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气维修、改造、及配件耗材更换采购合同公告(阜康市公安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阜康市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阜康市天一装饰设计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31101000022582497
五、合同编号:11N01023830320259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水、电、暖气维修、改造、及配件耗材更换
详见附件

1.00
1800
1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阜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8199269698
传真:/
地址:阜康市新运路103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3830320259003).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1023830320259003采购单位(甲方):阜康市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阜康市天一装饰设计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天一装饰设计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天一装饰设计服务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天一装饰设计服务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5555号水、电、暖气维修、改造、及配件耗材更换--服务内容:维修,品牌:,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服务周期:次1批1800.001800.00合同总价(元)18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5555号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118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施工期间,乙方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的本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乙方安装设备精良齐全,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配套服务物品齐全,检测手段先进,体现专业化素质,乙方的用料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要求:即必须都是国家E1级环保材料,无异味。2、施工期间的工程垃圾乙方负责清理。1/23、维修责任:保修时间为施工验收结束后满一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不得损坏办公楼内的其它设施,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甲方派人监工,监工人员必须按合同严格把关,乙方必须接受监工人员的建议,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税务发票结账付给乙方施工费用。四、甲方应提供乙方的原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再做补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支行账号:账号: 61150101330202183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电、暖气维修、改造、及配件耗材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