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敬老院 垃圾清理 敬老院垃圾清理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4-FW2025-02640
二、合同名称:敬老院垃圾清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2640
四、项目名称:敬老院垃圾清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366711278
供应商(乙方): 泰州市桥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2623299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敬老院垃圾清理
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264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项目预算: ¥108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1536671127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0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96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4 09:06
养老院垃圾清理.pdf
垃圾清运协议甲方: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敬老院乙方:泰州市桥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垃圾清运交由乙方负责。为维护双方权益,现订立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每日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院内的垃圾收集,统一集中于甲方大门外的垃圾桶内,散乱的垃圾应事先装入垃圾袋放置于垃圾桶旁,不随地乱丢乱倒,便于装车清运;2、甲方产生的垃圾不得有建筑垃圾、以及含污染源的垃圾等。二乙方责任1、乙方每日定时清运,保证垃圾桶及周围区域干净、整洁,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垃圾清运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2、乙方须无偿提供规格一致、整洁垃圾桶供甲方使用。三、本协议订立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费用总计:10800.00元。四,协议订立后,费用结算按年度支付,在每年第三季度后的15日内结清清运费用3600元。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部乙方的2025年6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敬老院 垃圾清理 敬老院垃圾清理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