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礼县教育局2025)



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合同变更公告

合同编号:LXJYJZB20250623-03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51001JH621226056
项目名称:
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人:
礼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甘肃冠达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6-24
供应商:
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6-24
合同总金额:
99.73(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原合同编号:
LXJYJZB20250623-03
原合同名称:
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

原合同附件:
【合同】第三包.pdf
合同变更条款号:
2025HTBA00075

合同变更时间:
2025-07-04
变更公告日期: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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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86签订时间:2025年06月24日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151001JH621226056项目编号:151001JH621226056合同自编号:LXJYJZB20250623-03甲方:礼县教育局乙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供货一览表”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后附)。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中标价格或成交价格)为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礼县政府采购151001JH621226056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是中标或成交文件提供的型号,实际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一般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并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根据甲方采购需求完成。3.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采购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其他特殊情形:无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投标文件所响应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1)初步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2)运行验收(3)最终验收:满足采购及响应条件,支付剩余款项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及配件等,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用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应该按照响应文件条款执行;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不得另行收取保修费用。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1小时;非工作期间为1小时。(特殊货物,例如服务器的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天,如超期未退还,则按照超出时间的银行利率支付保证金本息。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天内退还乙方。5.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利率以同期银行利率为准。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申请。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如因不及时履约应按第3款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供方全称(盖章):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方全称(盖章):礼县教育局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办西景花园一楼门面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东新社区天嘉东路55号邮编:746000邮编:742200电话:15336096875电话:0939-44212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熊集祥经办人:张建忠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项目编号:151001JH621226056合同编号:LXJYJZB20250623-03补充合同甲方:礼县教育局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日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礼县教育局甲方:礼县教育局乙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鉴于中标人在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中承担生产、采购、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及相关合同工作,为此双方(以下此名词均包含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研究讨论了本合同所含内容和约定以及所有组成合同文件内容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小写)人民币:997300(元)2.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所有产品的生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1三、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供需双方现场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接收。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职业健康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的国家质量标准及官方标准。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拒决付款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四、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学校并进行合格验收,各有关部门双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2六、包装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七、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做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税务发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该项目合同价剩余金额的税务发票,甲方凭发票向乙方再次支付合同价总金额的45%;合同总额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开具证明后按合同约定退还相应质保金。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期满后可同时提供其它承诺服务。2.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3延。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0.05小时内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省外)48小时内,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日内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5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帐号信息、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规定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其他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交付完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学校并交付安装使用。2.招标货物付款资金说明:合同签订后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做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数额的税务发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该项目合同价剩余额度的税务发票,甲方凭发票向乙方再次支付合同价总金额的45%;合同价总额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开具证明后按合同约定退还相应质保金。质保期内所供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换新或退货。63.验收标准:①产品的数量、技术参数等方面,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②检验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负责实际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直至操作人员对操作技术完全掌握为止。5、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上述货物质量保障期三年;(2)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出具售后服务保障承诺;(3)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及商品质量问题调换范围;(4)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非人为因素损坏引起的问题货物予以负责调换;(5)若采购人需在后期补充采购的,成交候选人须按此次的中标价及时供给,且有责任免费调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6)产品质量问题调换范围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所供货物明显损坏有可能导致使用障碍的;②、所供货物无法使用的;③、所供货物实际参数与描述不符的;④、所供货物材质(用料)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7⑤、所供货物有明显瑕疵的;⑥、所供货物有假冒伪劣嫌疑的;(7)投标人应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情况及联系地址、联系方式;(8)售后响应速度:0.05小时内做出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0.5小时内到达现场。甲方:(盖章)地址:礼县城关镇天嘉东路55号信用代码:116226280139436499电话:09394428093邮编:742200乙方:(盖章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HP办西景花园一楼电话:15336096-87.5邮编:746000甲方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型思签字日期:20256.3乙方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昔彩霞签字日期:202.6.2开户行: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钟楼滩新区支行账号:620501680106000000138中标通知书项目(分包)编号:E6212000612015283001003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单位于2025年06月23日参加由甘肃冠达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礼县教育局确认,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请贵单位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盖章负责人。7005年6月23日见证单位产结果见证专用章41100012025年06月23日中标价(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中标价(小写:99.730000(万元)注:1、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2、此件涂改无效。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编号:151081JH621226056包号:3号投标人名称总价(万元)交货需(历天)注注1院南有限责任公司¥9.73合同签订后20日内1投标人(公章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5愫(购:日期:2825年6月23日注:1.