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起重机 汽车式起重机租赁 汽车起重机采购合同公告(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随车起重机 >5t
1名司机
8.0
月·台
汽车起重机 20-25t
1名司机、一名思索
10.0
月·台
汽车起重机 40-50t
1名司机、一名思索
10.0
月·台
汽车起重机 75-100t
1名司机、一名思索
5.0
月·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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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内单位参与
00-生产-QTHT-20250210-3492025-2026年度广东片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鸿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武汉市签订日期:2025年1月日经集中采购,甲方将乙方列为广东省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供应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如下:1、供应范围1.1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1.2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1.3协议有效期: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4服务范围:甲方所属广东省内各工程项目2、租赁合同签订2.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下属单位(分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包括项目部,下同)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采购本协议附件1所确定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并依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单个的租赁合同。对于附件2技术规格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在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比价,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如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的设备技术性能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甲方下属单位将实施框架协议外采购。对于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采供应商。2.2甲方下属单位与乙方签署租赁合同时,必须按照“二航局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条款签署。2.3乙方在收到甲方下属单位签约要求后七天内,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设备租赁合同。2.4乙方不能按框架协议和(或)单个租赁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或设备1/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另选出租单位,乙方无条件地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3、租赁设备单价3.1设备租赁单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1)附件1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采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2)附件2为乙方备选规格汽车起重机等设备报价,作为本集框架协议采推荐价;项目部租赁该附件中汽车起重机时,应在集采供应商中进行询比价,选定供应商;(3)附件3为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参考价;项目部零星租赁设备时进行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集采供应商。(4)附件4为新增司索报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3.2租赁单价组成3.2.1附件1、附件2设备租金按月计算,分别按租赁时间4个月以内、4(含)-8个月、8个月(含)以上3种租赁时间模式确定。(1)“设备月租费”:设备本体租赁使用费,含维修保养费及设备管理费、安全检查费、设备保险费、设备进退场费。单个项目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租赁时间4-8(含)个月、8个月以上,设备月租费分别下调1%和3%。(2)“月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操作人员按1人/台配置,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操作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操作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根据设备厂商制造升级情况,排放标准国五、国六的设备月租费一致,四节臂、五节臂的25t汽车起重机月租费一致。(4)春节休假期间(15日内)不计设备租赁费(正常施工除外)。3.2.2附件3设备按租赁台班计价。(1)“设备台班租费”:设备本体台班租赁使用费、使用燃油费、进退场费。(2)“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2/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3.2.3附件4司索人员按月计算。(1)含司索人员费用包含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司索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司索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2.4甲方下属单位提供食(食堂)、宿(床位)条件,食、宿及交通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5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3.3设备租赁时间确定原则:从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开始,至乙方接到采购人的退场通知时间为止。乙方须按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3.4单价调整机制:本协议约定的单价为年度固定单价(24-36个月的设备)。如项目采购时,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在24-36个月的,根据实际进场设备的新旧程度设置浮动系数。设备出厂时间浮动系数备注12个月内1.05仅“设备月租费”浮动调整12-24个月1.0324-36个月136-600.9560个月以上不允许进场3.5本协议未约定的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所属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3.6本框架协议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4、结算及支付4.1结算及支付按月办理,当月办理上月结算,次月支付。4.2甲方下属单位在设备租赁过程中,在办理结算并收到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租金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余款支付不超过3个月。4.3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若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3/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4.4乙方同意接受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须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5、质量及服务保证5.1设备进场5.1.1乙方应按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5.1.2设备进场后,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5.2设备技术要求5.2.1设备必须为具有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技术状况优良,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满足项目使用要求。5.2.2乙方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应为出厂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5.2.4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安装牢固可靠。5.2.5运行监控要求:乙方应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工况数据、预警数据等)推送至甲方指定设备运行监控平台,推送频率满足监控要求。甲方负责与设备制造单位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接口开发,乙方负责数据传输费用(约200元/台.年)。5.2.6设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5.3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5.3.1乙方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甲方下属单位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完好(每月可有2天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超过2天的故障时间,应在当月结算租金中扣除),确保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5.3.2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保养,须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巡检,实施隐患治理排查,确保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3.3若乙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3.4设备的保险要求:设备须办理交强险、三责险、财产险。设备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4/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5.3.5遇到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天气,乙方须对设备做好相关防范措施。5.3.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派驻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具并承担费用。5.3.7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甲方项目部验证。5.4设备技术资料和证书5.4.1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证件、保险、规费等齐全有效,操作人员证件、证书等齐全有效。5.4.2设备及人员有关证件和技术资料应提交甲方下属单位留存、备案。