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供应商采购合同公告(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工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采购职工食堂供应商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地址: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3、联系方式:13199799999
4、供应商(乙方):翊宸供应链管理襄阳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邓城大道
6、联系方式:0710-37788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采购食堂供应商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00000元
5、合同金额:7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履约地点:管委会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08-2025-0000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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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采购合同.pdf
2025年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标供应商:翊宸供应链管理襄阳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人:牛源二0二五年七月项目名称: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应商(乙方):翊宸供应链管理襄阳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鱼梁洲经济开发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保障甲方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正常运行,X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1)蔬菜类:1、白菜2、萝卜3、土豆4、瓜类等各种时令蔬菜:(2)豆制品、鸡蛋类;1、豆腐2、豆干3、豆皮4、豆筋5、鸡蛋等:(3)肉食品类:1、猪肉2、牛肉3、羊肉4、鸡肉5鸭肉6类等:(4)调味品类:1、调料2、酱油3、醋4、食用盐5、食用碱等;(5)粮油类:1、食用油2、米面3、杂粮等:(7)冻品类:1、子、汤圆2、冰鲜品及冷冻品等。第二条合同期限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第三条服务内容及供货方式批次供货:甲方每日向乙方订货一次,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安排供货,早餐在次日6:30前送货上门,午餐在次日8:30前送货上门。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供货时间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临时配送食材,在保证质量品质的情况下并在1小时内送到。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预加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食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4、禁止以下食品送入甲方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食堂:(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蔬菜质检报告,变质的蔬菜等食材甲方有权拒收,损失由乙方自负;(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费用由以下方式确认:1、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前进行市场询价(以甲方确定的襄阳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为准,以市场询价各挂牌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7方配送价为基准价*乙方成交率,确定配送价后乙方每月按照配送价执行(此配送价格包含相关产品、配送、人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在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需要向甲方供应食材的餐次为早餐、中餐,乙方的就餐人数约为140人。甲方的主要就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偶尔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就餐需要安排食材的,甲方提前告知乙方,不另行计酬)。若因甲方的就餐人数,就餐餐次发生较大的变更导致乙方费用显著增加,双方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参照上述采购采购单价,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就餐人数、就餐餐次发生变化的同等比列调整合同费用。2、乙方不得高于市场同类食材的价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采购所雲食材,7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确保交验顺利。4、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数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免费为甲方送货。57方必须是固定专人长期送货,不得随意指派临时人员送货,需要更换配送人员时应取得甲方同意。6.7.方每月固定给甲方燃气账户(户号:1049363430)充值1000元整燃气费,燃气发票每月月底随食材单据一起结算(该燃气费用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不另行计算)。7、按照襄财采发【2025】1号《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乙方需通过甲方账户登录“扶贫832平台”账户采购,每月采购金额不低于当月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二)支付方式:甲方按月采取转账的支付方式,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和数量据实支付。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及“832平台”采购明细单,与甲方收货单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予以付款。如遇甲方机构调整、搬迁等特殊情况时,按实际供应量结算。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7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类食材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6杳封等产权瑕疵或权利负担。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酒拥有监督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口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500元,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作为罚性违约金,并从乙方的货款中优先予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主负责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享有自主经营权,但乙方必须妥善处理食材采购及配送事宜,保证食材新鲜、安全、无毒无害。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乙方所提供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应承担10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负相应法律贵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如有不诚信经营,存在转包、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的情况,乙方应承担1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定点采购。5、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的,乙方应承担1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结算时甲方有权拒付虚高款项或追回多付款项。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按照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处理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62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按照鄂财采发襄财采发【2025】1号《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应优先通过“扶贫832平台”及中国社会扶贫网采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25%,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15%。6、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1份,X村乙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沛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鄂财采发【2020]】4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的通知》6、其他甲方: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乙方:翊宸供应链管理襄阳有限管委会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湖北省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虹路支行账号:账号:8201000000337983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10-3778811签订日期:2071签订日期:205.7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食堂供应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