质检,并提供质检报告给甲方。发送质检报告超过3个月,不进行正式实验,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已完成抽提质检义务。乙方根据合同样本签订数目进行抽提质检,检测合格的样本1年内不再进行检测。超出签订数量的部分,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额外支付样本检测费用;若样本检测合格,但因甲方原因未启动正式实验,则甲方应支付相应样本检测费用(费用情况可咨询乙方项目联系人),并从首付款中扣除。细菌样本可能会存在其他菌的污染,由于提取检测过程中无法检测出,只有在分析结果中可发现,因此我们只对提取的DNA/RNA质量做保证,对出现菌污染情况不能负责。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样本,如需返还,甲方应在样本检测报告发出后7天内与乙方联系。如甲方逾期未与乙方联系,乙方有权在样本检测报告发出之日起10日后销毁不合格样本,并不承担法律责任。3.3乙方在实验启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收到甲方首付款、收到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合同、样品合格),开始启动正式实验,部分项目需要甲方配合填写“实验及分析确认单”。如因甲方首付款未能及时到位或样本未能一次通过质检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启动,项目周期自动从乙方收到首付款、样本检测合格且收到下单确认次日起计算。由于样本情况各异,以及生物样本在来源,取材等方面的复杂性,乙方不保证所有数据分析结果符合甲方生物学意义要求,如需重复实验则根据甲方要求另行收费计算。3.3.1合同中样本应保证至少每三个月启动正式实验一次,项目如超过三个月未启动正3/11式实验,允许乙方整理当前所有批次样本出具批次结题报告,并启动该部分样本的结算确认流程。3.3.2成果交付之日(即乙方提供的全部数据报告和结果)起12个月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免费的项目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标准及方式由乙方决定,超过此期限,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技术咨询情况另行计费。3.4样品保存及返还:在提交结题报告3个月后,乙方将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样品处理方式对剩余样品进行处理。3.4.1付费返样:乙方将在提交结题报告3个月后联系甲方进行返样,返样收费标准为400元/次(上海销售3个月内负责返样至客户的情况除外)。3.4.2直接销毁:乙方将在提交结题报告3个月后进行销毁处理,乙方对延期销毁不承担任何责任。3.4.3收费延期保存:返样费用按照第1条收费标准收取,如需延期保存样品,乙方将向甲方按照200元/月的标准收取样品保存费用。3.4.4如为纯测序产品,甲方需在乙方提交质控报告后1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告知项目完成后的样本处理方式(返样或销毁),超过1个月后,乙方将销毁项目剩余样本,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5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止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3.6检验与退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数据或实物后,应当检验,并将关于短少、缺陷或损坏的索赔请求书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能作出上述通知,将被视为乙方交付合格。3.7如有非常规试剂耗材需要订货采购,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试剂与耗材的采购,如果甲方中途改变实验方案或超期没有进行实验,则甲方需对已经采购的试剂耗材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订购周期一般为一到两个月(遇节假日顺延),合同中规定的实验期限不包含试剂耗材订购周期。3.8乙方拒绝接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为第一、第二类的高致病组织、血液、细菌等样品,只接收此类高致病样本提取得到的核酸样品。危害程度为第三、第四类的致病性或传染性的组织、血液、细菌等样品,必须事先与乙方沟通,经乙方确认后才能寄送样品。若甲方隐瞒危险样本情况,乙方实验人员发现样本为传染性样本后,乙方实验人员有权当场拒绝进行实验;甲方隐瞒危险样本情况,导致乙方实验人4/11员接近危险样本,造成传染性样本危害乙方实验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的,甲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9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特别约定,甲方承诺并保证:3.9.1第一种情况: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样本,不属于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或:3.9.2第二种情况:本合同下的样本属于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但依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遗传资源管理的规定,本合同相关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的利用行为均不属于需要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的情形。3.9.3第三种情况:如果人类遗传资源涉及对外开放或提供等情况,将根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遗传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3.9.4说明: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3.10甲方保证其已经履行了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有效决策程序,并且取得了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外部审批手续;甲方保证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与其他第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3.11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及其项目团队有权代表甲方下发合同项目任务、监督合同项目执行、验收合同项目结果;对合同相关的对账单、结算单等单据进行确认;签署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内容或解除协议签署、项目款使用申请的签署等。乙方亦指定乙方授权代表商务部经理周陆平进行合同及相关协议签署。甲方承诺本合同中的甲方项目联系人王强(本人),乙方指定项目联系人许超丽,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推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对合同各条款相关事宜及时沟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项目联系人具备对小程序中的下单,完工及结算进行确认的权限。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12关于数据存储:乙方在将项目分析完成,发出质控报告后,原始数据免费存储数据1-3个月;发出分析报告后,报告数据免费存储14-30天;针对纯测序产品,发出最终数据后,免费存储数据1个月。超期不再承担数据保存的义务。一个项目分批次执行的,乙方保存数据的期限将分批次承诺。数据发送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数据的华为云obs下载链接,下载期间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11数据下载周期:原始数据下载周期30天,项目报告下载周期14天,超期后相应数据自动删除,乙方不承诺数据删除后的可恢复性。数据存储费用:符合数据发送条件的项目,甲方在收到数据下载链接后,应在规定数据下载周期内完成数据下载工作,相关存储和下载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符合数据发送条件的项目,乙方在数据产生后,原始数据免费存储3个月,报告数据免费存储30天。超出免费存储期限后,乙方将向甲方追加相应的超期存储费用,原始数据存储收费标准为25元/样/月,项目报告存储收费标准为25元/报告/月。3.13乙方技术服务执行地点: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四、免责条款4.1如乙方协助甲方寄送样品或返还样品,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乙方不承担责任;4.2乙方因提取质检对甲方样品的合理动用,不承担赔偿责任;4.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误或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工人罢工、暴乱、机器损坏、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政府政策限制等。