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运会租车 车辆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城阳区实验小学2025)



合同编号:370214254004202500002_001

合同名称:城阳区实验小学参加区运会租车采购计划

项目编码:SDGP370214000202501000701

项目名称:城阳区实验小学参加区运会租车采购计划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城阳区实验小学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442号

联系方式:18266646415

供应商(乙方):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清江路14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186619967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8

合同金额:0.1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50座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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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甲方:城阳区实验小学乙方: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租赁车辆信息1.甲方因工作需要(参加区运会租车),向乙方以租用1天500元1辆车的单价租车3辆次。2.乙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符合国家要求的车辆租赁所需手续。二、租金交纳1.租金共计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支付方式为用车结束后结算(按实际用车次数结算)。三、责任与义务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及车辆所需相关证件齐全、有效;2.协议期内车辆各种税费及过路过桥、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甲方按时、安全用车,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驾驶员的食宿费用;5.协议期内乙方车辆不得用于甲方工作范畴之外,如有违反,租车费用不予支付;6.因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五、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另行鉴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变更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乙方(章):甲方(章):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实验小学项目名称车辆租赁合同名称车辆租赁合同供应商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及合同编号SDGP370214000202501000701合同金额1500元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账号802130200985956分期验收是口否分期情况共分1期,此为第1期验收采购文件需求及合同约定内容按照山东省齐鲁云采平台的标准,符合安全的车辆,安全接送回目的地。.验收时间验收地点现场验收组织形式回自行简易验收口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区不合格口按时不按时口合格不合格口合格不合格口合格不合格口合格不合格口验收情况说明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符合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询价参数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且质量优异,价格合理,服务周到,验收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口验收小组成员签字x4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人首经。负责人:2(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3.合格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会租车 车辆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