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卫作业设备 保洁船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合同编号: 海城管合[2025]034号

合同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5-23 00:00: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合同金额: 18319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海城管合[2025]034号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

CZ2025-047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海珠区宝岗路1号
联系方式:020-84022904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张路56号自编1栋4楼
联系方式:189022968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保洁船
20(艘)
91,595.00
1,831,900.00

合同金额: 1,831,9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叁万壹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3日至2027年05月23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07月03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海城管合[2025]034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1649项目编号:CZ2025-047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包组名称:包3(保洁船)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5月583日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包3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HW400BJ保洁船20艘91,595.001,831,900.00合计(含税金)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壹仟玖佰元正该合同总价是船舶设计、船舶制造、安装、运输交接、并提供工厂合格证书、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备品备件及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容不变、总价不变。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乙方应甲方要求,以上玻璃钢船外型及各项规格须符合采购项目规格要求。2、乙方负责设计图纸、船只生产、安装、运输(甲方提供合适的位置下水)及试航,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工厂合格证书。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船只因船本身的质量而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自然灾害及甲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故障除外。船体保修期两年,船机保修期半年,均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交船:1、周期:甲方支付HW400BJ保洁船20艘的收到1期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可完成试航。2、交船地点:广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时间:3.1船只建造完工,通知甲方至乙方工厂试航验收。3.2船只交至甲方工作水面即由甲方对船外观、附属件、随机件及机器行驶状态进行清点验收。四、付款方式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70%。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合格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和等额有效票据以及甲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有材料。3.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款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乙方不得以甲方按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但财政集中支付不及时为由延迟交货或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或索赔任何额外费用。5.若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预先扣除。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账号:64965774587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五、验收要求5.1设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功能测试;设备的性能测试;设备的安全测试;设备的稳定性测试;其他根据《报价单》、合同约定、乙方响应文件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测试项目。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2验收方式。验收将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由甲方负责组织并实施。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场协助验收,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将采用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下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5.3验收标准:设备应符合乙方响应文件及合同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应无故障运行,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5.4验收程序:(1)初步测试:甲方对设备进行初步功能和性能测试,确认设备基本符合使用要求。(2)问题反馈:如发现任何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问题情况。(3)整改:乙方应在收到问题反馈后15日内进行整改,确保设备符合验收标准。(4)重新测试:整改完成后,甲方将重新进行测试,确认问题已解决。(5)初验合格:设备通过初步测试并整改完毕后,甲方进行书面确认。5.5验收结果确认:初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结果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验收结果。如其中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验收结果后3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5.6.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进行退货、更换设备或赔偿损失。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有效期两年,如在提交的履约保函限届满前15日尚未通过合同验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新的有效期间至少3个月、金额与原保函一致的履约保函,直至通过合同验收为止,否则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等额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合同通过甲方验收,接到乙方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2)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七、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于3日内无偿进行调整或更换,若调整或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调整或更换直至符合要求,若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还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责任,甲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甲方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3、乙方逾期交付船舶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剩余合同款不予支付,乙方除应返还预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损失。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所提供的船舶及其相关配件、附属设施必须权属清楚,不存在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之情形及可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质按期完成合同义务。6、在货物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派员到现场检修或办理退换事宜的,每出现一次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售后服务:1、船只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工作日8小时内,非工作日24小时内响应(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外理),售后服务电话:18902296863,乙方承诺船体保修期2年,打捞设备保修期一年,舷外机保修期半年,故障报修情况如因缺件或者甲方操作不当等人为事故而进行维修,要视具体损坏情况确定维修费用和周期。2、乙方在响应后应于8小时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并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并得到甲方的许可除外)。若超过48小时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等质量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同一设备在质保期内累计故障超过3次,乙方需免费更换新设备。3、保修期后,乙方负责甲方船只的维修,只收取维修费、零件费、材料费,差旅费。免收管理费。4、保修期内,乙方延迟维修或维修不善,甲方有权请求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垫付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九、争议及仲裁: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本合同正本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内容有所异议并要求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到通知一方需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答复,否则视为默认同意。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甲方(盖章1乙方(盖章):广州市海珠医城市管理和综谷热法局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U口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海珠区宝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张路56号自编1岗路1号栋4楼电话:020-84022904电话:18902296861日期:2025年05月2日日期:2025年05月23日合同生效日期:2025年05月2日付款方式补充协议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双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现将海珠管合[2025]034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的付款方式达成以下补充文件,以解决原合同中的付款方式问题。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变更内容根据双方商定,原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如下: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70%。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二、付款方式变更后的付款方式条款如下: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65%。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3)3期:支付比例5%。船舶相关登记手续完成后,经采购人终验合格,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无需登记的船经甲方终验合格,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三、其他条款1.本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原合同履行完毕。2.除非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和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仍然有效。3.本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4.