5.5人员管理5.5.1乙方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和指挥,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设备服务保障。5.5.2持证要求:司操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件,具有1年以上的操作经验;5.5.3司操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身心健康,无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含隐性疾病);现场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突发疾病,有关由该疾病引起的医疗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配合救治和处置。5.5.4设备使用现场负责人须为乙方的正式工。5.5.5乙方人员的保险要求:办理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人员保险资料交由项目部审核并留存复印件。5.6文明施工5.6.1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协助甲方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5.6.2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日志。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属单位的违章指挥。5.6.3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卫生,符合各项环保要求,油污及各种垃圾废料等不随意排放。5.6.4交通、安全、环保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5.6.5做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工作。5/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5.7单个项目租赁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乙方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5.8若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承诺售后服务人员以省会城市为中心,300公里内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300公里以外不超过48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6、供应商管理6.1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从业、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所有工作按项目标准化要求执行。6.2在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项目部确认。6.3甲方将按年度组织甲方下属单位对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供应商的,次年招标时,可优先入围。对评价不合格供应商的,或本年度内未提供设备服务的,次年招标时将不再邀请参与投标。7、其他7.1本框架协议及“设备租赁合同”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其条款互为补充,框架协议未约定事项(如协议变更解除等),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因本框架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7.3本框架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章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7.4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失效,框架协议失效不影响根据本框架协议在本次招标前已签订的具体的单个租赁合同的效力。7.5本框架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附件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6/2800-生产-QTHT-20250210-349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7/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2025-2026年度广东片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山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武汉市签订日期:2025年1月日经集中采购,甲方将乙方列为广东省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供应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如下:1、供应范围1.1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1.2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1.3协议有效期: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4服务范围:甲方所属广东省内各工程项目2、租赁合同签订2.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下属单位(分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包括项目部,下同)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采购本协议附件1所确定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并依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单个的租赁合同。对于附件2技术规格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在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比价,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如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的设备技术性能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甲方下属单位将实施框架协议外采购。对于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采供应商。2.2甲方下属单位与乙方签署租赁合同时,必须按照“二航局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条款签署。2.3乙方在收到甲方下属单位签约要求后七天内,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设备租赁合同。2.4乙方不能按框架协议和(或)单个租赁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或设备8/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另选出租单位,乙方无条件地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3、租赁设备单价3.1设备租赁单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1)附件1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采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2)附件2为乙方备选规格汽车起重机等设备报价,作为本集框架协议采推荐价;项目部租赁该附件中汽车起重机时,应在集采供应商中进行询比价,选定供应商;(3)附件3为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参考价;项目部零星租赁设备时进行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集采供应商。(4)附件4为新增司索报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3.2租赁单价组成3.2.1附件1、附件2设备租金按月计算,分别按租赁时间4个月以内、4(含)-8个月、8个月(含)以上3种租赁时间模式确定。(1)“设备月租费”:设备本体租赁使用费,含维修保养费及设备管理费、安全检查费、设备保险费、设备进退场费。单个项目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租赁时间4-8(含)个月、8个月以上,设备月租费分别下调1%和3%。(2)“月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操作人员按1人/台配置,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操作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操作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根据设备厂商制造升级情况,排放标准国五、国六的设备月租费一致,四节臂、五节臂的25t汽车起重机月租费一致。(4)春节休假期间(15日内)不计设备租赁费(正常施工除外)。3.2.2附件3设备按租赁台班计价。(1)“设备台班租费”:设备本体台班租赁使用费、使用燃油费、进退场费。(2)“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9/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3.2.3附件4司索人员按月计算。(1)含司索人员费用包含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司索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司索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2.4甲方下属单位提供食(食堂)、宿(床位)条件,食、宿及交通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5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3.3设备租赁时间确定原则:从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开始,至乙方接到采购人的退场通知时间为止。乙方须按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3.4单价调整机制:本协议约定的单价为年度固定单价(24-36个月的设备)。如项目采购时,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在24-36个月的,根据实际进场设备的新旧程度设置浮动系数。设备出厂时间浮动系数备注12个月内1.05仅“设备月租费”浮动调整12-24个月1.0324-36个月136-600.9560个月以上不允许进场3.5本协议未约定的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所属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3.6本框架协议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4、结算及支付4.1结算及支付按月办理,当月办理上月结算,次月支付。4.2甲方下属单位在设备租赁过程中,在办理结算并收到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租金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余款支付不超过3个月。