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 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51-A
二、合同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51
四、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人民东路甲2号
联系人:王树玲
联系方式:18537319206
2.供应商(乙方):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郑州高新区长椿路11号12幢1单元1层1号
联系人:李铁林
联系方式:186386738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97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建立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组建质量管理队伍,对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新乡市
建立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组建质量管理队伍,对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50日历天
质量控制覆盖每个企业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3日
周边监测二标段合同.pdf
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中标单位(乙方):河南广电计量检测面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3合同签订地:河南省新乡市-1-甲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乙方承担服务项目:1.建立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组建质量管理队伍,对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对一标段中标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监测分析方法、实验室环境条件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3.对一标段中标单位信息采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4.对一标段中标单位监测布点方案进行监督检查;5.对一标段中标单位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实验室检测进行监督检查;6.质量控制覆盖每个企业(单元);7.编制质量控制报告,提交至甲方;8.甲方的其它要求。9.服务的时间(期限):150日历天10.服务地点(范围):新乡市第二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97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柒仟元整)。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服务期间差旅费、分析费、报告费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2-第三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涉及到本项目的保密资料必月L须保密。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四条付款方式方1.签订合同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119100.00元(大写:主拾壹万玖千壹佰元整);完成监督工作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及时涌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79400.00元(大写:柒万玖千肆佰元整);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完成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119100.00元(大写:拾壹万玖千壹佰元整);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79400.00元(大写:柒万玖千肆佰元整)2.乙方收款信息:公司名称: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719036961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联行号:308491031056第五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合同签订,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3—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费用。2.乙方不能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控监督检查义务,经甲方催告整改,仍不能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没有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或双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公司签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华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光2的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3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 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