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2025)
【初始合同】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NSDL2025000125-A-2025-1
二、合同名称: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SDL2025000125
四、项目名称: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湾厦路1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德欣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南头街136号1956数字文化创意园3栋A6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并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采购人拟公开采购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导医、专业陪诊、医疗护理辅助、行政文秘等服务工作,以构建高效协同的医疗服务体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
合同金额:30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09日,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湾厦路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去隐私信息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合同.pdf
【定稿审批】去隐私信息(总务科)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合同(20250701律师审).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合同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NSDL2025000125)的开标结果和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为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技术要求(一)月岗位明细及薪酬表:序号岗位岗位数工作时间岗位薪酬(含基本工资、个人所得税、单位及个人保险应缴纳部分)(元/人/月)1医务科文员17h/天,6天/周70002招标办文员17h/天,5天/周70003出生队列文员17h/天,6天/周70004皮肤科文员17h/天,6天/周70005生物样本库文员17h/天,6天/周70006眼耳鼻喉科文员17h/天,6天/周70007眼耳鼻喉科文员17h/天,6天/周50008五官科文员17h/天,6天/周50009体检科文员17h/天,6天/周590010产科病区文员17h/天,6天/周590011新生儿科文员17h/天,6天/周520012儿科病区文员17h/天,6天/周520013妇科病区文员17h/天,6天/周520014妇科门诊文员17h/天,6天/周500015超声影像科文员117h/天,6天/周500016超声影像科文员217h/天,6天/周500017放射科文员117h/天,6天/周500018放射科文员217h/天,5天/周520019检验科文员117h/天,6天/周500020检验科文员217h/天,6天/周500021检验科文员317h/天,5天/周500022检验科文员417h/天,5天/周590023婚前孕前文员17h/天,5天/周550024客服服务部文员117h/天,6天/周500025客服服务部文员217h/天,6天/周500026后勤保障科仓库文员17h/天,5天/周500027后勤保障科文员17h/天,5天/周520028护理部文员17h/天,5天/周520029人事科文员17h/天,5天/周520030机动文员17h/天,6天/周520031备用岗位11/59000合计412258001.甲方共设医辅岗位41个,上表为甲方预设医辅服务岗位、岗位薪酬及工作时间,甲方在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及总岗位数情况下,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服务岗位、岗位薪酬及工作时间执行。若医院因业务发展需求启用备用岗位,岗位类别、岗位薪酬及工作时间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定岗定薪据实结算。2.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薪酬为5200-7000元/月,大专学历岗位薪酬为5000-6500元/月(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岗位薪酬为7000元/月),高中/中专学历岗位薪酬为5000-5200元/月。甲方可根据岗位人员学历、专业、实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因素定岗定薪,乙方须无条件执行。3.岗位薪酬含基本工资、个人所得税、单位及个人保险应缴纳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设置月岗位薪酬发放人员工资,次月15日前提供上月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备案,遇节假日顺延。4.乙方必须向项目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岗位薪酬,岗位薪酬不得低于《月岗位明细及薪酬表》,如履约期间甲方对《月岗位明细及薪酬表》进行修订的,以最新修订的为准。非经院方书面通知,不得扣发项目购买服务人员薪资,不得缩减或变更项目购买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等。否则甲方有权从项目费用中扣除未足额支付的岗位薪酬部分,并加罚当月项目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且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若一个月内超过3个岗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将直接认定乙方违约,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行政辅助文员岗位职责(1)文员由后勤保障科统一管理,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文员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文员服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护士的工作指导及临时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2)文档准备和编辑:准备、编辑、校对各种文档,如公文、报告、备忘录、信函和演示文稿等,并进行文件递送及运送工作;(3)协助科室梳理、汇总各项数据,整理文件材料;协助制作PPT、宣传视频;(4)文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5)会议和活动组织:筹备和安排会议、培训和其他活动的时间表、场地和设备,协助编写和分发会议材料,记录会议纪要和行动计划;(6)日常行政工作: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医院内部文件的打印、复印等;(7)协调沟通和信息交流:负责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处理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和请求,确保及时和准确地传达信息;(8)联络和协调工作:与其他部门、团队和合作伙伴合作,协调工作任务和项目,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9)负责库房等房间的整理,检查生活区卫生,日常水电管理等;(10)协助进行相关物品的整理准备工作,如物品查核、盘点、补充及有关工作;(11)完成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医疗辅助文员岗位职责(1)文员由后勤保障科统一管理,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文员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文员服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护士的工作指导及临时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2)负责住院患者的费用核查及补收,打印并检查全病区患者昨日明细清单,家属对清单有疑问时要及时给予解答。打印押金催款单,告知欠费家属补交费用并追踪;(3)接到出院医嘱,负责告知家属医保或自费结账事项及出院流程。整理出院病历的排序,万元病历登记在册,出院前与护士双人核账后再办理结算,通知家属结账。