4.3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若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10/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4.4乙方同意接受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须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5、质量及服务保证5.1设备进场5.1.1乙方应按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5.1.2设备进场后,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5.2设备技术要求5.2.1设备必须为具有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技术状况优良,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满足项目使用要求。5.2.2乙方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应为出厂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5.2.4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安装牢固可靠。5.2.5运行监控要求:乙方应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工况数据、预警数据等)推送至甲方指定设备运行监控平台,推送频率满足监控要求。甲方负责与设备制造单位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接口开发,乙方负责数据传输费用(约200元/台.年)。5.2.6设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5.3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5.3.1乙方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甲方下属单位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完好(每月可有2天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超过2天的故障时间,应在当月结算租金中扣除),确保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5.3.2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保养,须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巡检,实施隐患治理排查,确保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3.3若乙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3.4设备的保险要求:设备须办理交强险、三责险、财产险。设备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11/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5.3.5遇到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天气,乙方须对设备做好相关防范措施。5.3.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派驻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具并承担费用。5.3.7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甲方项目部验证。5.4设备技术资料和证书5.4.1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证件、保险、规费等齐全有效,操作人员证件、证书等齐全有效。5.4.2设备及人员有关证件和技术资料应提交甲方下属单位留存、备案。5.5人员管理5.5.1乙方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和指挥,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设备服务保障。5.5.2持证要求:司操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件,具有1年以上的操作经验;5.5.3司操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身心健康,无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含隐性疾病);现场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突发疾病,有关由该疾病引起的医疗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配合救治和处置。5.5.4设备使用现场负责人须为乙方的正式工。5.5.5乙方人员的保险要求:办理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人员保险资料交由项目部审核并留存复印件。5.6文明施工5.6.1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协助甲方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5.6.2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日志。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属单位的违章指挥。5.6.3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卫生,符合各项环保要求,油污及各种垃圾废料等不随意排放。5.6.4交通、安全、环保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5.6.5做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工作。12/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5.7单个项目租赁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乙方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5.8若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承诺售后服务人员以省会城市为中心,300公里内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300公里以外不超过48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6、供应商管理6.1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从业、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所有工作按项目标准化要求执行。6.2在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项目部确认。6.3甲方将按年度组织甲方下属单位对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供应商的,次年招标时,可优先入围。对评价不合格供应商的,或本年度内未提供设备服务的,次年招标时将不再邀请参与投标。7、其他7.1本框架协议及“设备租赁合同”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其条款互为补充,框架协议未约定事项(如协议变更解除等),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因本框架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7.3本框架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章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7.4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失效,框架协议失效不影响根据本框架协议在本次招标前已签订的具体的单个租赁合同的效力。7.5本框架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附件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13/2800-生产-QTHT-20250210-352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14/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2025-2026年度广东片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市亚力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武汉市签订日期:2025年1月日经集中采购,甲方将乙方列为广东省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供应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如下:1、供应范围1.1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1.2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1.3协议有效期: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4服务范围:甲方所属广东省内各工程项目2、租赁合同签订2.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下属单位(分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包括项目部,下同)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采购本协议附件1所确定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并依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单个的租赁合同。对于附件2技术规格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在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比价,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如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的设备技术性能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甲方下属单位将实施框架协议外采购。对于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采供应商。2.2甲方下属单位与乙方签署租赁合同时,必须按照“二航局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条款签署。2.3乙方在收到甲方下属单位签约要求后七天内,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设备租赁合同。2.4乙方不能按框架协议和(或)单个租赁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或设备15/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另选出租单位,乙方无条件地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3、租赁设备单价3.1设备租赁单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1)附件1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采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2)附件2为乙方备选规格汽车起重机等设备报价,作为本集框架协议采推荐价;项目部租赁该附件中汽车起重机时,应在集采供应商中进行询比价,选定供应商;(3)附件3为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参考价;项目部零星租赁设备时进行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集采供应商。