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东城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日常巡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人民南路63号
联系方式:0719-8040211
供应商(乙方):湖北梦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武阳岭村
联系方式:0719-80402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2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0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东城所人行道管养范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东城所人行道维修合同.pdf

东城所人行道维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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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城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签约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63号(市政工程管理处)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湖北梦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工程或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东城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地点:东城道路管理所辖区服务内容:承担东城道路管理所辖区人行道及排水设施的常规日常维修养护、快速抢修等工作;节假日、夜间突发案件的勘察、警示、处置;汛期防汛处置和抢险,雨雪天道路巡查;重大活动保障及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服务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采购需求;(5)其他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等。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2025年7月0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结算单价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基准价乘以中标折扣率,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折扣率为99%。2.付款方式:根据市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按进度拨付3.其他说明:(1)本合同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全费用综合单价均应按照乙方投标单价执行;与合同单价类似的维修项目,在实际施工中又发生的,按类似合同维修项目单价结算:完全没有合适的维修项目单价,由乙方根据现行国家清单规范和湖北省有关定额、十堰材料信息价格、取费标准及合同折扣率测算出全费用单价,报甲方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确定后进入结算。(2)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费用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总额不得超过:壹佰万元整(100万元人民币)。五、质保期及质保金1、质保期:所有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保修期1年,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免费维修,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2、本项目按结算金额的1.5%预留质保金,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满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对维修过的市政设施维修进行踏勘,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上签字后,甲方一次性将质保金退还给中标人,如经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整改,甲方支付质保金时间顺延乙方整改完成后,甲方人组织重新踏勘,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后退还剩余质保金,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质保金六双方项目负责人1.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殷联系方式:185072845682.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邓涛,联系方式:13098490755。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鄂建安B(2023)0006425七养护维修内容与要求(一)维修内容以实际发生的具体内容为准(二)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三)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四)文明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应达标,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在施工期间应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的居民生活、工厂生产的影响,如有发生,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五)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能配甲方做相应的部署安排和调整。八.验收1.甲方接到乙方书面完工验收申请后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并出具书面完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以双方书面签字验收报告为准: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改正: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九.考核1.7方应服从甲方的考核,考核按照《信用等级制考核标准》(见附件2)和养护合同等相关约定条款进行考核。2.考核分每月常态化考核。常态化考核是甲方工作人员依据考核内容和相关养护管理标准,每月不定期巡查抽查。3.在迎接重大节日、活动、检查等时期,养护管理标准与应不低于市相关创建、检查标准,并从严考核。4.考核细则和相关考核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根据实际养护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整,不断健全完善。十.违约条款1.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考核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第三方维修费用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造成的其他第三方损失。3.对需要巡查及维修的项目,乙方应及时安排作业时间,不得出现不作为、不及时组织实施等行为,严禁推诿应急维修项目,若不能积极落实工作安排的,甲方有权予以考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合同履行期内整改通知书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不能第一时间整改的,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人员实施,相关费用直接从乙方服务费中一次性扣除。甲方有权预留不低于服务费用的20%于合同到期后结算。十一,其他约定1.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或被取消合同的,甲方将其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名单,禁止其参与甲方单位组织的其他项目采购活动。2..3.十二.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十堰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电话: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罗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2025年07月03日税号:2025年07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行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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