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租车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2025)



合同编号:370214254047202300006_001

合同名称: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租车项目

项目编码:CYCG2023002532

项目名称: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租车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null

联系方式:13370829081

供应商(乙方):青岛泰运出租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康德居5号楼3单元302

联系方式:13953203299

合同签订日期:2023-05-25

合同金额:0.1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大中型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0.075万元

查看附件

车辆租赁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乙方:青岛泰运出租客运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万为其组织的校外活动办理车辆租赁服务的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成交车型与数量车型用车范围数量单价总价大型客车市内用车27501500租赁时间及路线:2023年5月26日2车次发车以具体时间为准。一、租赁费与付款:甲方按照采购成交通知书成交次数和价格为依据,凭乙方租赁发票和用车明细,一次性付款。一、用车事官:7方车辆负责人协助甲方同意调度车辆,准时正点到位。7方车辆如遇突发机械故障,乙方将第一时间另调配其它车辆,不得耽误甲方用车,乙方保证车辆整洁、干净。四、乙方司机必须做到:不酒驾、不超员、不超速。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安全行车,提供良好的服务。五、乘车人要服从指挥,依次排队按顺序上下车。上车后依次坐好,系上安全带,不要离开座位随意走动。下车时不要拥挤推操,做到文明乘车。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法律、法规规定应乙方承担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城阳区人民法院审判解决。甲方:青岛市高新区第一实验2023年5月25日乙方:W公司2023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车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