已完善的出院病历统一交病案室归档;(4)每月自查收费情况,次月5日前交财务科;(5)工作过程中保持护士站、工作区域的整洁;(6)引导患者:在大厅、挂号、候诊、检查等环节引导患者,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地完成各项诊疗流程;(7)提供帮助:对于行动不便、残疾、高龄、身体虚弱的患者,导医应主动接待,并合理安排就诊,优先安排检查、治疗;(8)保持沟通:负责门诊咨询电话的接听,认真回答患者咨询,做好登记。同时,负责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9)维护秩序:协调患者与医护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就诊环境和秩序。督促做好维护公共卫生和保持环境整洁;(10)观察反馈:观察和了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反映,及时做好登记与反馈。加强与医生沟通,反馈患者各方面的情况,提高门诊接诊治疗率;(11)提供咨询:负责向咨询的患者介绍医院概况、科室组成、医疗设备及门诊各科情况等,以病人为中心,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窗口服务质量;(12)文书整理、制作、归档,进行文件递送及运送工作;(13)协助科室梳理、汇总各项数据,整理文件材料;协助制作PPT、宣传视频;(14)协助进行相关物品、仪器的整理准备工作,如物品查核、盘点、补充,科室物品的清洁消毒、安排维修医疗仪器、领取办公用品及有关工作;(15)负责库房等房间的整理,检查生活区卫生,日常水电管理等;(16)协助科室组织团建活动等;(17)工作流程与技能掌握;(18)不得从事与医疗护理有关的专业技术性工作;(19)完成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以上所有岗位职责内容为基本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需根据用人科室要求做适当调整;服务必须满足医疗服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如需要乙方还应承担其它未列明的临时性劳务服务(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第二条人员要求1.项目购买服务人员应符合院方的要求,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服从和执行院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院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2.所有医辅服务人员必须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良好,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前科;入职前提供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给甲方备案。3.18-50岁,经甲方相关监管/服务科室考核同意的可适当放宽年龄。4.熟练掌握WPS、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操作。5.有较强的团队配合,能随时按需求调配工作时间;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医院管理,服从科室工作安排。6.所有医辅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符合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的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及较强的安全防范和廉洁自律意识。7.为保证服务质量,严禁招聘临时工,如若发现并经查实,视同该月该岗位缺岗;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用工。第三条服务要求1.乙方应根据甲方长远规划及业务发展动态满足项目服务需求,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2.乙方负责所有项目购买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并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管理服务。3.项目购买服务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乙方为用工单位,项目购买服务人员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4.乙方应根据各岗位重要性、专业性、复杂性和工作量等,充分考虑各级别岗位专项津贴补助差别。乙方无权增加或减少服务岗位,因科室业务发展确需调整的,须由用人科室及乙方共同提出岗位变更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调整。5.乙方收到甲方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项目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事宜。乙方根据甲方服务需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购买服务人员的明细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6.甲方对乙方选派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购买服务人员。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手续。7.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份交甲方。8.医辅服务人员开通门禁卡权限需经过甲方相关部门严格审批,乙方对开通门禁权限的医辅服务人员负管理责任,包括开通、丢失、补办、离职的安全管理均应有严格的管控措施。9.加强医辅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满意度,经后勤保障科调查属实的投诉,则为有效投诉,每受理一个有效投诉,月服务费扣200元,可累计扣款。10.三甲评审复审及其他认证要求(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三级医院评审复审”及其他评审认证工作。(2)乙方必须依照“三级医院评审复审”及其他评审认证要求和标准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3)乙方须按照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对本项目的档案进行管理,做好相关作业记录。(4)甲方将对乙方的“三级医院评审复审”及其他评审认证配合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列入考核中。(5)如因乙方的管理问题导致“三级医院评审复审”或其他评审认证出现不合格项而无法通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合同违约赔偿。(6)乙方应配置满足“三级医院评审复审”及其他评审认证要求的各项指标和要求。11.乙方有责任在医辅服务上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达到政府规定的节能减排要求。12.为保证服务质量,严禁招聘临时工,如若发现并经查实,视同该月该岗位缺岗;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用工。13.为保证乙方所属员工的合法权利,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深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并承担乙方所属员工违法违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14.乙方中标后提供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机,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将身份信息录入到系统,并提供远程终端及账号由甲方进行实时监督、查验。15.乙方负责医辅服务人员的岗位执勤、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医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便于甲方管理和了解情况。16.乙方负责对医辅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奖励、处罚、请假、辞工、辞退、开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医辅服务人员休探亲假、病假、事假期间,负责派人顶班,不再增收医院服务费。甲方对医辅服务人员出勤情况有复核权。17.甲方不予承担医辅服务人员工作服的洗涤费用,甲方不提供人员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安排人员食宿。18.