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零星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



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20070887382506061807

项目业主: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机构:

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

合同编号:

4408020070887382506061807

合同总金额:

¥3,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3日

服务内容:

(1)主楼墙体发泡、渗水、起皮:376.1m2;(2)主楼天棚:32 m2;(3)主楼墙体乳胶漆发霉:463.1m2;(4)主楼墙体腻子不平整:40.3m2;(5)主楼主楼木板包柱位置腻子粉脱落:20.3m2;(6)主楼木板封窗位置腻子粉脱落:23.8m2;(7)主楼瓷砖松动:19.2㎡等其他卫生间修复;(8)附楼东侧玻璃门前厅西侧墙体:40.8㎡;(9)附楼墙体乳胶漆发霉:57.1㎡;(10)附楼墙体发泡、渗水、起皮:64㎡等其他修复;该项目计划投资约13.2万元。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5-07-0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编号:ZCKC-2025-0049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工程甲级发包人: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设计人: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5发包人: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设计人: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完成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1.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2.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零星修缮工程。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3.2万元。13.项目阶段:施工图设计。4.设计内容:(1)主楼墙体发泡、渗水、起皮:376.1m2;(2)主楼天棚:32m2;(3)主楼墙体乳胶漆发霉:463.1m2;(4)主楼墙体腻子不平整:40.3m2;(5)主楼主楼木板包柱位置腻子粉脱落:20.3m2;(6)主楼木板封窗位置腻子粉脱落:23.8m2;(7)主楼瓷砖松动:19.2㎡等其他卫生间修复;(7)附楼东侧玻璃门前厅西侧墙体:40.8㎡;(8)附楼墙体乳胶漆发霉:57.1m;(9)附楼墙体发泡、渗水、起皮:64m等其他修复。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1.项目需求书等有关资料。2.有关资料在本合同生效后3天内,由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1.施工图设计文件:4份。2.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3.提交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第七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含税)。2.设计文件交付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设计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发包人一次性转账付款。第八条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2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议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返工费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而定。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设计文件原因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但是,发包人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无法通过的,发包人可暂停支付应付的设计费,直至设计人返工的图纸通过审批为止。3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需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二)设计人责任1.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年限。4.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发包人与设计人、施工方在沟通和服务过程中,能够采用视频、传真、E-mail等方式解决的,均尽量采用上述方式。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7.如设计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项目建设或发包人的要求,经发包4人催告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设计人仍未能改进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设计人违反设计合同的约定,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合同总额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程工期延误的,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武请求设计人赔偿损失。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发包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设计人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工作,配合解决施工过程有关问题。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交工日止。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和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5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7.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附加协议条款:设计费的收款及开票工作由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负责。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盖章)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设计人名称:(盖章)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二6N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印(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5号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0号城市尚品大厦A座2317房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4000电话:电话:0759-222275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24001088880010019日期:2025年7月3日日期:2025年7月3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