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采购合同公告(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项目(第八包)

合同编号:701001JH140-08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701001JH140
项目名称:
2025年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项目

采购人: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6-20
供应商:
甘肃中嘉致信财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6-20
合同总金额:
45.85(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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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榆平县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服务(第八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701001JH140招标文件编号:701001JH140甲方合同编号:701001JH140HT-**08甲方: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甘肃中嘉致信财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00日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5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中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乙方按照甲方通知安排,为本辖区符合奖励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为期一年的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具体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符合“个转企”奖励条件的转型企业依法依规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提供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户税务变更登记,银行基本账户设立或变更服务;建账建制,按时按期账务处理、纳税申报:保障账务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按规定及时报送企业市场主体年报及税务年报;账簿资料装订成册完善留存备查(包括记账凭证,纳税申报表,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财务报表)等,及时归档。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转型后连续申报纳税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财务报表)等,及时归档。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转型后连续申报纳税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财务代理记账服务460_户,99元/户。总计¥458500.00,大写:肆拾临万捌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以户为限,工作量低于户的,以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服务费用。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服务期间,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与乙方确认签订的《验收表》(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表》)。(3)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材料。3、款项的支付应符合如下约定:服务半年,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向甲方提供阶段性《验收表》,甲方支付单户服务费用的50%;在服务期满后,符合“个转企”奖励条件的转型企业向甲方提供《验收表》,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台账》,甲方审核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50%余款。服务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服务月份支付。第六条验收1、服务期限:2025年符合奖励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财务代理服务1年。2、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提供《验收表》。3、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服务台账》,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交给甲方。4、项目实施半年进行阶段验收,由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提供《验收表》。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联系电话:1510317912项目负责人姓名: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六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对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之内作出及时响应,在2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3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3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享受“个转企”财务代理记账服务的转型企业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转让、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分包。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不按合同第八条提供售后服务的,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将本合同转让、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地址:域关镇大成路172号地址: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374号邮编:730100邮编:730100电话:5221720电话:1510131791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辉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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