(4)附件4为新增司索报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3.2租赁单价组成3.2.1附件1、附件2设备租金按月计算,分别按租赁时间4个月以内、4(含)-8个月、8个月(含)以上3种租赁时间模式确定。(1)“设备月租费”:设备本体租赁使用费,含维修保养费及设备管理费、安全检查费、设备保险费、设备进退场费。单个项目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租赁时间4-8(含)个月、8个月以上,设备月租费分别下调1%和3%。(2)“月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操作人员按1人/台配置,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操作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操作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根据设备厂商制造升级情况,排放标准国五、国六的设备月租费一致,四节臂、五节臂的25t汽车起重机月租费一致。(4)春节休假期间(15日内)不计设备租赁费(正常施工除外)。3.2.2附件3设备按租赁台班计价。(1)“设备台班租费”:设备本体台班租赁使用费、使用燃油费、进退场费。(2)“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16/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3.2.3附件4司索人员按月计算。(1)含司索人员费用包含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司索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司索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2.4甲方下属单位提供食(食堂)、宿(床位)条件,食、宿及交通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5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3.3设备租赁时间确定原则:从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开始,至乙方接到采购人的退场通知时间为止。乙方须按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3.4单价调整机制:本协议约定的单价为年度固定单价(24-36个月的设备)。如项目采购时,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在24-36个月的,根据实际进场设备的新旧程度设置浮动系数。设备出厂时间浮动系数备注12个月内1.05仅“设备月租费”浮动调整12-24个月1.0324-36个月136-600.9560个月以上不允许进场3.5本协议未约定的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所属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3.6本框架协议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4、结算及支付4.1结算及支付按月办理,当月办理上月结算,次月支付。4.2甲方下属单位在设备租赁过程中,在办理结算并收到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租金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余款支付不超过3个月。4.3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若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17/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4.4乙方同意接受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须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5、质量及服务保证5.1设备进场5.1.1乙方应按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5.1.2设备进场后,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5.2设备技术要求5.2.1设备必须为具有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技术状况优良,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满足项目使用要求。5.2.2乙方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应为出厂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5.2.4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安装牢固可靠。5.2.5运行监控要求:乙方应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工况数据、预警数据等)推送至甲方指定设备运行监控平台,推送频率满足监控要求。甲方负责与设备制造单位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接口开发,乙方负责数据传输费用(约200元/台.年)。5.2.6设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5.3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5.3.1乙方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甲方下属单位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完好(每月可有2天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超过2天的故障时间,应在当月结算租金中扣除),确保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5.3.2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保养,须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巡检,实施隐患治理排查,确保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3.3若乙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3.4设备的保险要求:设备须办理交强险、三责险、财产险。设备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18/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5.3.5遇到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天气,乙方须对设备做好相关防范措施。5.3.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派驻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具并承担费用。5.3.7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甲方项目部验证。5.4设备技术资料和证书5.4.1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证件、保险、规费等齐全有效,操作人员证件、证书等齐全有效。5.4.2设备及人员有关证件和技术资料应提交甲方下属单位留存、备案。5.5人员管理5.5.1乙方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和指挥,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设备服务保障。5.5.2持证要求:司操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件,具有1年以上的操作经验;5.5.3司操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身心健康,无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含隐性疾病);现场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突发疾病,有关由该疾病引起的医疗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配合救治和处置。5.5.4设备使用现场负责人须为乙方的正式工。5.5.5乙方人员的保险要求:办理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人员保险资料交由项目部审核并留存复印件。5.6文明施工5.6.1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协助甲方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5.6.2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日志。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属单位的违章指挥。5.6.3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卫生,符合各项环保要求,油污及各种垃圾废料等不随意排放。5.6.4交通、安全、环保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5.6.5做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工作。19/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5.7单个项目租赁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乙方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5.8若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承诺售后服务人员以省会城市为中心,300公里内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300公里以外不超过48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6、供应商管理6.1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从业、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所有工作按项目标准化要求执行。6.2在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项目部确认。6.3甲方将按年度组织甲方下属单位对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供应商的,次年招标时,可优先入围。对评价不合格供应商的,或本年度内未提供设备服务的,次年招标时将不再邀请参与投标。7、其他7.1本框架协议及“设备租赁合同”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其条款互为补充,框架协议未约定事项(如协议变更解除等),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因本框架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7.3本框架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章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7.4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失效,框架协议失效不影响根据本框架协议在本次招标前已签订的具体的单个租赁合同的效力。