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供应商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CYGK202501
二、合同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YGK202501
四、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汕头市潮阳区中华路136号
联系方式:0754-83600306
供应商(乙方):汕头市友穗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鸥下南商楼东侧厂房
联系方式:13411956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113600.00元
合同金额: 111.3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513-2025-01455项目编号:CYGK20250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签订日期:2025年6月30日甲方: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法人代表:刘时忠电话:0754-83822769传真: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136号乙方:汕头市友穗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炎彬电话:0754-87275606传真:0754-87275606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鸥下南商楼东侧厂房根据2025年6月24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对甲方的“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YGK202501)”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汕头市友穗食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本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服务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叁仟陆佰元(¥1,113,600.00元,服务期限12个月,每月服务费为92800元。注: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2.付款方式:每月乙方应收餐费、服务管理费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乙方按应收款总额开出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1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采购人提供的保障条件用餐规模预计服务工作人员需求餐费服务管理费最高单价限价服务时限汕头市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供应商食堂现有餐厅及厨房场所,成套厨房设备、餐厅设施及配套保障物资。配有刷卡消费系统等免费提供使用。早餐200-250人、午餐280-350人、晚餐20-30人20人1.同志用餐:早餐6元;午餐22元。晚餐250元/桌。加班夜餐按标准按实计算。2.工作餐用餐:早餐15元,午、晚餐各50元。3.双休日及节假日同志早餐100元/桌(10人),午、晚餐250元/桌(10人);工作餐早餐120元/桌(8人),午、晚餐400元/桌(8人)。4.其他公务接待工作用餐按标准按实计算5.餐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112.2万元(超出服务费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1年备注电费、水费甲方负责,燃气费乙方负责。工作日用餐人数计划负责管理食堂服务1人,厨师5人,其他人员由乙方按需安排。餐费包括:大米、粮油、配料等餐厨所需及易耗品在内,不再另计补助。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由乙方自行确定。2(一)食堂基本情况:1、汕头市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坐落在区党政机关大院左后侧,同志餐区餐厅面积188㎡,工作餐区面积116m,接待餐区面积约110m,厨房及加工区面积约120m。2、食堂的厨房作业间布置合理,各作业区基本配置到位,照明采光好,提供现有的食堂设施、设备和餐具。3、甲方因食堂场所受限,乙方人员住宿问题自行解决。4、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付款方式、服务考核、违约、解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等具体要求详见服务内容和要求。(二)餐次伙食标准和结算方式服务分别为同志餐、工作餐、接待餐。①工作日同志餐区:早餐每位6元,其中个人以刷卡机收取1元、伙食补助5元;午餐每位22元,其中个人以刷卡机收取2元、伙食补助20元;晚餐1桌(10人)250元;同志加班夜餐按标准按实计算。工作日工作餐区:早餐每位15元20人300元,午餐每位50元(20人)1000元、晚餐每位50元(12人)600元。②双休日及节假日同志餐区:早餐1桌(10人)100元,午、晚餐各1桌(10人)250元。双休日及节假日工作餐区:早餐1桌(8人)120元,午、晚餐各1桌(8人)400元,超出人员以各餐每位餐费标准按实人数计算。其他公务接待工作餐按标准按实结算。同志用餐个人消费部分由餐卡机收取,餐卡充值和个人刷卡消费由乙方负责收取及管理,刷卡收取的餐费由乙方收人。服务费与伙食补助费以月进行结算,同志用餐伙食费补助结算以每月刷卡数据按各餐次实际用餐人数补助,其他按预定或各餐标准及人数计算。公务(接待)用餐根据菜单点选,按标准定价。服务期间由于物价上涨,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提高餐费标准的申请,甲方视市场物价上涨情况,同乙方协商餐费提高标准。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食堂采用现场加工供餐模式,实地制作用餐,刷卡消费就餐。食堂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自助餐服务。3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严格鱼、肉、菜采购渠道,尤其对肉类采购要到正规屠宰及动物检疫合格销售点购买,确保食品新鲜,不得采用冻品,粮油一律采用正品原装食物油,杜绝来源不明或过期食物原料等流入食堂,并受甲方监督检查验收。3、乙方无条件随时提供加班、值班(早、中、晚、夜)用餐以及应急保障等用餐服务,按甲方事先告知的餐费标准服务。4、乙方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服务工作人员20人,其中厨师不少于5人厨师须具备有厨师相应资质证,厨师及其他服务人员均须有健康证,并统一膳装。乙方应将人员配备情况报甲方备案。5、用餐菜式、用餐时间和食品卫生。(1)工作日同志餐区:早餐菜式7个品种,午餐菜式不低于8个品种并加水果。工作餐区:早餐菜式8个品种以上,午、晚餐菜式各8个品种以上加汤及水果等;双休日及节假日按预定服务,菜式品种不少于工作日。(2)乙方周末前将下周菜谱在餐厅公示。(3)工作日早餐用膳时间为7:30-8:30,午餐用膳时间为12:00-13:00,晚餐用膳时间为17:30-18:45。食堂就餐时间调整由甲方确定和发布。(4)乙方应在符合餐饮行业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制度和管理体系。在食堂结合企业文化进行制度张贴和氛围布置,方案需事先报甲方审定。(5)乙方应建立全流程可溯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查。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6)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科学制定菜谱和精准预计食材数量,每周四前将下周菜谱报甲方,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菜谱和食材数量,若因乙方擅自更改菜谱或食材数量,影响用餐质量,造成食材不足或严重浪费,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000至5000元的违约金。(7)乙方采购食用油、米、面粉、大豆、盐等原材料及一切食材须受甲方随时检查监督。在食材送达食堂后,发现不合格食材(不新鲜、质量档次不合格等)必须立即退货,乙方须于上午10时30分前调换食材及补齐不足食材,若因此影响正常用餐,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000至5000元的违约金。