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素材板块 反光贴警示贴 标识牌采购合同公告(巴楚县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巴楚县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创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61101000022736608
五、合同编号:11N458156576202511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1500
11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楚县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
联系人:李昌昊
联系电话:15330210536
传真:/
地址:巴楚县阿拉格尔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56576202511801).pdf

合同编号:11N458156576202511801采购单位(甲方):巴楚县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创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广告服务--品牌:,设计类型:宣传栏,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镀锌管1次11500.0011500.00合同总价(元)115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广告制作内容及要求​广告类型:平面广告​1/3采购物品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传统文化素材板块块0.6+0.8背胶超卡板+边条+安装28501400反光贴警示贴张0.25*0.2,反光贴+设计+制作+送货50042000反光贴警示贴张0.12*1,反光贴+设计+制作+送货45083600标识牌块0.6*1.2,3*3镀锌方管+直径5厘米镀锌圆管+反光贴+0.7PVC+制作+设计+安装64502700水深危险牌子块背胶超+卡板60*4014040消防水池牌子块40+60储存300立方PVC材料14040警铃、门禁开关、一键报警器贴套背胶贴15*2010660亚克力盒子个5寸透明亚克力508400值班室公示栏块1MX0.6M62101260质量标准:乙方制作的广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提供的制作要求,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画面清晰、美观等。​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广告制作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款(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三、制作周期及交付​制作周期: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制作周期延长,乙方完成制作的时间相应顺延。​交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和地点交付广告成品。交付地点:阿拉格尔乡第一小学四、验收标准及方式​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广告制作内容及要求、质量标准为验收依据。​验收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广告成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有误导致广告制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配合乙方完成广告制作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二)乙方权利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广告制作工作。​对广告制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2/3负责广告制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广告制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广告制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楚县支行账号:账号: 3051020104001741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统文化素材板块 反光贴警示贴 标识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