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会计鉴证服务 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吞岩排灌工程 防渗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2025)
关于会计鉴证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61801000007801398
五、合同编号:12N007595326202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
件
9000.00
1
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娜娜
联系电话:15777167223
传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光明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南阳镇政府采购合同.pdf
关于会计鉴证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2N0075953262025401).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2N0075953262025401采购单位(甲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供货商(乙方):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控制价、结算和决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青秀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QXZC2025-W3-00253-001,QXZC2025-W3-00253-002,QXZC2025-W3-00253-003,QXZC2025-W3-00253-004QXZC2025-W3-00253-005,QXZC2025-W3-00253-006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南阳镇施厚村塘厚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南宁市青秀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共享民宿庭院经济项目,南阳镇二田村上田坡16队四冷至下田坡7队吞岩排灌工程,青秀区南阳镇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用电设施,南阳镇雄会村普木山塘至派潭渠道防渗工程,青秀区南阳镇特色农业种植基地项目---1件9000.00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合同总价(元)9000.00合同总价(大写)玖仟元整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QXZC2025-W3-00253-001会计鉴证服务1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2QXZC2025-W3-00253-002会计鉴证服务115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3QXZC2025-W3-00253-003会计鉴证服务1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4QXZC2025-W3-00253-004会计鉴证服务1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5QXZC2025-W3-00253-005会计鉴证服务115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6QXZC2025-W3-00253-006会计鉴证服务13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二、编审服务费1.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费计费标准如下表:收费标准服务费送审金额≤100万1000元100万1500元400万3000元2000万5000元2.合同总价已包括实施和完成编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三、合同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四、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方式1.编审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二条计费规定计算相应编审服务费。22.成果交付后,按财政流程进行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或被行政处罚期间,甲方可视情况中止合同,并通知采购人延期支付服务费。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派出监督人员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2)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编审工作方案和进度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阅乙方工作底稿(含电子文档)。(4)有权合法、正确地使用编审报告。(5)发现乙方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反馈征集人。(6)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指定乙方审核人员从事特定项目编审工作。(7)乙方送审的工作底稿未经三级批复核或不符合要求的,有权退回。(8)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或协调乙方取得工程编制、审核所需的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编审工作,并将乙方在编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9)有义务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编审费。2.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编审的全部资料。(2)有权要求甲方帮助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甲方尽可能地支持、配合乙方实施编审工作。3(3)在编审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有权如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编审费。(4)有义务根据提供的编审资料实事求是依法编审,并出具合法的编审报告。(5)有义务保守执业过程中悉知的甲方和项目业主的商业秘密。(6)有义务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编审报告。(7)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编审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8)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编审资料,并在编审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9)甲方对乙方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进行检查时,乙方有义务必须积极配合。六、双方约定1.应严格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实施编审事项,遵守职业道德。对编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专业意见,出具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编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系,落实具体事宜,安排充足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审工作,并将安排的该委托任务的负责人及相关审核人员姓名与联系电话书面反馈给甲方。3.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编审工作内容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编审人员不足以满足编4审任务需要或认为编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必要时可指定)编审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编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可根据编审任务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增加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并将新增专业技术辅助人员报甲方登记备案。6.乙方已接受甲方委托编审某工程项目财务决算的,不能再为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业主或施工方等提供与该工程项目决算有关的服务: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及工作底稿时必须已完成内部三级审核程序,并提供各级审核人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项目编审情况,甲方认为有需要时,将对乙方内部三级审核各级审核员进行考评,并对是否宜继续IA10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编审工作作出认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编制和复核人员不宜再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乙方不得再安排2099其参与编审工作,甲方认为须经乙方对其进行严格业务培训后方可再安排相应工作的,乙方必须严格执行。8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约谈、询问乙方的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乙方不得拒绝。9.其它约定:(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责任。2.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5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编审工作,若乙方出现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编审工作的,甲方有权停止委托编审任务,终止合同。甲方提供主要资料滞后的,乙方完成编制审核工作时限相应顺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4若乙方不接受甲方编审业务委托的,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充分的书面理由,否则甲方有权将有关情况报告征集人。5.乙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时,甲方将实行一票否决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将乙方不良记录报送至征集人及市信用体系管理机构。6.甲方将不定期的对乙方的办公情况及人员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南宁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本地化的服务,且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拟投入人员(增加其他专业技术辅助人员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如确需变更的,乙方应提前书面报甲方(须提供拟接替该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接替人员所具有的职称等级、各类资格证书不得低于该岗位原工作人员),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变更相应的工作人员。乙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出现丢失或损坏甲方提供的编审资料的,出现第1次,甲方扣减20%的编审服务费;出现2次,甲方有权扣减50%的编审服务费,并终止合同。8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编审结论的情况下,因自身原因中途将编审项目退回给甲方的,原则上,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编审费用。69.乙方拒绝甲方约谈、询问的,甲方有权暂停委托乙方编审任务,直至乙方相关人员接受甲方约谈、询问为止。10.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认为有必要的,除可将其不良记录报送至征集人、信用体系管理机构外,还可以在全市财政系统通报,也可以上报市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就争议共同提请自治区或南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裁定,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控制价、结算和决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青秀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7(1)本合同;(2)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3)投标文件;(4)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此后无正文,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南宁市青秀区南阳乙方(公章):广西华元会计师事镇人民政府务所有限公司法定(投权)代签字)带杯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一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光明路1号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9层908室电话:0771-4760802电话:0771-2268813/1810077806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新城支行账号:1账号:2102103009300216301签订日期:2025年6月23日签订日期:2025年6月23日9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2N0075953262025401采购单位(甲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供货商(乙方):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控制价、结算和决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青秀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QXZC2025-W3-00253-001,QXZC2025-W3-00253-002,QXZC2025-W3-00253-003,QXZC2025-W3-00253-004,QXZC2025-W3-00253-005,QXZC2025-W3-00253-006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9000件1.00合同总价(元)9000.00合同总价(大写)玖仟元整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QXZC2025-W3-00253-003会计鉴证服务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2QXZC2025-W3-00253-002会计鉴证服务15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3QXZC2025-W3-00253-005会计鉴证服务15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4QXZC2025-W3-00253-004会计鉴证服务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5QXZC2025-W3-00253-006会计鉴证服务3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6QXZC2025-W3-00253-001会计鉴证服务9000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1/4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黎杨;联系方式:191175089326、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南阳镇人民政府光明路1号7、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2/4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框架协议采购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控制价、结算和决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广西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青秀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3/4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宁新城支行账号:账号: 2102103009300216301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鉴证服务 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吞岩排灌工程 防渗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