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三线整治采购合同公告(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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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JD2025-GC002

合同名称: 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5-29 00:00:00

采购人名称: 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

一、合同编号

JD2025-GC002

二、合同名称

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

三、项目编号

JD2025-GC002

四、项目名称

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宁县木格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758-8960338
供应商(乙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1号广东一展大厦第二层至第五层
联系方式:138028522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
1(项)
1,716,527.78
1,716,527.78

合同金额: 1,716,527.78元,大写金额:壹佰柒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柒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9日至2027年05月28日
履约地点:肇庆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03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s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电话:0758-8960338传真:0758-8960338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政府大院电话00106360传真:07586836584N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1号广东一展大厦第二层至第五层根据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审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1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16527.78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柒角捌分),其中施工部分占20%,金额:343305.56元(含税),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314959.23元;日常维护服务部分占80%,金额:1373222.22元含税税率6%,不含税金额为1295492.66元;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610451.89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零肆佰伍拾壹元捌角玖分)。最终金额以结算为准。二、服务范围乙方应提供以下服务:第1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本服务项目位于广宁县木格镇圩,提供通信线缆优化及日常维护服务,乡镇综合治理平台运行服务及日常维护服务。包括木格镇圩内周边用户通信线缆进行优化及日常维护、镇域公园监控平台维护服务、乡镇综合治理平台维护服务。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木格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的目标要求,“三线”线缆优化及日常一光维护服务按照“规整美观,安全有序”要求,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做到“三线”横平竖直,杜绝线路乱搭乱接、低垂,无安全隐患。合同约定费用:已包含服务项目工作相关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台管理及技术服务费用、测试费用、C平台维护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费用。质量标准:优化后能满足运营商和公安监控的网络畅通及建立乡镇综合治理平台。以上服务内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变动,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服务订单做确认与变更。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高质优效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2对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成果进行确认INA(3)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高质优效的服务给甲方。(2)负责进行本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需求。第2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3)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向甲方提供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甲方将予以曝光。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提请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甲方追究其贿赂责任及连带责任。转(4)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宁2025年6月31日为施工完成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维护服务首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结束为维护服务末期。五、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通过施工完工验收确认(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甲方支付施工部分款项,即合同价的20%费aayAT用,税率9%;(二)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维护服务首期费用,即合同价的50%费用,税率6%;5)在2027年5月31日前,甲方支付维护服务末期费用,即合同价的30%费用,税率6%。六、保密(一)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技术情报以任何方式交付或泄漏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目的外,乙方对第3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等情报负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三)甲乙双方保证不对对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制、仿制或未经对方许可交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使用,除一方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为另一方提供服务目的外。(四)双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执行完毕而解除,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同意解除对方的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切损失。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高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IERRC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第4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対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in)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5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本页无正文内容)甲方(盖章):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发人代,才签订日期:2025年5月29日乙方(盖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2t合同专用章代表:签订日期:20S年5月29日签订地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银行帐号:44001700042052501182开户H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铁活第6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s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电话:0758-8960338传真:0758-8960338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政府大院电话00106360传真:07586836584N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1号广东一展大厦第二层至第五层根据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一期)--三线整治施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审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1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16527.78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柒角捌分),其中施工部分占20%,金额:343305.56元(含税),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314959.23元;日常维护服务部分占80%,金额:1373222.22元含税税率6%,不含税金额为1295492.66元;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610451.89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零肆佰伍拾壹元捌角玖分)。最终金额以结算为准。二、服务范围乙方应提供以下服务:第1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本服务项目位于广宁县木格镇圩,提供通信线缆优化及日常维护服务,乡镇综合治理平台运行服务及日常维护服务。包括木格镇圩内周边用户通信线缆进行优化及日常维护、镇域公园监控平台维护服务、乡镇综合治理平台维护服务。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木格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的目标要求,“三线”线缆优化及日常一光维护服务按照“规整美观,安全有序”要求,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做到“三线”横平竖直,杜绝线路乱搭乱接、低垂,无安全隐患。合同约定费用:已包含服务项目工作相关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台管理及技术服务费用、测试费用、C平台维护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费用。质量标准:优化后能满足运营商和公安监控的网络畅通及建立乡镇综合治理平台。以上服务内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变动,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服务订单做确认与变更。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高质优效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2对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成果进行确认INA(3)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高质优效的服务给甲方。(2)负责进行本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需求。第2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3)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向甲方提供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甲方将予以曝光。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提请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甲方追究其贿赂责任及连带责任。转(4)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宁2025年6月31日为施工完成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维护服务首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结束为维护服务末期。五、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通过施工完工验收确认(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甲方支付施工部分款项,即合同价的20%费aayAT用,税率9%;(二)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维护服务首期费用,即合同价的50%费用,税率6%;5)在2027年5月31日前,甲方支付维护服务末期费用,即合同价的30%费用,税率6%。六、保密(一)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技术情报以任何方式交付或泄漏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目的外,乙方对第3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等情报负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三)甲乙双方保证不对对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制、仿制或未经对方许可交给除本协议用户方以外的其他方使用,除一方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为另一方提供服务目的外。(四)双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执行完毕而解除,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同意解除对方的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切损失。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高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IERRC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第4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対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in)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5页,共6页合同编号:CTC-GDZQ-2025-000300(本页无正文内容)甲方(盖章):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发人代,才签订日期:2025年5月29日乙方(盖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2t合同专用章代表:签订日期:20S年5月29日签订地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银行帐号:44001700042052501182开户H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铁活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三线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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