乙方招录的所有医辅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后勤保障科备案,入职、离职人员信息需及时更新并报后勤保障科备案,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与项目购买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19.甲方对医辅服务人员具有调查处置权,对在院内涉嫌违法违规的服务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乙方的管理及赔偿责任。20.甲方对乙方所属医辅服务人员拥有全程监管权力,医辅服务人员须配合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响应并落实甲方的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临时工作安排。凡是阻碍甲方管理、影响甲方声誉、不称职及不配合管理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完成更换;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乙方不可私自调整。21.医辅服务人员因事请假须经甲方相关监管/服务科室负责人批准;医辅服务人员离职应按照乙方离职管理规定办理手续,一般应至少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离职申请,同时乙方也应提前不少于30日告知甲方相关监管/服务科室。22.乙方因其管理或技术支持需要临时派驻的人员一概不得计入岗位数和取得报酬。本项目报价已包含因各种原因,乙方增派人员或提供加班服务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3.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金,甲方有权核验乙方所购买的保险相关凭证。24.如有临时活动、重大庆典、会议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满足医院要求,遇重要检查或应急事件,乙方应全力配合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2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考核及处罚,如被发现有违规问题,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罚。26.乙方不得将项目整体转让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7.服务管理安全责任及赔付责任:(1)乙方按科室对各岗位工作时间要求进行工作,由此产生的任何加班费用(含法定节假日)由乙方自行支付,甲方不做另外支付;同时,乙方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由于频繁更换人员给关键使用科室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奖罚标准进行扣罚。(2)乙方服务人员的配置需要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每年人员离职率不得超过15%(离职率=期间离职总人数/(期初人数+期间新进总人数)×10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处罚500元人民币。员工未经培训上岗按缺编缺岗处罚。(3)项目购买服务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乙方为用工单位,项目购买服务人员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4)医辅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导致伤、残、亡等,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医辅服务人员的过错或过失造成医院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给医院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医辅服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如响应不及时、不作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6)若乙方因未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或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事故、纠纷、损失、法律风险或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法律责任等。(7)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在服务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服务区域、服务标准提出具体要求。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管理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工作岗位,但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规定制定对乙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如乙方服务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或者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的,视其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采取批评教育、处分、撤换等措施,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处理。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在服务区域内开展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工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或者赔偿。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甲方依法向乙方追偿。2.乙方保证其用人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乙方与所属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4.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员工缺岗失职或行为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赔偿责任。5.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乙方有义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服务人员。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第六条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1年,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人工、税费出现上涨等情形而调整合同价款。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乙方合同履约情况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决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若需续签,双方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每次续签合同期限最长1年,总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七条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全年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含税)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2)按“先服务后付费”原则,按月付费。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为履行合同义务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任何名目的费用或任何形式的补贴。(3)当月服务费用:1.岗位薪酬:按月据实结算,当月应付医辅岗位薪酬费用=当月实际使用岗位数*相应岗位薪酬单价(同一岗位薪酬费用不叠加计算;当月服务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根据实际提供服务类别的人数及天数折算)。2.管理费用:按月据实结算,当月应付管理费用=当月实际使用岗位数*中标管理费用单价。