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骨干工程水质检测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水利厅2025)



一、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502002299B_001
二、合同名称: 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502002299
四、项目名称: 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山东省水利厅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联系方式:51767108
供应商(乙方):山东蓝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月园路科技创业园D2座五楼东车间
联系方式:138699753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598000.00元
合同金额: 5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06-25;济南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合同B-终稿(1).pdf

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合同B-终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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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299B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25000120250086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供应商:山东蓝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水利厅供应商(全称):山东蓝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2.服务地点:济南。3.服务内容和范围: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本项目B包(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临沂、滨州、日照等市,23个大型灌区及51个重点中型灌区,共251个检测点,检测总点次不少于325个)水样采集、水质检测、数据分析、填报、成果上报等工作。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三、服务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2000)、《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中的技术要求。3.项目设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人员实施工程项目计划实施,对本专业技术、质量、进度全面负责,保证本专业设计各个阶段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要求。项目组高级职称人员3名,中级及初级职称人员11名。4.项目成果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甲方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由于供应商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技术服务费的千分之一;由于供应商原因,未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技术服务费的百分之五。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元(¥598,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邢伯蕾。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98,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2025年7月底前,支付合同款50%;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50%合同款。□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2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签字)住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月园路科技创业园D2座五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0531-51767108电 话:1533997757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县支行账号:账号:1587810104004234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1.3服务内容: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具体包括: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本项目B包(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临沂、滨州、日照等市,23个大型灌区及51个重点中型灌区,共251个检测点,检测总点次不少于325个)水样采集、数据分析、填报、成果上报等工作。1.3.1检测范围及任务检测范围包括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临沂、滨州、日照等市,23个大型灌区及51个重点中型灌区,共涉及251个检测点。其中:渠首及取水口77个;控制灌溉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分水口11个;控制灌溉面积在10万亩至30万亩之间的分水口35个;控制灌溉面积在5万亩至10万亩之间的分水口37个;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至5万亩之间的分水口91个。结合当地农田灌溉制度实际情况,年度开展1~2次灌溉水质检测。检测总点次不少于325个。1.3.2检测数据分析每个灌次和全年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灌次检测数据,重点关注存在水质超标问题的灌区和检测点,对超标较为严重或检测数据存疑的灌区和检测点,应及时复测,对水质超标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分析灌次和全年农田灌溉水质超标区域、灌区和检测点的超标原因,超标程度和影响范围。1.3.3水质检测信息系统填报在每批次农田灌溉水质样品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检测信息、汇总检测数据,并按省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要求准确填报水质检测信息系统。并对系统填报信息和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负责。按照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审查意见,及时校核修正存在问题的信息和数据,确保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完整准确。1.3.4检测成果上报片区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测机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填写、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完成资料整编工作。并按照灌次和年度成果上报的要求,将检测成果及时报送技术服务单位。春灌检测成果报送时间为6月底前,秋灌和冬灌检测成果报送时间为11月底前。年度成果报送时间为12月上旬。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根据山东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水质检测工作要求,结合农田灌溉春灌、秋灌、冬灌实际情况,年度开展1~2次灌溉水质检测。考虑项目实施程序进度,现将时间大致调整为5月下旬至6月中旬;秋灌,时间大致为9月底到10月中旬;冬灌,时间大致为11月中旬到12月初,秋冬灌期间检测1次。根据灌区实际灌溉情况在整个灌溉期间每个检测点开展1~2次水质检测,并保证完成检测点次不少于325个。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山东省2025年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质检测(B包)项目组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如下表。序号检测参数检测人员1水温现场检测2pH现场检测3化学需氧量高静、尤棋4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静、尤棋5铜唐瑄、岳孝宾6锌唐瑄、岳孝宾7氟化物于美红、岳孝宾8硒于美红、岳孝宾9汞于美红、岳孝宾10砷于美红、岳孝宾11镉唐瑄、岳孝宾12铬(六价)李莹莹、车付云13铅唐瑄、岳孝宾14氰化物车付云、李莹莹15挥发酚于美红、姜晓龙16石油类姜晓龙、于美红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于美红、姜晓龙18硫化物李莹莹、车付云19粪大肠菌群孙勇、房冬冬20氯化物袁守亮、高静21镍唐瑄、岳孝宾22硼唐瑄、岳孝宾23苯胺类化合物唐瑄、季长涛24蛔虫卵孙勇、房冬冬25悬浮物孙勇、季长涛26全盐量孙勇、季长涛27丙烯醛)苗生春、李莹莹28三氯乙醛)苗生春、李莹莹29苯姜晓龙、孙勇30甲苯姜晓龙、孙勇31氯苯姜晓龙、孙勇32对-二甲苯+间-二甲苯姜晓龙、孙勇33邻-二甲苯姜晓龙、孙勇34异丙苯姜晓龙、孙勇351,2-二氯苯姜晓龙、孙勇361,4-二氯苯姜晓龙、孙勇37硝基苯姜晓龙、孙勇现场采样人员:宋建国、李加兴、郑德怀、董英亮、黄顺超、赵秀杰、高文彬、高阳、朱孔帅、杨胜、孙继炎、徐德发、刘宁、王凯、王瑞鹏、孙文朋、吴瑞健、黄春营、李高磊、于辉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合同总价。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签订合同后2025年7月底前,支付合同款50%;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50%合同款。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无。附件一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指标需求单价(元)合计(元)1检测点位数量1项检测范围包括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泰安、临沂、滨州、日照等8个市,23个大型灌区及51个重点中型灌区,共涉及251个检测点。其中:渠首及取水口77个;控制灌溉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分水口11个;控制灌溉面积在10万亩至30万亩之间的分水口35个;控制灌溉面积在5万亩至10万亩之间的分水口37个;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至5万亩之间的分水口91个。结合当地农田灌溉制度实际情况,年度开展1~2次灌溉水质检测。检测总点次不少于325个。1600(325个点位)5200002检测数据分析1项每个灌次和全年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灌次检测数据,重点关注存在水质超标问题的灌区和检测点,对超标较为严重或检测数据存疑的灌区和检测点,应及时复测,对水质超标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分析灌次和全年农田灌溉水质超标区域、灌区和检测点的超标原因,超标程度和影响范围。25000250003水质检测信息系统填报1项片区检测单位在每批次农田灌溉水质样品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检测信息、汇总检测数据,并按省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要求准确填报水质检测信息系统。并对系统填报信息和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负责。按照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审查意见,及时校核修正存在问题的信息和数据,确保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完整准确。24000240004检测成果上报1项各片区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测机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填写、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完成资料整编工作。并按照灌次和年度成果上报的要求,将检测成果及时报送技术服务单位。灌次成果报送方式为灌次检测工作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春灌检测成果报送时间为6月中旬前,秋灌和冬灌检测成果报送时间为11月底前。年度成果报送方式为年度检测工作报告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报送时间为12月上旬。年度检测成果上报后,由技术服务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年度检测成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各片区。各片区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日内,将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检测成果及报告修订稿报技术服务单位。2900029000合计:小写:598,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干工程水质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