7.5本框架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附件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20/2800-生产-QTHT-20250210-350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21/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2025-2026年度广东片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延信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武汉市签订日期:2025年1月日经集中采购,甲方将乙方列为广东省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供应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如下:1、供应范围1.1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1.2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1.3协议有效期: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4服务范围:甲方所属广东省内各工程项目2、租赁合同签订2.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下属单位(分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包括项目部,下同)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采购本协议附件1所确定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并依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单个的租赁合同。对于附件2技术规格的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在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比价,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如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的设备技术性能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甲方下属单位将实施框架协议外采购。对于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采供应商。2.2甲方下属单位与乙方签署租赁合同时,必须按照“二航局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条款签署。2.3乙方在收到甲方下属单位签约要求后七天内,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设备租赁合同。2.4乙方不能按框架协议和(或)单个租赁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或设备22/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另选出租单位,乙方无条件地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3、租赁设备单价3.1设备租赁单价详见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1)附件1为汽车起重机租赁集采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2)附件2为乙方备选规格汽车起重机等设备报价,作为本集框架协议采推荐价;项目部租赁该附件中汽车起重机时,应在集采供应商中进行询比价,选定供应商;(3)附件3为汽车起重机零星租赁参考价;项目部零星租赁设备时进行市场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集采供应商。(4)附件4为新增司索报价,项目部以框架采购方式直接采用。3.2租赁单价组成3.2.1附件1、附件2设备租金按月计算,分别按租赁时间4个月以内、4(含)-8个月、8个月(含)以上3种租赁时间模式确定。(1)“设备月租费”:设备本体租赁使用费,含维修保养费及设备管理费、安全检查费、设备保险费、设备进退场费。单个项目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租赁时间4-8(含)个月、8个月以上,设备月租费分别下调1%和3%。(2)“月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操作人员按1人/台配置,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操作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操作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根据设备厂商制造升级情况,排放标准国五、国六的设备月租费一致,四节臂、五节臂的25t汽车起重机月租费一致。(4)春节休假期间(15日内)不计设备租赁费(正常施工除外)。3.2.2附件3设备按租赁台班计价。(1)“设备台班租费”:设备本体台班租赁使用费、使用燃油费、进退场费。(2)“人工费”:含操作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23/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3.2.3附件4司索人员按月计算。(1)含司索人员费用包含工资、保险、津贴、差旅费、食宿费等,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如需增加配备司索人员数量,或延长工作时间,参照司索人员单价在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3.2.4甲方下属单位提供食(食堂)、宿(床位)条件,食、宿及交通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5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3.3设备租赁时间确定原则:从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开始,至乙方接到采购人的退场通知时间为止。乙方须按甲方下属单位要求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3.4单价调整机制:本协议约定的单价为年度固定单价(24-36个月的设备)。如项目采购时,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在24-36个月的,根据实际进场设备的新旧程度设置浮动系数。设备出厂时间浮动系数备注12个月内1.05仅“设备月租费”浮动调整12-24个月1.0324-36个月136-600.9560个月以上不允许进场3.5本协议未约定的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所属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3.6本框架协议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4、结算及支付4.1结算及支付按月办理,当月办理上月结算,次月支付。4.2甲方下属单位在设备租赁过程中,在办理结算并收到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租金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余款支付不超过3个月。4.3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若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24/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4.4乙方同意接受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须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5、质量及服务保证5.1设备进场5.1.1乙方应按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场。5.1.2设备进场后,甲方下属单位将组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5.2设备技术要求5.2.1设备必须为具有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技术状况优良,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满足项目使用要求。5.2.2乙方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应为出厂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5.2.4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安装牢固可靠。5.2.5运行监控要求:乙方应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工况数据、预警数据等)推送至甲方指定设备运行监控平台,推送频率满足监控要求。甲方负责与设备制造单位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接口开发,乙方负责数据传输费用(约200元/台.年)。5.2.6设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5.3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5.3.1乙方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甲方下属单位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完好(每月可有2天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超过2天的故障时间,应在当月结算租金中扣除),确保租赁给甲方下属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5.3.2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保养,须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巡检,实施隐患治理排查,确保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3.3若乙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3.4设备的保险要求:设备须办理交强险、三责险、财产险。设备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5/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5.3.5遇到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天气,乙方须对设备做好相关防范措施。5.3.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派驻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具并承担费用。5.3.7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甲方项目部验证。5.4设备技术资料和证书5.4.1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证件、保险、规费等齐全有效,操作人员证件、证书等齐全有效。5.4.2设备及人员有关证件和技术资料应提交甲方下属单位留存、备案。5.5人员管理5.5.1乙方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和指挥,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设备服务保障。5.5.2持证要求:司操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件,具有1年以上的操作经验;5.5.3司操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身心健康,无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含隐性疾病);现场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突发疾病,有关由该疾病引起的医疗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配合救治和处置。