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布尔津县园林绿化中心2025)



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 模式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41562X20252001 

二、合同名称: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 模式  
三、项目编号:2412-654321-17-01-650218 
四、项目名称: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布尔津县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38号
   联系方式:13809963908 
   供应商(乙方):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联系方式:187068239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 模式    数量:1.00     单价(元):18168900.2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2.合同金额(元):18168900.2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合同.pdf

GF-2020-0216副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布尔津县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FPC模式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模式2.工程地点:布尔津县。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布发改【2024】223曼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一)I类短期避难场所工程。新建七彩河路Ⅱ类短期避难场所,建筑面积21301平方米,其中:1.次级园路采用透水砖铺装,建筑面积265平方米:2.主广场及主园路采用花岗岩铺装,建筑面积7144平方米:3.舞台采用防腐木铺装,建筑面积530平方米:4.停车场及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建筑面积5536平方米:5.绿化面积7706平方米,种植乔木484株,灌木225株,地被7706平方米:6.应急供电管线1741米,其中:电缆采用YJV-5*16,长380米:电缆采用YJV-5*4,长80米:电缆采用YJV-3*10,长30米;电缆采用YJV-3*6,长1251米7.Led灯带采用8W/米3000K,长500米:8.应急照明路灯59套,采用H=4米,P=40W.色温4000K:9应急供水、排水管线1945米,其中: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公称直径32毫米长68米: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公称直径50毫米,长681米: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公称直径80毫米,长653米;管材采用双壁波纹排水管,公称直径200毫米,长192米:管材采用双壁波纹排水管,公称直径300毫米,长50米:管材采用双壁波纹排水管,公称直径400毫米,长301米:10应急综合管理用房1座120平方米,建筑为成品建筑,采用轻钢结构为主体,其中:男厕25平方米、女厕39平方米、第三卫生间9.5平方米、储藏间8平方米管理房11平方米、门厅、休息区27.5平方米:11.公共服务廊3座采用钢结构骨架,防腐木装饰面板:12.垃圾桶12套,外简采用不锈钢,烤漆,内桶平用钢13卓椅15套,采用石材加防腐木:14.指示牌3套,米用不锈钢面板,烤漆,镀锌钢骨架。(二类临时避难场所工程。改造神湖路Ⅲ类临时避难场所3334平方米,主广场及主园路采用花岗岩铺装,改造健身设施5套、指示牌2奎、公共服务廊2座。6.工程承包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依据初步设计编制满足发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含竣工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非功能提升导致的合理变更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6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需确保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均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以工程标准含: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包括施工图消防审查机构)的审查。(2)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需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重要的设备、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方可订货安装);(3)施工要求的质量5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品牌标准。一次交验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元贰角叁分(¥18168900.23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446900.00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贰佰玖拾陆元贰角叁分(¥25296.23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玖拾贰万贰仟元贰角叁分(¥16922000.23元);活用程g%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贰佰贰拾玖兀叁角捌分(¥1397229.38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面(大写)贰佰伍拾贰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2526620.00元)。(5)暂列金额(含税):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祝):人民币(大写)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_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本合同实际工程造价低于或等于本人目价战位工图范围内工程清单预算价,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谷内型6进行据实结算。工程实际造价超出本合同总价的,按照本合同总价进行结算。3、本项目价格由下列部分组成:(1)工程设计费;(2)建筑施工总承包费;(3)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后期维护费用(包括备品备件)等部分组成。4、各阶段计费和结算方式(1)工程设计费费用:根据最终确定的施工总承包金额*设计中标费率(设计中标金额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含暂列金)=设计中标费率),实际设计金额超出合同签订的设计金额,按照合同签订的设计金额结算。(2)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含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计算,实际施工总承包金额超出合同签订的施工总承包金额,按照合同签订的施工总承包金额结算。(3)合同外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计算依据:1、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相应单价,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计算,确定组价中管理费、利润计算标准按各单位工程相应取费类别中限计算;组价的模式按照预算价组价及取费;人材机价差按照施工时期阿勒泰地区造价管理站下发的综合价格信息执行。采用清单计价法,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价,确定工程施工最终价格。(3)上述信息价没有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根据市场询价(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等三方询价),最终以三方询价单做为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确认依据、以确认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单(三方签字确认)计取。(4)税金:按新建标(2019)4号执行,施工期间如有调整文件,结算时据实7调整。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5年月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布尔津县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十一、合同份数8“壹拾爪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捌庄包人:(公章)发包台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布尔津集伟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413477地址: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兴二路5699号招商局丝路中心南区3号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2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传真:02986196788开户银行:电子信箱:账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账号:72050155200007391承包人:承包人:河南省中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L(签字)减410103025936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74868X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1-62037265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政通路支行账号:411060400010149851838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掌握与使用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执行本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等相关约定。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每月按照工程进度申报进度款,由监理公司、咨询审计机构、建设方三方审核通过即可支付完成工程量的90%,申报进度款达到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经跟踪咨询审计单位审核完成后,按审定结算价支付至总完成量的97%,扣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一次结清。工程设计付款方式:工程设计费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由发包人支付至总承包人单位账户。在承包人领取设计款或工程款时,应提供与设计款和工程款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在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款的全额工程款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1)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3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自支付工程进度款开始起扣,按进度款扣回,付款比例达到o00预付款全额扣回,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时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本条款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预付款30%,进度付款按当月产值的80%支付,付至工程款(扣除暂列金和设计费)的80%停止支付,终验验收合格后,结算审核完成,支付至97%,预留3%的质保金。设计费分三次支付:1、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30%的合同价款:2、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同家现行设计规范深度要求,通过审图后支付40%的合同价款: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剌余30%合同价款。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本条款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本条款。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本余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执行14.3.1条。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执行通用条款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执行通用条款14.5竣工结算承句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28大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双方另行确定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o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布尔津县园林绿化中心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布尔津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L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1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如遇和国家相关规范有冲突,按国家规范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127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者,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0,17承包RLI(公章)发包人(公章)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布尔津县园林绿化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高147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00957104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兴二路地址:5699号招商局丝路中心南区3号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2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28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02986196788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账号: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账号:72050155200007391\\承包人:公章)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意(签字)110103025936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74868X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1-62037265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政通路支行账号:4110604000101498518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