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2025)
一、合同编号: HT-神木市-2025-00355
二、合同名称: “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
三、项目编号: ZCSP-神木市-2025-00860
四、项目名称: “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
地 址: 神木市滨河街道
联系方式:8539938
供应商(乙方):陕西弘扬德胜文化培训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
联系方式:185091875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76571.0000元
合同金额: 17.6571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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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甲方: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乙方:陕西弘扬德胜文化培训有限公司甲7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就“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启示活动达成如下共识:一、合作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彰显忠勇、创新、包容、共享城市精神,激发全体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荣誉感,提高神木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启示活动。二、合作内容本次神木市“忠勇之城”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启示活动由甲方主办,乙方负责活动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评审、奖励项目、录像拍摄项目等各项费用共计17.6571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伍佰柒拾壹元整)。三、双方权利义务(一)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项目、奖励项目、求像拍摄项目等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二)甲方有权利对本次活动全盘监督,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乙方需根据甲方意见执行。四、付款方式活动结束后,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乙方合作总费用五、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给对万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刀。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7方(盖章甲方(盖章):低让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35.5.6日期:205.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