4(8)乙方应及时了解甲方对食堂的问题建议,并就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限期内进行整改落实。(二)甲方提供以下保障条件:1、甲方食堂现有成套餐厨设施设备器材物资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双方进行清点移交,并签订《食堂设施设备器材物资交接书》。设施、设备维修及餐具增购需报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购置补充;乙方承担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责任,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不爱惜设施、设备致使损坏,乙方必须承担维修或赔偿。同时,水电使用乙方如存在浪费现象,经甲乙双方协定出每月水电使用数量,超出则由乙方承担。2、甲方协助乙方管控食堂就餐秩序,用餐人员凭餐卡读取信息后进入食堂用膳。餐卡审批、制发、销户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对餐卡进行有效管控,及时返还销户餐卡所存余额。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服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依据相关条款对乙方作出处理。3、对乙方聘用人员在机关大院内的活动进行管理。4、收集就餐意见反馈给乙方,监督乙方整改落实。5、及时掌握就餐需求变化,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指导乙方做好供应保障。6、组织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食堂服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7、做好餐卡管理工作,核定食堂餐费。8、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付合同约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9、如果乙方服务得不到大部分用餐同志认可,经甲方提醒后仍无改进,或1个月内出现不新鲜食品累计超出3次,或连续2个月经甲乙双方联合书面测评用餐同志满意度低于65%评分,甲方有权可以终止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以服务为宗旨,加强管理,主动热情做好机关食堂服务工作2、根据行业法规和双方合同约定,制订食堂服务管理方案。针对甲方应急5供应需求,制定保障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并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相关的方案计划经甲方审定后实施。3、乙方不得将承接项目转让给第三方。4、乙方应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等国家相关行业法规,结合食堂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服务管理制度。在食堂区域内按行业规范要求张贴制度、规范、流程等,布设方案事先应报甲方审定。5、遇停电、停水或燃气事故等突发情况影响供应的,乙方应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全力保障,不得拒绝提供服务,确需调整时应及时报请甲方同意。6、乙方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出现用工问题和纠纷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对所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按行业要求进行体检,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乙方服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提交更新资料。8、乙方应规范人员管理,统一服务人员着装(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加强礼仪养成,搞好安全保密教育。9、乙方对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10、对甲方移交的设施设备物资器材负有管理和赔偿责任。需由甲方出资增加、更换的设备物资时,应事先报请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11、合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报告甲方监管人员,并配合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乙方承担全部损失。12、乙方须购买用餐安全商业保险。五、服务期限1、乙方经采购中标后按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前3个月作为试用期,试用期间经甲方确认服务合格直接转入正式服务,如试用期间服务未通过采购人考核,甲方有权取消服务合同,试用期间甲乙双方按合同义务履行。2、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采购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预算人民币1,122,000.00元,两年预算人民币2,244,000.00元)。六、考核机制61、考核方式:分为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考核(见附表一)和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表(见附表二)。2、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时间为当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3、甲方对食堂服务管理进行考核,甲方将考核的结果进行计算汇总,月考核汇总的结果作为支付月服务费的依据,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①每月经甲方对乙方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考核考评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并经甲、乙双方联合书面测评用餐人员,当测评结果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含85%,则甲方给予乙方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②每月经甲方对乙方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考核考评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并经甲、乙双方联合书面测评用餐人员,当测评结果基本满意率在于75%至85%之间(含75%),则甲方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5%;③每月经甲方对乙方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考核考评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并经甲、乙双方联合书面测评用餐人员,当测评结果基本满意率在于65%至75%之间(含65%),则甲方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10%;④一个月内乙方经甲方检查提醒后仍无改进,考核中出现10项不合格,或1个月内出现不新鲜食品累计超出3次,或连续2个月经甲、乙双方联合书面测评用餐同志满意低于65%评分,甲方有权可以终止合同,并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七、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金额:5万元。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本项目服务期。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10日内需递交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及服务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乙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3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金额的100%(不计利息)5、履约保证金说明: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进一步索赔。