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2025)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2003511965352504230218
项目业主: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服务机构:
广东中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
合同编号:
4412003511965352504230218
合同总金额:
¥6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
服务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040号)要求,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各地应认真组织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时发布并同步填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合同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合同(盖章版).pdf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2025-07-03
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委托方(甲方):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受托方(乙方):广东中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签订时间:签订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委托方(甲方):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受托方(乙方):广东中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04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要求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技术服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甲方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向乙方购买服务,乙方依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04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第二条工作内容、要求一、工作内容1、资料收集。调查了解肇庆市高要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房地产市场概况、城镇建设与规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现状等基本情况,向各单位征询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需求,并收集所需基础资料。12、内业处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资料,编制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包括:供应总量、布局、时序等。3、成果编制。按照甲方委托,编制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成果。4、其他其他需要配合的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要求通过上级审批部门的审批,提交相关成果,满足成果应用需要。第三条进度计划一、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二、在相关资料收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三、在获得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修改,并提交至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上述各阶段工作,若由于国家、省厅政策和采购方的原因导致工作无法推进,则各阶段工作依次顺延。第四条双方负责事项一、甲方负责事项1、提供完成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或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收集相关资料,但甲方不确保提供所有的资料。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事宜,项目需要时召开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会议、汇报会议等。2商高3、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4、对工作过程中的有关疑难问题及所形成的成果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儡5、对委托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以及项目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6、享有对乙方开展该委托工作的进度、阶段性成果的知情权。二、乙方负责事项1、负责完成各个阶段的技术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组织工作及技术方面的指导。2、在甲方协助下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3、负责利用计算机技术完成整项工作的内业处理。4、负责编制有关的成果报告,打印成果报告。5、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6、提供有关技术成果。7、对委托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以及项目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8、乙方应统筹好各项工作与进度安排,以确保甲方委托工作按计划推进,并为甲方负责。第五条工作成果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报告成果1、《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3、《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图册》;3二、电子版成果包括以上报告成果的电子版本。三、成果交付方式1、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提交成果至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在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填报供应计划后交付,包括报告成果和电子成果,提交数量应能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届时以甲乙双方约定的数量为准。2、成果交付的时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040号)的文件要求,完成成果编制并提交备案。四、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成果署名权归甲方所有,版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六条技术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经费本项目工作合同总额为¥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完成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成果提交,并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在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填报供应计划后,支付合同款项¥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2、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账号为:账户名称:广东中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账号:3602078209200381642支付款项时乙方需开具税务部门的有效发票向甲方办理支付手续。4乙方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条工作期限本项目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成果通过审批为止。第八条售后服务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工作成果的讲解以及必要的培训工作。第九条保密要求一、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服务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三、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四、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情形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发生变更后甲方没有及时5通知乙方,则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二、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四、若甲方在付款时限内完成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款项的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责任,若因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等非甲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五、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三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一、甲方对服务质量、乙方提交的成果和各种资料内容等有异议时,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乙方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审批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第十四条争议解决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事项约定6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省政策,以及甲方原因等非乙方技术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各项工作内容返工等工作量明显增加的,由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如因国家、广东省政策以及甲方原因导致项目中止或无法完成审批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用。四、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返工、延期等情况,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五、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服务成果无法如期完成审批公示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服务款。六、乙方应保证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得侵犯任意第三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所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如第三人以甲方展示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向甲方请求索赔情况出现,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补偿以及其他合理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肇庆市高要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签名和盖章页)甲方(盖章):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1-1号乙方(盖章):广东中源房也产上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07号D401单元签约日期:2025年6月25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