5.5.4设备使用现场负责人须为乙方的正式工。5.5.5乙方人员的保险要求:办理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人员保险资料交由项目部审核并留存复印件。5.6文明施工5.6.1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协助甲方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5.6.2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日志。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属单位的违章指挥。5.6.3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卫生,符合各项环保要求,油污及各种垃圾废料等不随意排放。5.6.4交通、安全、环保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5.6.5做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工作。26/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5.7单个项目租赁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乙方应免费配备1名专职维保人员常驻项目现场。5.8若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承诺售后服务人员以省会城市为中心,300公里内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300公里以外不超过48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6、供应商管理6.1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从业、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所有工作按项目标准化要求执行。6.2在有关行政单位,以及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缺陷或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全面整改,并报项目部确认。6.3甲方将按年度组织甲方下属单位对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供应商的,次年招标时,可优先入围。对评价不合格供应商的,或本年度内未提供设备服务的,次年招标时将不再邀请参与投标。7、其他7.1本框架协议及“设备租赁合同”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其条款互为补充,框架协议未约定事项(如协议变更解除等),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因本框架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7.3本框架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章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7.4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失效,框架协议失效不影响根据本框架协议在本次招标前已签订的具体的单个租赁合同的效力。7.5本框架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附件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附件2:备选设备分项报价表27/2800-生产-QTHT-20250210-348附件3:设备零租报价表附件4:司索报价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28/28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随车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租赁合同询价文件采购编号:SCFA00000053039采购人: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3日1.1.1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51.采购条件52.采购范围53.报价人资格要求54.询价文件的获取55.报价文件的递交5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一章询价邀请书(适用于邀请询价)71.采购内容7第二章报价人须知8第三章合同10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11目录13一、报价函14二、委托书15三、报价表16四、其他说明172.第一章询价公告中交二航局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工程项目经理部随车起重机与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公告1.采购条件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因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组织租赁1台25T随车起重机、2台25T汽车起重机、2台50T汽车起重机、1台80T汽车起重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公开询价租赁。2.采购范围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台)预计租赁时间时间(月)备注1随车吊25T12025.06-2026.028项目提供设备实际进场台数需求计划2汽车吊2522025.06-2025.1153汽车吊5022025.06-2025.1154汽车吊8012025.06-2025.115(备注中可说明司操人员配置等相关要求)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为中交二航局合格供方,并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4.询价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8时至2025年07月06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20时,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组织单位:中交二航局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采购组织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110号中交二航局联系人:陶浩手机号码:176656958212025年07月03日第2章报价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110号联系人: 陶浩 电话:17665695821 2采购组织单位名称: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110号联系人:陶浩 电话:17665695821 3工程项目(使用单位)名称中交二航局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项目部4设备检查资质 符合深圳市场相关要求5设备检查要求满足工程项目业主的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使用要求。6检查人员配置要求证照齐全。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7技术要求/8交货期2025年7月 10日9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施工现场10报名截止时间于 2025年 07 月 03 日 18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报价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报价。1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及开票要求税金=不含税价*税率开票要求:(þ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þ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不含税价进行比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含税价进行比价12报价范围包含证书执照费、人工费、人员保险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设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工作介质、及其他辅助材料费用、乙方提供1台司机。13支付方式结算后30天内支付90%。14报价有效期30天15询价保证金þ不收取16资质要求营业范围(营业范围与营业执照一致);其他认证证书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7信誉要求报价人信誉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18其他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能够满足工程施工有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工程项目业主的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使用要求。合格的报价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建设地区的各种情况、沿线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和设施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9报价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提供纸质版: 正 副þ提交电子版2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 2025年 07月 09 日 20 时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21递交报价文件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报价2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07 月 06 日 08 时25报价文件开启方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启26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应知晓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Second Harbo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在本项目拟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2.0.1第3章合同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租赁合同招标(询价)编号:合同编号:XX-XX-SBZL-XXXXXXXX-XX(公司代号-项目代号-SBZL-签约时间-序列号)签订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签订时间:2025.07.05甲方(承租人):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出租人):甲方因施工需要,拟乙方提供1台随车起重机、5台汽车起重机设备。