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学楼专项修缮采购合同公告(湖北工程学院2025)
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fcggc2025-8
二、合同名称: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QQZBZC[2025]1075
四、项目名称: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工程学院
2、地 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3、联系方式:0712-2345360
4、供应商(乙方):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南垸街43-1号办公楼103室
6、联系方式:134765060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教学楼卫生间专项修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723000元
5、合同金额:172.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09月14日;履约地点:湖北工程学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701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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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c2025-8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施工合同.pdf
(GF-2025一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全称):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司法》《中医大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美信增的原则双方就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湖北工程学院校园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20000-2025-051044.资金来源:高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5.工程内容:音乐楼、文外法楼等教学楼卫生间的基础设施修缮。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音乐楼、文外法楼等教学楼卫生间的基础设施修缮。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1723000.00元)其中:1(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贰佰柒拾壹元零伍分(¥31271.0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叁角捌分¥97399.38元(含税))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黄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7月3日签订。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湖北工程学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公章)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法定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南垸街43-1号办公楼103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合小又、(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水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20900421010223G组织机构代码:91420981MA48QU8A8D电话:0712-2345521电话:13476506005开户银行:工行孝感分行孝感学院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汉宜大道支行账号:1812021909000000239账号:42050168633800000057邮政编码:432000邮政编码:4324003-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2024版)、2013清单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本合同第一部分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分2个节点支付:①工程竣工完成,经工程(含资料)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的50%;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提供审计结算造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支付审计结算价款。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79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要求,发包人按照约定的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支付的人工费从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上80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3承包人应按规定如实编制工程结算书。经审计,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超出8%的部分,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结算书编制方式为:签约合同价一暂列金+增减变更+(人、材、机)调差等。同时,结算审计费用的支付按《湖北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细则》(湖工审字【2016】5号)执行,即: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超出8%的部分,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14.4最终结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8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取得经发包人招标的造价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取得经发包人招标的造价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后(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取得经发包人招标的造价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后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质量保修书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审计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审计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在质保期内,若是应急抢险项目应在24h内赶到现场维修,若是一般维修项目应在3日内到现场维修。若没有按上述要求维修,则按0.5万元/次扣缴违约金,违约金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未按要求到场维修的,由82,发包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扣除。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83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到的其他违约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并视违约责任轻重,按合同价款的3%以下扣除承包人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本项目各类人员办理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本项目各类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84.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全称):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楼专项修缮(卫生间修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和清单工程量中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工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87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公章)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法定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南垸街43-1号办公楼103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森SC(签字)(签字)nm组织机机(的合同专用高02G组织机构代码:9120IMA0UAD电话:071222345521电话:13476506005开户银行:工行孝感分行孝感学院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汉宜大道支行账号:1812021909000000239账号:42050168633800000057邮政编码:432000邮政编码:43240088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黄康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其他人员何军涛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黄康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何军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李海民造价管理工程师/质量管理欧阳丹华质量管理工程师/材料管理李安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料管理张辉资料管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范非凡安全管理工程师/施工管理程凯施工管理工程师189附件3: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乙方):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1、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2、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90.5、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4、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5、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2、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91本协议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湖北工程学院承包人:(公章)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法定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南垸街43-1号办公楼103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花(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3(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20900421010223G组织机构代码:91420981MA48QU8A8D电话:0712-2345521电话:134765060052开户银行:工行孝感分行孝感学院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汉宜大道支行账号:1812021909000000239账号:42050168633800000057邮政编码:432000邮政编码:432400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专项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