报价应是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8集裤-309-10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编号:151001JH621226056包号:3单位: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商交货期数服单价总价备注1云服务器宏碁AItosHR21HF1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8天治2.492.49/2智能云终端宏碁veritonB58z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0天200台8.364672.92/3虚拟终端管理系统宏碁虚拟终端管理系统V1.e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0天200点8.83446.88/4操作系统银河麟燚桌面操作系统(教育版)V10软件有限公司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教育版)V1820天288套8.84458.9/5办公软件永中Office2824教育版办公软件V2.e永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8天208套0.84278.54/6合计/1//199.73L投标人(公章):陇而宏用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爱(签字或章):祥日期:2025年6月23日-310-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75签订时间:2025年06月24日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151001JH621226056项目编号:151001JH621226056合同自编号:LXJYJZB20250623-03甲方:礼县教育局乙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供货一览表”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后附)。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中标价格或成交价格)为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礼县政府采购151001JH621226056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是中标或成交文件提供的型号,实际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一般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并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根据甲方采购需求完成。3.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采购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其他特殊情形:无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投标文件所响应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1)初步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2)运行验收(3)最终验收:满足采购及响应条件,支付剩余款项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及配件等,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用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应该按照响应文件条款执行;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不得另行收取保修费用。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1小时;非工作期间为1小时。(特殊货物,例如服务器的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天,如超期未退还,则按照超出时间的银行利率支付保证金本息。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天内退还乙方。5.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利率以同期银行利率为准。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申请。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如因不及时履约应按第3款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供方全称(盖章):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方全称(盖章):礼县教育局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办西景花园一楼门面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东新社区天嘉东路55号邮编:746000邮编:742200电话:15336096875电话:0939-44212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熊集祥经办人:张建忠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项目编号:151001JH621226056合同编号:LXJYJZB20250623-03补充合同甲方:礼县教育局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日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礼县教育局甲方:礼县教育局乙方: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鉴于中标人在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中承担生产、采购、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及相关合同工作,为此双方(以下此名词均包含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研究讨论了本合同所含内容和约定以及所有组成合同文件内容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小写)人民币:997300(元)2.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所有产品的生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1三、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供需双方现场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接收。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职业健康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的国家质量标准及官方标准。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拒决付款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四、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学校并进行合格验收,各有关部门双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2六、包装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七、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做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税务发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该项目合同价剩余金额的税务发票,甲方凭发票向乙方再次支付合同价总金额的45%;合同总额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开具证明后按合同约定退还相应质保金。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期满后可同时提供其它承诺服务。2.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3延。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0.05小时内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省外)48小时内,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日内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5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帐号信息、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规定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其他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交付完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学校并交付安装使用。2.招标货物付款资金说明:合同签订后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做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数额的税务发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该项目合同价剩余额度的税务发票,甲方凭发票向乙方再次支付合同价总金额的45%;合同价总额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开具证明后按合同约定退还相应质保金。质保期内所供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换新或退货。63.验收标准:①产品的数量、技术参数等方面,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②检验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负责实际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直至操作人员对操作技术完全掌握为止。5、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上述货物质量保障期三年;(2)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出具售后服务保障承诺;(3)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及商品质量问题调换范围;(4)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非人为因素损坏引起的问题货物予以负责调换;(5)若采购人需在后期补充采购的,成交候选人须按此次的中标价及时供给,且有责任免费调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6)产品质量问题调换范围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所供货物明显损坏有可能导致使用障碍的;②、所供货物无法使用的;③、所供货物实际参数与描述不符的;④、所供货物材质(用料)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7⑤、所供货物有明显瑕疵的;⑥、所供货物有假冒伪劣嫌疑的;(7)投标人应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情况及联系地址、联系方式;(8)售后响应速度:0.05小时内做出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0.5小时内到达现场。甲方:(盖章)地址:礼县城关镇天嘉东路55号信用代码:116226280139436499电话:09394428093邮编:742200乙方:(盖章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HP办西景花园一楼电话:15336096-87.5邮编:746000甲方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型思签字日期:20256.3乙方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昔彩霞签字日期:202.6.2开户行: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钟楼滩新区支行账号:620501680106000000138中标通知书项目(分包)编号:E6212000612015283001003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单位于2025年06月23日参加由甘肃冠达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礼县教育局确认,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请贵单位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盖章负责人。7005年6月23日见证单位产结果见证专用章41100012025年06月23日中标价(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中标价(小写:99.730000(万元)注:1、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2、此件涂改无效。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编号:151081JH621226056包号:3号投标人名称总价(万元)交货需(历天)注注1陇南有限责任公司¥9.73合同签订后20日内1投标人(公章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5愫(购:日期:2825年6月23日注:1.报价应是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8集裤-309-10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陇南宏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礼县第四中学第二批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编号:151001JH621226056包号:3单位: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商交货期数服单价总价备注1云服务器宏碁AItosHR21HF1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8天治2.492.49/2智能云终端宏碁veritonB58z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0天200台8.364672.92/3虚拟终端管理系统宏碁虚拟终端管理系统V1.e宏碁(重庆)有限公司20天200点8.83446.88/4操作系统银河麟燚桌面操作系统(教育版)V10软件有限公司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教育版)V1820天288套8.84458.9/5办公软件永中Office2824教育版办公软件V2.e永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8天208套0.84278.54/6合计/1//199.73L投标人(公章):陇而宏用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爱(签字或章):祥日期:2025年6月23日-31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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