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试剂耗材及宣传品采购合同公告(咸阳市中心血站2025)



一、合同编号: 0617-2522HZ0974
二、合同名称: 采供血试剂耗材及宣传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0617-2522HZ0974
四、项目名称: 采供血试剂耗材及宣传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咸阳市中心血站
地 址: 世纪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7802985001
供应商(乙方):陕西瑞达益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822496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2916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277640.0000元
合同金额: 127.764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血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第八包(陕西瑞达益泰商贸有限公司).pdf

第八包(陕西瑞达益泰商贸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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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甲方:咸阳市中心血站地址: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乙方:陕西瑞达益泰商贸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B座2幢1单元10605室见证方: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乙方在见证方组织的咸阳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试剂耗材及宣传品采购项目中中标,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就购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内容项目编号:0617-2522HZ0974包号:第8包名称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厂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C6R23166套/箱多米尼加共和国;费森尤斯卡比股份公司1404套910.001277640.00无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1277640.00元)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合同中标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1277640.00元)。2、合同总价包括:包括税费、培训费、产品费、运杂费及其它相关的费用,除本合同约定价款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甲方任何费用。3、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最终付款总价以甲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三、合同结算1、付款方式:1)甲方将采购名称、数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及时按双方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电话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3个月付清该批货物全款。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验收方式及验收依据:每批次到货后,由甲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以便结算。2、结算方式:乙方持入库单,发票,供货合同,与甲方结算。四、交货条件1、交货地点:威阳市中心血站指定地点。2、交货期:接到订单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延迟交付的货物。3、质量保质期:进口耗材类到货后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若乙方供货产品低于上述约定的有效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直至达到上述约定的有效期为止。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投标时所展示的相关资料存档:0)、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拍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乙方所代理产品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须提供完整授权链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五、运输1、乙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诊断试剂类应保证专用冷链运输车运输、确保货物按期、安全、完整到达指定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即货物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2、所有货物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修复或更新。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六、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产品或耗材的相关要求。2、使用中因乙方产品质量所引发的各种赔偿责任由供货商负责协调解决。3、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具有资质的法定部门做出质量鉴定,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质量问题,检验费由甲方承担。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短少的产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负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七、验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应当在交货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对其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是否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进行逐项检查。1.所验产品的指标、性能参数通过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更换后的产品应重新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重新计算,若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在招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技术性能,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因乙方产品侵权导致甲方被起诉,乙方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计算,如按上述办法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5、未尽事宜以乙方投标文件和现场书面承诺为准。九、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3、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双方(见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财政机关备案壹份,甲、乙(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其他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附中标通知书甲方(公章):咸阳市中心血站乙方:(公章)陕西瑞达益泰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成阳市秦都区陈杨褰街道世纪大道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中央中段场.领海B座2幢1单元10605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堂029-33687856联系电话:18049224753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签订日期:帐号:811170101260080488122025.6.10签订日期:221.6.12见证方: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电话:0029-85592568日期:2025.6.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采供血试剂耗材及宣传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