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2.0.2.1、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及租赁价格(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税率单价 (含税价)总价备注1随车起重机25T9%2汽车起重机25T9%3汽车起重机25T9%4汽车起重机50T9%5汽车起重机50T9%6汽车起重机80T9%说明:根据施工现场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租赁设备的数量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设备施工地点设备使用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五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4.设备检使用期限4.1从2025年06月30日起至施工结束,以设备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实际使用时间计。。4.2约定的租赁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满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甲方有优先续租权,续租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5.检测结算、支付与发票8.1本合同结算周期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甲方每月25日办理当月检测费用结算(结算单格式由甲方提供),并于收到业主计量款后按以下6方式进行支付。(1)使用现款支付;(2)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3)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4)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及信用证;(5)其他支付方式:/;(6)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1)、(2)(3)(4)。乙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甲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8.2本合同支付比例为每季度计量金额的90%,剩余计量金额10%下季度支付。租金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结算设备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设备租金。8.3如有设备进出场、安拆费用(根据合同5.5条),一并在当月月末办理结算,按本条约定方式支付。8.4设备租期届满即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最终结算办理后次月一次付清。8.5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致使甲方不能实施增值税发票认证和增值税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8.6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8.7双方税务信息项目甲方乙方全称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H8UGQ1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诚光工业园1号综合楼E栋101注册电话020-39011837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账 号7559593160102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8.8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单后,乙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全额增值税专用税发票给甲方入账。8.9如甲方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8.10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3%。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3)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9.保险10.1乙方须对乙方的设备办理财产险,并对维保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并提交甲方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未购买保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2保险事故发生时,由投保人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合同相对方提供支持。10.联络10.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1)甲方授权代表为刘海勇甲方联系人:陶浩联系电话:17665695821邮箱:1025849593@qq.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110号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租赁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1)乙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租赁计划的接收、组织合同履行、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10.2如有变更,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10.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10.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11.1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10.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10.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10.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1.1甲方权利(1)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设备的调度使用权;如设备技术状况不满足使用要求,甲方将有权退租设备或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设备。(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设备相关证书、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及设备有关使用、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等记录。11.2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适合机械(船舶)设备施工作业的场地(水域);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水域)实际情况及机械(船舶)设备性能,合理安排生产,不超性能使用。(2)甲方负责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指挥和操作设备,对租赁设备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和考核。(3)甲方应为设备检验提供必要的条件(荷载),并提供设备现场安装拆除、安全使用和妥善停放(防台避风)的条件和环境。(4)甲方提供设备使用所需各种工作介质和附属材料,负责设备日常简单维护保养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做好记录。(5)甲方负有对所租设备的在场内的保管责任,如设备因甲方责任而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6)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损毁或灭失,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7)因施工需要,甲方欲对租赁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须经乙方书面许可。租赁设备退场时,甲方负责恢复租赁设备的原性能,新增的设备部件属甲方所有。(8)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设备租金。(9)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对所租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犯所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1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2.1乙方权利(1)乙方享有设备的所有权。(2)乙方享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设备租金的权利。12.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所租赁的设备及其全部附件,保证设备性能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设备证书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2)乙方负责设备调遣运输、安装调试及拆除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取证事宜(需要与合同第5条对应一致)。(3)乙方提供设备的法定证书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4)乙方须提供所租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因设备证书或手续不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5)乙方负责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包括大中修,签约时注意需要与8.1条中约定一致)。(6)乙方应配合甲方需要对设备人员进行培训或技术支持。(7)因设备性能或质量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由于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失,乙方承担自身设备的损失。(9)由于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停工,甲方不承担停工期间的租赁费用。(10)对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及实施负责,因乙方原因在设备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赔偿。(11)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结算。13.保证13.1乙方保证租赁的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保证甲方使用设备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之诉。13.2乙方保证设备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达到设计的技术性能要求。13.3乙方保证设备具备齐全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保障操作维修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保证设备操作安全和维修保养方便。13.4乙方保证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及设备使用的材料、电器元件符合国家政府节能和环保规定。14.