(同一岗位管理费用不叠加计算;管理费用包含人员离职补偿金、福利、食宿费、体检费、培训费、营业利润、不可预见费等)3.违约金:每月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据实结算。4.税金:根据国家最新税率,按照当月应付医辅岗位薪酬费用、当月应付管理费用、违约金等合计金额据实结算。5.当月医辅服务费用=当月应付医辅岗位薪酬费用+当月应付管理费用-违约金+当月应付税金。6.乙方次月15日前提供上月医辅服务项目相关支付资料,交甲方审核,遇节假日顺延;审核无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7.乙方开户名:乙方开户行:银行账号:第八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1)乙方应按照医院需求足额配置岗位数,否则构成违约。若出现缺岗情况,甲方按实际使用的岗位薪酬支付。若缺岗情况超出1个月,甲方对乙方每缺少1个岗位参照对应岗位薪酬标准予以1.5倍的经济处罚。同时若该违约情形一年内累计达到三个月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违约责任解除合同。(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为员工发放相关补贴补助和国家规定的保险等费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这部分费用。(3)考核方案1.甲方按照《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医辅服务考核评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日常服务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超过整改期限,无法有效落实整改的,甲方将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2.甲方每月根据乙方的日常服务质量、检查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填写《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医辅服务考核评分》,如履约期间甲方对考核标准进行修订的,以最新修订的为准。《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医辅服务考核评分》序号考核内容质量要求分值评价标准1项目管理按照医院提出需求提供服务人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到岗10延迟1日扣2分。2服务人员队伍稳定,团队建设好15服务人员流失率≥15%,每增加5%扣5分;一个岗位出现≥2次人员流失,扣5分。3及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薪资15不及时、未足额发放服务人员薪资,不得分。4服务人员无迟到早退旷工串岗等现象10迟到早退串岗扣5分/次,旷工一天扣10分。5服务质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服务成果标准30一项未完成扣5分。6投诉纠纷管理患者或使用科室对服务满意无投诉101、出现一次有效投诉并及时进行整改扣1分,未及时进行整改(一周)扣3分;2、出现一次投诉到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媒体的有效投诉,及时整改(一周),未造成严重影响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扣10分。7未发生纠纷10发生一例纠纷扣10分。注:每月医辅服务费用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据实结算:考核总分数100分,考核分数达到85分或以上的,视为考核结果“合格”,100%支付当月管理费用;未达85分则为“不合格”,每低1分按1%的比例扣减当月的管理费用。如果一年之中累计三个月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项目服务合同,重新组织招标。终止合同后根据其每月考核的实际得分结清款项,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投入,甲方均不予补偿。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将按规定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第九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作任何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中的各种承诺,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中的各种承诺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如果本合同没有约定,而乙方投标文件或乙方在投标中有承诺的,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或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执行。3.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各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4.双方因纠纷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公证费),胜诉方有权向对方追讨,由败诉方承担。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6.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双方确认上述记载的本方地址为本方的送达地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通知、函件、律师函等)均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等合法方式向本合同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若无人接收或拒收导致文书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以微信(联系人)方式发出的,发出日即为送达日。一方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变更,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上述地址为有效地址,应承担不利后果。7.本合同订立、变更、纠纷等事宜,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廉洁协议附件2.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费用明细表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甲方:乙方: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防止采购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购销工作规范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流,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八、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被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属实的,甲方有权终止业务合同,乙方不得再参加甲方的招标项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九、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购销业务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2: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费用明细表序号项目单价最高限价预估量按预估量的年度合计金额(元/年)中标单价(元)按预估量的年度中标合计金额(元/年)1岗位薪酬费用小计2,709,600.00/项/年1项/年2,709,600.002,709,600.00(项/年)2,709,600.002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离职补偿金、福利、食宿费、体检费、培训费、营业利润、不可预见费等。)150元/人/月41人/月*12月=492人/年73,800.00150(人/月)73,800.003税金(预估费用)216,600.00/元/项/年1项/年216,600.00216,600.00(项/年)216,600.00总计3000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医疗辅助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