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保险 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饶阳县应急管理局(饶阳县地震局)2025)



 

 

 

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D包

 

发布时间: 2025-07-08

一、合同编号:2025004 二、合同名称: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D包 三、项目编码:HB2025044260010028 四、项目名称:2025年饶阳县农村住房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饶阳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饶阳县饶安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北约100米路东 联系方式:付丙佳 供应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地址: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怡水花园3期 联系方式:牛晓明0318-5701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险服务 规格型号:保障农村住房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396.00 合同金额:90396.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一年,签订地点:饶阳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7-07 八、合同公告2025-07-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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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采购人:

服务协议项目名称: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委托方(甲方):饶阳县应急管理局(签章)受托方(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签章)月7签订时间:2025年日签订地点:饶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方(甲方):饶阳县应急管理局住所地:饶安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北约100米路东项目联系人:付丙佳联系方式:0318-7238800受托方(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怡水花园3期4S2商业中心7层项目联系人:牛晓明联系方式:0318-5701056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和西路111号中华财险2025年06月19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委会综合评审,确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作为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D包中标单位,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开展饶阳县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51一、承办机构: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D包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支心公司下属机构饶阳支公司具体承办。二、被保险人:具有本县(D包)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7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农村住房指户主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该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具体乡镇如下:乡镇区户数五公镇10044合计10044三、保险期限:期限为1年,以最终保险单出具日期为准。四、保险标的:1、房屋保障:保障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居民所有、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包括与保险房屋主体直接连成一体的其它用于日常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配房和卫生间等)。保险金额每户4万元;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坏。2、室内财产保障:保障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居民所有、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包括与保险房屋主体直接连成一体的其它用于日常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配房和卫生间等)。保险金额每户5千元;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损失。围3、因灾死亡赔偿:保障对象为在参保地区因灾造成死亡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赔偿限额每人5万元。保险责任为因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费用。五、保险责任及免除(一)保险责任指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涝、雪灾、雹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降等自然灾害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农户房屋的倒塌或损毁;室内财产损毁;因灾造成人员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内容执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冀应急【2020】24号文件)(二)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行政执法:2、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重1大过失或违法行为;六、参保形式和保险金额采取省县级财政共同补助的方式参保,以户为单位,保费每年每户为9元,其中省级财政每户每年补助6元,县级财政每户每年补助3元。被保险户数共计10044户,合计保费90396元。七、保险单签发饶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项目(二次)采取协议·-统保方式,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统一保险协议书,保险公司出具农村住房保险单。八、保险费支付乙方承保完成后出具保险单和票据,甲方将保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九、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接到农户报案后,应在1小时内予以回复,24小时内完成现场查勘;及时会同乡镇、村委会确定损失清单,并一次性告知农户提供相应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事项。保险公司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农房保险理赔情况,甲乙双方适时会商农房理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房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但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T1、房屋保障赔偿处理。因灾造成房屋全部倒塌或完全损毁的,按照保险金额赔偿。因灾造成房屋部分倒塌或损毁的,在保险金额24以内,按照房屋修缮和恢复费用计算赔偿。2、室内财产保障赔偿处理。按照货币赔偿、实物赔偿、实际修复三种方式在赔偿限额内以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处理。3、因灾死亡赔偿处理。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人员核定应与应急管理部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中最终核定的人员一致。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一次性给予救助费用补偿5万元。4、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无论保险房屋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但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保险赔款中扣除。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若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合同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对其他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十、执行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政策执行。6十一、协议生效此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饶阳县应急管理局(签章)法定负责人(签字)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签章)(签字)法定负责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住房保险 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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