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供应商名称: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01101000020626833
五、合同编号:11N010567684202530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20000
4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郗清先
联系电话:18909976721
传真:/
地址:拜城县解放路9号农林大厦4楼402室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初步设计合同.pdf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初步设计拜城县工程地点合同编号:2025-阿克苏拜城一住建局-01甲方: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1甲方: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地点为:拜城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在具体执行中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23.2中标函(文件)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本工程为《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及概算书编制。本合同设计内容及设计范围:符合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甲方向乙方提交测绘图、地质初步勘察报告、现状供热基本情况、可研及批复文件等资料。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签订合同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8份(经评审通过)。第七条费用7.1依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标准2002修订版》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的计算基数下浮30%。初设费用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初设费用为42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此价格为固定价,本合同的初设费用暂定为收费依据3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同时以财政资金拨付时间为准。7.2本项目初设费用包括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文本编制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工作人员往来所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均包含在初设费用之中。第八条支付方式8.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初设费用总额的50%,计21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8.2专家评审通过并提交甲方后30日内,甲方支付初设费用总额的50%,计21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不留尾款。8.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按期提供发票造成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不真实、伪造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无条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9.1.2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9.1.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等方面的便利条件。9.1.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等由甲方负责解决。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完成审图工作并取得合格证和施工招标、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等内容。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照15年。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本合同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赔偿损失。59.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初设文本。9.2.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9.2.7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9.3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若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一方有权主张减免,且有权在不解除合同的条件下主张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一方发生以上情况,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另一方相应损失。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合同签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责任险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6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12.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发包人:设计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盖章)2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只第(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26429412-9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701002642941291地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2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蒋永才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徐卫光电话:电话:0991-3928317传真传真0991-4657722电子信箱:电子信箱:771754531@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账号:7377,0101,8260,0016,712时间:年月日时间:_年_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