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11101000022709873
五、合同编号:11N01057755920258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1.0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13779475260
传真:/
地址:阿克苏市柯柯牙北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7755920258602).pdf

合同编号:11N010577559202586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服务单位(乙方):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克苏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品牌:1项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元)60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开具汽车租赁增值税电子普票,甲方一次性公对公付款三、服务条款1、车辆信息1.1车型及数量:7座传祺M8商务车壹辆1.2车辆号牌:新N919822、租期、租金、结算方式1.1新N91982自2025-7-7号11点至2025-7-12号晚19点租期6天x车辆1000元/天=6000元2.2合计租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2.3租车租金按次结算,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与租金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租赁期间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3.2按期支付。3.3根据工作进度可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期限。1/2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全险车辆4.2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税费。4.3依约收取租金,承担租期内司机费用,加油费,过路费,司机住宿费等其他用车期间费用。5、其他约定5.1乙方应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座位险每位等全额险种。5.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事故,乙方因及时报险并妥善处理。5.3租赁车辆保养、保险、年审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5.4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年审,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同等车型替换直至行程结束。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阿克苏惠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阿克苏市滨河路10号天缘国际酒店综合楼602室电话:电话:1800991818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南大街支行账号:账号: 301402150910001630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