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乙方(盖章):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JO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海珠区宝岗路1号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张路56号自编1栋4楼电话:020-84022904电话:18902296861协议生效日期:2025年7月3日海城管合[2025]034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1649项目编号:CZ2025-047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包组名称:包3(保洁船)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5月583日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海珠区环卫作业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包3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HW400BJ保洁船20艘91,595.001,831,900.00合计(含税金)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壹仟玖佰元正该合同总价是船舶设计、船舶制造、安装、运输交接、并提供工厂合格证书、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备品备件及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容不变、总价不变。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乙方应甲方要求,以上玻璃钢船外型及各项规格须符合采购项目规格要求。2、乙方负责设计图纸、船只生产、安装、运输(甲方提供合适的位置下水)及试航,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工厂合格证书。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船只因船本身的质量而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自然灾害及甲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故障除外。船体保修期两年,船机保修期半年,均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交船:1、周期:甲方支付HW400BJ保洁船20艘的收到1期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可完成试航。2、交船地点:广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时间:3.1船只建造完工,通知甲方至乙方工厂试航验收。3.2船只交至甲方工作水面即由甲方对船外观、附属件、随机件及机器行驶状态进行清点验收。四、付款方式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70%。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合格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和等额有效票据以及甲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有材料。3.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款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乙方不得以甲方按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但财政集中支付不及时为由延迟交货或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或索赔任何额外费用。5.若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预先扣除。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账号:64965774587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五、验收要求5.1设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功能测试;设备的性能测试;设备的安全测试;设备的稳定性测试;其他根据《报价单》、合同约定、乙方响应文件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测试项目。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2验收方式。验收将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由甲方负责组织并实施。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场协助验收,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将采用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下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5.3验收标准:设备应符合乙方响应文件及合同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应无故障运行,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5.4验收程序:(1)初步测试:甲方对设备进行初步功能和性能测试,确认设备基本符合使用要求。(2)问题反馈:如发现任何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问题情况。(3)整改:乙方应在收到问题反馈后15日内进行整改,确保设备符合验收标准。(4)重新测试:整改完成后,甲方将重新进行测试,确认问题已解决。(5)初验合格:设备通过初步测试并整改完毕后,甲方进行书面确认。5.5验收结果确认:初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结果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验收结果。如其中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验收结果后3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5.6.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进行退货、更换设备或赔偿损失。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有效期两年,如在提交的履约保函限届满前15日尚未通过合同验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新的有效期间至少3个月、金额与原保函一致的履约保函,直至通过合同验收为止,否则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等额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合同通过甲方验收,接到乙方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2)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七、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于3日内无偿进行调整或更换,若调整或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调整或更换直至符合要求,若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还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责任,甲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甲方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3、乙方逾期交付船舶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剩余合同款不予支付,乙方除应返还预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损失。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所提供的船舶及其相关配件、附属设施必须权属清楚,不存在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之情形及可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质按期完成合同义务。6、在货物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派员到现场检修或办理退换事宜的,每出现一次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售后服务:1、船只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工作日8小时内,非工作日24小时内响应(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外理),售后服务电话:18902296863,乙方承诺船体保修期2年,打捞设备保修期一年,舷外机保修期半年,故障报修情况如因缺件或者甲方操作不当等人为事故而进行维修,要视具体损坏情况确定维修费用和周期。2、乙方在响应后应于8小时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并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并得到甲方的许可除外)。若超过48小时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等质量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同一设备在质保期内累计故障超过3次,乙方需免费更换新设备。3、保修期后,乙方负责甲方船只的维修,只收取维修费、零件费、材料费,差旅费。免收管理费。4、保修期内,乙方延迟维修或维修不善,甲方有权请求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垫付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九、争议及仲裁: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本合同正本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内容有所异议并要求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到通知一方需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答复,否则视为默认同意。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甲方(盖章1乙方(盖章):广州市海珠医城市管理和综谷热法局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U口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海珠区宝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张路56号自编1岗路1号栋4楼电话:020-84022904电话:18902296861日期:2025年05月2日日期:2025年05月23日合同生效日期:2025年05月2日付款方式补充协议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双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现将海珠管合[2025]034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的付款方式达成以下补充文件,以解决原合同中的付款方式问题。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变更内容根据双方商定,原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如下: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70%。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二、付款方式变更后的付款方式条款如下: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甲方按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1)1期:支付比例3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完成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申请支付预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的等额预付款保函。(2)2期:支付比例65%。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初验。经到货验收无误,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由乙方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发出整改要求之日起的15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或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3)3期:支付比例5%。船舶相关登记手续完成后,经采购人终验合格,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无需登记的船经甲方终验合格,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三、其他条款1.本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原合同履行完毕。2.除非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和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仍然有效。3.本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4.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乙方(盖章):广州市海威游艇建造有限公司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JO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海珠区宝岗路1号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张路56号自编1栋4楼电话:020-84022904电话:18902296861协议生效日期:2025年7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作业设备 保洁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