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活动 大型会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
一、合同编号:N5115012025000201-1
二、合同名称: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
三、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01
四、项目名称: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
联系方式:0831-8228342
供应商(乙方):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创新中心D1-A座18号
联系方式:130566015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
1(项)
¥2,599,500.00
¥2,599,500.00
无
合同金额: 2,59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欧美同学会双创大赛新能源赛正式合同扫描件.pdf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07月04日
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履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签订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签订时间:2025年7月3日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供应商(乙方):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创新中心D1-A座18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01)的《磋-1-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C22010100大型会议服务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活动1.00(项)二、服务要求1.赛事目标根据《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实施方案,完成赛事活动策划、组织,并全面负责赛事实施。(1)完成赛事宣传、外出推介、项目征集、初赛、决赛及颁奖仪式,完成赛事整体流程服务。(2)完成大赛宣传及推介,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新能源产业集中城市举办赛事推介活动,面向全球留学人员广泛征集新能源领域创意及创业项目参赛(采购单位可以增加赛事推介活动城市)。(3)经海选和审核,遴选出不少于60个项目(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不少于30个项目)进入初赛;初赛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评出24个项—2-—目进入决赛(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12个项目);决赛由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决赛的24个参赛项目路演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被评为一等奖的6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3个项目)。2.赛事计划(1)启动宣传与报名阶段,依托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四川省、宜宾市以及协办单位优质融媒体宣传平台,形成媒体矩阵,对新能源产业赛区进行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宣传报道和深度解读。(2)海选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对报名参赛人员和项目申报书等进行资格审查与资料审核,遴选出不少于60个符合赛区参赛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领域项目(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不少于30个项目),进入赛区初赛。(3)初赛阶段举办赛事初赛活动,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从海选阶段遴选出的项目中评出24个项目进入新能源产业赛区决赛(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12个项目)(4)决赛阶段①产业决赛组织入围项目进行路演,由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决赛的24个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被评为一等奖的6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各3个项目)。—3—②颁奖典礼举行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第四届“双创”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颁奖典礼,邀请有关领导、嘉宾为获奖团队颁奖。③项目跟进对接与优秀项目进行交流座谈,推介本地各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政策,解答参赛队伍相关问题,推进项目洽谈、投资对接等工作。三、服务期限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赛事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所有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四、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合同金额(含税):259.95万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该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按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合法足额增税普通发票。4.付款进度:(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155.97万元;(2)尾款:项目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103.98万元;—4—(3)“达到付款条件”指甲方已完成财政付款相关流程,最迟不应超过30日。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24708010400074215.甲方开票信息:发票抬头: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社会信用代码:11511200008702082Q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福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中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解释说明或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逾期1天扣除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方式,由甲方从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逾期交付不视为乙方违约。—6—4.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每逾期1日应当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但项目要求由乙方提交第三方机构质量检定结果或提交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接收的,以乙方提交的第三方机构质量检定结果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接收结果为准。-7-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一、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乙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十二、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项目的信息和对方的秘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由此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保密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着日期:202年7月3日乙方(盖章):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月3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赛新能源产业赛区活动 大型会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