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5-05-0154
二、合同名称:
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5-05-0154
四、项目名称:
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朱建霞
联系方式:
13951420330
供应商(乙方):
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川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388号、如皋市城北街道城北社区上海新城普庆路1号
联系方式:
15250647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见合同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455400.0(元)
合同金额:
4554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长江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3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7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5-085号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一)项目编号:320682-2025-05-0154发包人(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一))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一)工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工程内容: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一),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320682-2025-05-0154承包范围:一标段蔡埠庄村维修B120cm明渠690米、B150cm明渠720米及配套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含税):¥1985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币)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总公司授权书(七)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技术要求(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要求-1-组织施工。(二)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及标准供货、施工等。(三)供应商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四)供应商施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五)供应商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强制性安全规范以及地方部门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六)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自理。(七)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八)供应商对工程质量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质量要求(一)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二)所有成交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三)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八、其他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尤其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高空坠落及高温中暑等,采取必要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及防暑降温措施,务必确保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2-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若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人姓名:丁海瑞;联系电话:15250647986。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专用条款十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3-(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四、验收方案(一)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二)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三)若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由进行第三方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十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前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如实编制工程结算,由采购人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核减率超过4%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审计部门在结算“复核+抽查”监督中发现的结算不实金额,供应商应予退还。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中核减的金额,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往来款中扣减。十六、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十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工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八、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5-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其余分送各部门相关部门。通用条款二十一、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二、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二十三、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6-(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二十四、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环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六、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二十七、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7-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八、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十九、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或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三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2024年7月3日2021年7月3日-8-合同编号:2025-086号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二)项目编号:320682-2025-05-0154发包人(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二))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二)工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工程内容: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二),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320682-2025-05-0154承包范围:二标段顾桥社区维修B120cm明渠254米及配套建筑物、薛窑社区维修B120cm明渠350米及配套建筑物,田桥社区维修7组泵站1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含税):¥1384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人民币)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总公司授权书(七)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1-六、技术要求(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二)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及标准供货、施工等。(三)供应商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四)供应商施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五)供应商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强制性安全规范以及地方部门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六)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自理。(七)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八)供应商对工程质量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质量要求(一)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二)所有成交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三)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八、其他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2-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尤其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高空坠落及高温中暑等,采取必要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及防暑降温措施,务必确保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若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人姓名:丁海瑞;联系电话:15250647986。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专用条款十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3-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四、验收方案(一)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二)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4-(三)若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由进行第三方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十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02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前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如实编制工程结算,由采购人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核减率超过4%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审计部门在结算“复核+抽查”监督中发现的结算不实金额,供应商应予退还。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中核减的金额,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往来款中扣减。十六、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十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工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八、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5-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其余分送各部门相关部门。通用条款二十一、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9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二、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6二十三、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二十四、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六、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二十七、工程保修-7-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八、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十九、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或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三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丁娱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202年7月3日2025年7月3日-8-合同编号:2025-087号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三)项目编号:320682-2025-05-0154发包人(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7方):南通川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三))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三)工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工程内容:2025年长江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标段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320682-2025-05-0154承包范围:三标段郭南村维修B120cm明渠610米、B150cm明渠175米及配套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含税):¥1185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伍佰整(人民币)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总公司授权书1(七)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技术要求(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要求-1-组织施工。1一)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及标准供货、施工等。(二)供应商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面供应商询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五)供应商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贡任亚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制性女生视泡人各地和人定平的安会拱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金事故,一页士田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心须道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签定加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罚款的,均田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自理。上供应商不得拓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交史或安水增力的上程内容。供应商对工程质量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芳请具他半位史止,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质量要求(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1-1版有代交标淮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仃,天国宝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妆术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1二左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熙新国豕标头选,加本采购文件规定高干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米购文件规头光本平文件视定低干国家标准,元论新标准,垌妆家标头地。如大亚购文件内有内突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天风拉寺田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八、其他要求7应亚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建设女生生立右¥管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台间范围内所有地上汜围和北T人品色部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尤其汪蒽防止施工人贝尚至生西文由星堃平取必要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及防著降温措施,分必中人T共发生安会事故,一切责任由7万承担,发生一般取人上等次文-2-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若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人姓名:崔松松;联系电话:13962929862。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专用条款十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3-(二)乙方权利和义务7.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重由设计资质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捉交时间:无约定。0应担供计划报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科计划,母日15口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电AT租面及公证预管)甲供材料清单,7.购材料消单、材科进物计划、共动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供。承招询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贝页。4向发包人提供的九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万和监埋万分剂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E重子向五有关量工场地交通环和施工首官理寺于装:校定五上沭手续费用由7方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直。C口T程代旦保护的特要求及费用承担:P工椎木久门中方口鱼责用中包人贡·7代目片,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T山国电下管线和邮建钢物,构筑物(告文物禾欢巩、白ALA西费用承,做好津钢物的保护和则F,巴八贝任浩成的财产和人身揚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o业T卫正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饼人工地后必规理寸大昌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g双方纳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芳订协。十四、验收方案,中人民和国建设部发的有关标准、视汜、市乐机必有定,建箱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泡以及相天友业地上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一左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口反HLL品典时米心办、天共,力山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二共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由进行第三方鉴定,鉴定费用由贡任万承担。十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前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如实编制工程结算,由采购人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算7以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核减率超过4%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审计部门在结算“复核+抽查”监督中发现的结算不实金额,供应商应予退还。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中核减的金额,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往来款中扣。十六、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十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工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八、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5-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其余分送各部门相关部门。通用条款二十一、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一)承包方(简称7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二)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悉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一)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动空中飞行物体队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灭,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认。二十二、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二十三、安全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6-(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二十四、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六、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9二十七、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7-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八、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十九、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或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三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丁媛的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20年7月3日20年月3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