乙方7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附件。6、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八、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以及相关服务信息用于商业宣传。九、责任与损失赔偿1、合同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1)乙方被相关管理部门取缔或限制经营资质的;(2)乙方管理食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3)乙方出现与食堂经营相关的劳务纠纷,乙方公司出现重大经营状况时。2、违约责任(4)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配合做好资产物资清点移交工作,损失部分按资产购置价格赔偿甲方。移交结束后,乙方服务管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条款结算。(5)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6)与食堂运营相关的劳务纠纷、经济债务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7)乙方不得利用相关信息炒作报道,否则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合同解约及责任(8)合同期间由于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经营管理模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提出解约。双方完成食堂交接工作后,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9)乙方主动提出解约需书面告知甲方,保证提供1个月的服务保障过渡期。过渡期间服务满意度高于65%时,在双方完成食堂交接工作后,甲方应返还乙方30%保证金。8(10)服务期限内,如发生与食堂运营相关的劳务纠纷、经济债务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损失赔偿(11乙方服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相关损失赔偿。(12)乙方应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物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良好的性能和状态,不得自行变卖和处置。出现损坏、丢失时,乙方应按资产购置价格赔偿甲方,或者报请甲方同意后按损失的数量购置同型号(或性能相当)设备物资进行补充。(13)责任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或报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应急保障1、本着“随时应急”的原则,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制定《饮食应急保障预案》,落实人员责任,做好物资储备,并与甲方食堂主管股室做好对接,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立即响应,饮食供应保障连续不间断。2、应急保障时由甲方提出餐标和要求,餐费随当月消费一并结算。3、非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得拒绝提供保障。因乙方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全额扣除当月考核基金。十二、税费服务费、伙食费等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9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壹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标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中华路136号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鸥下南商楼东侧厂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54-83600306电话:13411956228传真:传真:0754-8727560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50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长江支行帐号:帐号:200302220920015309210附表一: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整改意见伙食质量原材料质量1、原材料来源放心可靠、可追溯,食品新鲜;2、不得采用冻品;3、粮油采用正品原装食物油;饭菜质量4、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5、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6、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菜谱7、实际饭菜是否与提前公布的菜谱吻合;8、菜谱是否具有多样变化,一周内不重复;服务质量仪容仪表9、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10、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净;11、食堂工作区禁止吸烟,制作食品时禁止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112、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服务13、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14、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卫制作15、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生标准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16、生熟食品分开;17、食品存放分类分架;厨房18、抽烟机、排风扇、墙壁、灯管、风扇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19、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20、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21、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22、操作台、灶台干净整洁;23、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24、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餐厅25、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26、餐桌摆放整齐,干净整洁无污渍;27、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库房28、地面保持清洁;29、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30、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1231、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日常管理3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33、合理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现象;34、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检查部门检查日期结论合格口基本合格口不合格口13附表二: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表项次调查项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改善建议意见1菜肴新鲜程度评价2菜肴味道评价3蔬荤搭配评价4食堂卫生状况评价5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评价6结论满意口基本满意□不满意口填表人员(签名):填表日期: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供应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