五、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生物或医学相关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为完成技术服务所提供的自有算法、软件、工具及由此本身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乙方。六、保密义务6.1乙方参与项目所有人员应对甲方的原始资料、技术路线、实验报告及与实验有关的资料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6.2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的价格及技术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6.3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2年。6.4泄密责任: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七、合同补充协议7.1合同的补充协议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原合同当事人不变,合同性质不变,仅就其内容及费用需要变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后,已履行的部分继续有效。6/117.2经双方确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生成补充协议。1)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数量发生变化的;2)合同费用发生变化的;3)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发生变化的;4)其他需要协商补充的内容。7.3本合同的补充内容必须由甲乙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修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收到请求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样品等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但甲方坚持要求履行合同;2)因不可克服的技术障碍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7.4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后,如出现已支付款项高于实际所需费用的(如执行数量低于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签订数量),甲方可以指定将原合同项下的超额支付部分,使用到其与本司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其他服务合同项目下,并以书面说明的方式提供。如经乙方催告,甲方未能催告送达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的,则视为甲方同意将该项目项下之超额支付部分,使用到乙方认为适合的,双方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其他服务合同项下。7.5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及其它书面约定为准。八、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正式实验启动前,如甲方提出中止/终止合同,甲方须在提出中止/终止合同当天向乙方支付已产生的服务相关费用。正式实验启动后,如甲方提出中止/终止合同/更改建库类型、测序策略、测序数据量以及数据量单位等情况,则甲方需支付乙方已产生服务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8.1.2正式实验启动后,因甲方提供的样本不符合乙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制备与合同要求不符、与后续实验要求不符、样本存在污染或损坏等)导致合同中止/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产生服务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8.1.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时,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逾期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8.2乙方违约责任:8.2.1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延期方式。8.2.2正式实验启动后,若样本检测合格,实验意外失败(如测序建库失败,酵母文库建库失败),乙方应为甲方继续进行重复试验,不另计技术服务费用,直到达到本合同7/11约定的交付要求,并在周期内进行项目结题,但由于样本特异性等原因,在乙方进行二次实验仍失败后,乙方将终止实验,已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将为甲方免除并进行返样处理;若甲方不能继续提供样本,则甲方可以将已付款项转入下一次服务。乙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责任。8.2.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每工作日以合同总价的1‰计。逾期超过30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九、争议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3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契约锁电子章法律效力等同于合同章。甲2份,乙1份。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项目未完全结题的,有效期可以顺延至项目全部结题。合同备注:无风险告知书(若有):由于全血样本中血红蛋白转录本占比较高,导致转录组测序数据多重比对率显著上升,进而影响有效数据量的获取。由此产生的补测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承担。以下无正文8/11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乙方(盖章):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院系/科室:果蔬所,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68549978X7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9/11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乙方(盖章):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院系/科室:果蔬所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68549978X7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附1服务明细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RNA抽提质检(2100)样本120100.0012,000.002普通转录组建库(农口)样本12040.004,800.003高通量测序(BGI,6G,农口)样本12060.007,200.004有参转录组云分析(农口)样本12050.006,000.005高通量测序数据质控样本1200.000.006集中返样(不保证时效)次10.000.00合同总金额(元)30,000.00优惠后合同总金额(元)30,000.00备注:1、样本处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数目结算。10/11附2生信分析内容有参转录组测序非分析项目仅提供第一条分析结果1、原始数据及数据产出统计2、参考基因组比对3、蛋白编码基因表达水平分析3.1基因表达水平可视化展示3.2样本间相关性检验(三个样本以上)4、差异表达基因分析4.1差异基因表达水平聚类分析(有对照组且三个样本以上)4.2差异基因表达水平雷达图5、差异基因GO、KEGG富集分析6、差异基因Reactome、WikiPathways富集分析(仅人大小鼠)7、GSEA分析8、转录因子及其靶基因预测分析(视具体物种而定)9、蛋白互作网络分析(PPI,视具体物种而定)无参转录组测序非分析项目仅提供第一条分析结果1、原始数据及数据产出统计2、Denovo拼接3、常见功能数据库注释4、Unigene表达水平分析4.1Unigene表达水平可视化展示4.2样本间相关性检验(三个样本以上)5、差异表达Unigene分析5.1差异表达Unigene表达水平聚类分析(有对照组且三个样本以上)5.2差异Unigene表达水平雷达图6、差异表达UnigeneGO、KEGG富集分析7、SSR分析8、编码蛋白框(CDS)预测9、转录因子数据库注释(物种为植物或者动物)10、质量控制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学研究服务 RNA抽提质检 普通转录组建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