违约责任14.1供应延迟赔偿(1)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将全部租赁设备交付给甲方,甲方可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延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乙方应赔偿甲方设备延期交付费用1000元;如设备延期交付达到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延期赔偿金由甲方从乙方应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供应延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相关终止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14.2乙方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10000元。14.3乙方提供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15.知识产权15.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5.2乙方承诺:甲方在使用其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15.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6.节能环保16.1乙方的出租(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设备(产品)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16.2乙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16.3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17.安全生产、职业健康17.1乙方须当保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提供的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17.2乙方负责设备正式交付前、设备离开施工现场时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设备供应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负责。17.3乙方提供设备同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17.4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所供应设备在使用、维保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17.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备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损失的责任。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18.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18.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3)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19.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19.1合同的变更19.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19.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19.2合同解除19.2.1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乙方未能提供满足项目现场使用要求的设备;(4)乙方设备的证书不全或失效,乙方未及时办理;(5)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9.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或租赁)未交付的设备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或租赁)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9.2.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19.2.4非甲方原因(如政府行政行为、业主原因及情势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下马、或长期停工,或因施工计划变更,甲方不须再使用该设备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中途退租,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19.3合同权利的转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20.廉洁约定20.1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20.2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20.3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20.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20.5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0.6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刘清桂,举报电话:13809808098,举报邮箱:531761848@qq.com;乙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20.7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21.争议解决21.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合同签署地(武汉市东西湖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向约定的武汉市东西湖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武汉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1.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2.其他22.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工作完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22.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2.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22.5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5份,乙方1份。23附件附件1:设备技术参数其他参考附件(供签约时参考)1、通用设备进场需提供的资料出厂合格证(含附属安全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含维修保养说明、电路图等);设备保险单。2、特种设备进场需提供的资料出厂合格证(含附属安全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含维修保养说明、电路图等);设备保险单;检验报告。3、船舶需提供的资料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适任适航证书;船舶保险。(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书(授权给个人)致(公司、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全称):(对方单位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全称)(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注册地为某某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本公司/本单位谨授权代理人姓名(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本授权委托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本单位公章后生效。附:(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签署日期:年月日(在盖章页附):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2.0.32.0.42.0.53.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随车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价项目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委托书三、报价表四、其他说明3.1.一、报价函(询价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检查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授权书;(3)报价表;(4)其他说明;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我方承诺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5.如我方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承诺:(1)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我方知晓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CompanySecondHarborEngineeringCompanyLtd)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在本项目拟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8.(其他补充说明)。报价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3.2.二、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如有)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如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报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身份证号码(如有):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3.3.三、报价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租赁时间数量不含税不含税税率税额含税备注单价金额总价随车起重机25T台81汽车起重机25T台52汽车起重机50T台52汽车起重机80T台51我方承诺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1、所供设备必须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含配套设施、附件等。2、报价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范围要求(报价人须知表第13项报价范围等),但不含(报价范围外需特别说明的报价)。3、供方优惠条件说明(如有):。报价人(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地址:年月日4、其他说明附公司资质,人员证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随车起重机 汽车式起重机租赁 汽车起重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