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42025000107-1
二、合同名称: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07
四、项目名称: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028-83993050
供应商(乙方):四川众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汶川县绵虒镇古城北路112号
联系方式:188080506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项)
¥2,000,000.00
¥2,0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0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合同扫描件.pdf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5年07月08日
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dqrmyy-2025089cgb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四川众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0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乙方提供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后勤零星维修服务。第二条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期限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第三条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院内及产权归属医院和医院负责管理的区域内,针对建筑及附属物、构筑物的采购人指定的维修、改造等。2.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天棚(石膏板、矿棉板、仿瓷、乳胶漆、集成吊顶等)、砌筑(墙体、门洞、柜台等)、饰面层(乳胶漆、仿瓷、竹木墙板、墙纸、墙砖、扶手、栏杆等)、地面(地面砖、PVC地胶等)、门窗(套装门、钛合金门、塑钢窗、铝合金窗、防火门、门禁等)、防水(防水卷材、刚性防水、涂料等)等建筑与装饰施工]、安装[强弱电(低压)、给排水(冷热水管、雨污管道、消防管道、水沟、建筑散水等)、除锈、防腐、刷油、洁具、灯具等安装施工]、总平[道路(开挖、回填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划线等)、地下管道:污水井、围墙、管道疏通等总平施工]及服务区域内甲方指定的其他需维修、改造的内容。第四条服务要求1.项目实行派单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派开展工作。2.质量要求(1)乙方须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工作质量负责,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要求且应提前向甲方确认。若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乙方应无条件将材料退场替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2)工作过程中如出现隐蔽施工的,应告知甲方进行隐蔽工序确认,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3.管理要求(1)乙方配备的项目经理应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顺利接收指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若遇突发事故须30分钟内到达现场)接受甲方下达的维修服务任务。维修常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应进行采购备用,以确保紧急抢修所需。(2)乙方与甲方根据需维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时限,乙方应按确定的工作时限完成工作。(3)乙方应管好服务人员,做到责任明确、业务熟练、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4)接到甲方维修任务指令后应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特种作业等需要持证作业的工作,相关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乙方须对其安全负责。(6)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履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不得蛮横施工,不得侵犯医务人员、病患隐私,不得损害医院名誉。(7)如需货车、建渣清运车或其他重型车辆进入,需提前告知甲方协调院内场地。车辆进出医院应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和地理环境因素,尽可能错开业务、交通峰值。(8)乙方应整理并在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已完工项目档案资料(至少含作业台账及日志、结算资料、质量检验验收资料),相关档案资料的格式及内容交甲方确认,如甲方有调整意见的,应按要求调整。同时应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4.安全文明作业要求(1)乙方应当为本项目作业人员提供作业工具、安全保护用具并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对本项目作业人员安全负责.乙方须为本项目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2)在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对现场周边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的保护并提供安全保护物资,若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应自觉保护好院内固定资产和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医院固定资产和设备损坏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3)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配备所需安全标识,在作业现场设立安全警戒标识标牌,做好作业安全警示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4)材料或工具应在指定区域有序堆放,应保持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做好防尘降噪措施。作业过程中应做好节水节电管理工作。自觉接受院内、院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人员受伤和其他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5)7方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备必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项目作业安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及损失赔偿责任概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5.服务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为甲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任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人员类别姓名联系方式证书名称1项目经理王梅18808050696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员生产考核B证、中级职称证2技术负责人王志英13551381138中级职称证3专职安全员李红18980262688安全员生产考核C3证、中级职称证4施工员唐志洲15928955207岗位证、中级职称证5质量员张波13980979684岗位证、中级职称证(2)7方应根据甲方委派任务情况,自行综合考虑配备所需的现场其他作业人员。(3)服务期间如需更换管理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也应当具备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人员证书。6.机具设备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派任务情况,自行综合考虑配备所需的机具设备,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定期检查、保养,负责机具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确保机具设备使用安全。7.乙方应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安排应急机构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8.甲方将按照《零星维修服务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乙方应与甲方签署《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第五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支付方式1.合同限定总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成交百分比为92.2%。2.结算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①本项目应付金额=基础结算金额×成交百分比-考核所扣金额。②基础结算金额的确定方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B50500-2020)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如履约过程中颁发适用新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材料价以动工开始时期为准的当月公布的项目地同期信息价执行,若涉及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则乙方应提供市场参考价,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认值核价后进行价格确定。每三个月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以三个月累计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资料的编制交甲方,甲方将送第三方进行审核,以第三方审核完成的金额作为基础结算金额。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费用,每三个月工作完成且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及委托的第三方审核确定基础结算金额后进行费用支付,应付金额=基础结算金额×成交百分比一考核所F扣金额,进度款项将先从预付款中进行扣回,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成后正常支付进度款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甲方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金额。乙方须对票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全责。因乙方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尾页签章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第六条履约验收1.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方式:乙方与甲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项目质量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单次维修改造工作完成后,接到乙方提出的单次工作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甲方组织单次工作验收。每三个月服务完成后,接到乙方提出的考核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甲方组织考核验收。验收主体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验收方式为单位内部验收。第七条质保及资料保密要求1.质保要求:乙方完成单次维修改造后,针对该部分维修改造须提供质保。质量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保修期限执行,无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质保期一年,自该部分维修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2.项目资料保密管理要求:服务期内甲方针对本项目工作开展可能向乙方提供的图纸、清单等资料,乙方不能用于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章,7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相关资料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权利无瑕疵条款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以项目合同项下对应的应收账款为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贷款提供质押相保(乙方依法定程序申请“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的除外),不存在:1项目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查封、冻结)等权利瑕疵,否则视乙方合同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均邮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干代发项目员工工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概由乙方全部承担。1第九条知识产权7.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因乙方侵犯第二方知识产权引发的侵权赔偿,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损失。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项目服务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项目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机具情况,有权定期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有权依据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有权按规定扣减乙方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不符合项目规定的配置人员要求乙方及时更换。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有权对乙方合同履行期间的不诚信、违法违约等行为予以曝光通报。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严格按照项目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工作调整。5.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6.如乙方完成的零星维修服务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免费负责重做、更换。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并执行合同及附件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限定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全额赔偿损失。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对甲方下达的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代违约方赔偿(或支付)第三方的全部款项,以及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保函、执行费等全部费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甲方4份、乙方1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附件1.廉洁购销合同2.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3.零星维修服务考核办法4.成交通知书甲方(公章):成都市新都区大民医院乙方(公章):四川众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25450833130W单位地址: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联系电话:028-83993050户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银行行号:31465102079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3221MA63YA2U11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单位地址:汶川县绵镇古城北路112号联系电话:18808050696户名:四川众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行号:1036791600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威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天元支行州支行账号:022209000120010004866账号:22600201040013664签订日期:2025年7月8日签订日期:2025年788日1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零星维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