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物信息数据分析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22709491
五、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1905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全基因组测序
详见附件
件
167.00
459
7665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李金枫(棉花所)
联系电话:15110009383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76653元.pdf
合同编号:BMK250707-CU86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新疆农科院167个样重测序GWAS分析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受托方(乙方):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10044G法定代表人:余庆辉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委托方(乙方):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89234682L法定代表人:郑洪坤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平路南法信段9号院1幢6层608室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内容检测指标(1)测序数据质控原始数据统计碱基测序质量分布碱基类型分布低质量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及数据质量评估(2)与参考基因组比对统计比对结果统计插入片段分布统计测序深度及覆盖度统计(3)全基因组变异检测全基因组范围内的SNP和InDel检测(4)遗传进化分析系统发育树构建群体结构分析主成分PCA分析亲缘关系分析(5)LD连锁不平衡分析(6)全基因组关联分析a)SNP与性状关联分析(LM、LMM、EMMAX、FASTLMM模型)b)候选基因功能注释(NR,SwissProt,GO,KEGG,COG,KOG,Pfam)1、实验信息如下:乙方基于BGI平台,构建重测序350bp测序文库进行测序,并获得测序数据。乙方采取以下技术路线进行后续:样品制备――数据生产――生物信息数据分析。2、样品运输条件为:干冰3、其它特殊要求:/4、项目收费表:金额(元)16776653合计¥76653检测指标单价(元)样本数量(个)农学-建库测序分析-GWAS(BGI)-提取459二、服务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植物样品进行检测等服务,标准如下:1、服务标准:(1)乙方完成甲方167个组织样本的提取;(2)乙方完成167个样品的重测序,平均每个样品产生24Gbcleandata,单个样品数据量偏差≤5%,保证Q30达到80%。2、服务周期:自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10月04日3、验收或交付的方式:样品检测合格且费用到位后的70个自然日内完成样品制备、全部测序反应,并进行相应的信息分析,提交最终实验下机数据和本项目《结题报告》4、验收或交付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08月0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5、验收或交付之日(即乙方提供的全部数据报告和结果)起3个月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免费的项目咨询服务。三、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成果交付后的5个工作日,甲方将¥76653(大写:柒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整)转入乙方账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先行提供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2、乙方收款信息:收款人全称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帐号0200005909200203276行号102100000595四、双方权利义务1、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接收甲方提供的样品,收到样品后须向甲方出具“样品信息确认单”。2、乙方在收到样品并核对无误后,在约定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甲方。3、样品保存及返还:在提交结题报告3个月后,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对剩余样品进行处理。五、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验收迟延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自然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实际损失的30%,并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4.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双方应友好协商,甲方可选择给予乙方宽限期予以及时改正,但甲方不因此表示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进行维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告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延误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罢工、骚乱、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或政府政策等相关因素。七、知识产权归属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生物、植物或医学相关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为完成技术服务所提供的自有算法、软件、工具及由此本身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乙方。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新技术新成果,归甲方所有。4、乙方承诺所有项目成果均为独立原创成果,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全额退还)。八、保密义务1、乙方参与项目所有人员应对甲方的原始资料、技术路线、实验报告及与实验有关的资料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2、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的价格及技术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3、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3年。4、泄密责任: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九、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十、通知与送达1.双方往来函件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甲方联系人姓名:杨丽芸;电话:1788117450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新疆农业科学院;微信号:17881174504;邮箱号:1490500546@qq.com;乙方联系人姓名:郑亚丽;电话:13519928269;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平路南法信段9号院1幢6层608室;微信号:13519928269;邮箱号:zhengyl@biomarker.com.cn;2.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3.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十一、其他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合同中所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均属无效。2.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项目未完全结题的,有效期可以顺延至项目全部结题。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信息数据分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