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3907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39071-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行政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55525796
供应商(乙方): 北广声动(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5.7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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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项目合同.pdf

106技术开发及运维合同项目名称: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甲方(委托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受托方):北广声动(北京)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甲方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有关事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北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2.本项目中,乙方负责下述工作(1)新增AI旅游助手:基于相关文旅数据资料,新增AI旅游助手,对指定文本数据进行训练,从而实现对游客问题分析处理、智能问答,引导游客提前预览景区(点)的VR全景,提供个性化的旅游建议。做好数据源的审核和筛选,避免敏感词汇的问答。(2)完善虚拟导游内容:对现有旅游资源单位的虚拟导游内容进行核对,并通过全景影像快速切片处理技术,增加完善红色旅游景区、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单位的虚拟导游内容,提升智慧旅游体验。(3)做好公众号运维及维护:持续做好公众号日常运维,围绕传统节日、季节特点以及相关活动等,推出每月4期主题内容,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4)提升旅游导览功能: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内容进行信息核实及维护,包括无障碍游览路线、AED点位、母婴室等。推出服务设施的一键导航功能模块,提升旅游服务的精准度。(5)加强宣传推广:加强与网络媒体合作,增加AI旅游助手等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号访问量。设计制作相关地图宣传品,通过线上线下活动以及各区图书馆进行发放。3.成果提交形式:U盘和纸介质形式。交付份数1份第二条项目要求1.项目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完成除“公众号运维及维护”之外的全部服务。2.项目履行地点为:北京。3.本项目质量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合理满足本合同第1条及附件内容,且以甲方事后认可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和实现合同目的为依据。4.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第三条甲方协作事项1.以实际必要为准。第四条经费及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柒任元整(¥:1757000元)。2.首付款:合同签订,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总额70%合同款的等额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1229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3.第二次付款:2025年11月应完成的项目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档及工作总结及总额30%合同款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5271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第五条验收、交付1.甲方对乙方提供成果进行验收。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对乙方提供成果进行评价。2.乙方应在验收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3.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交付全部成果资料。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出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3.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或服务成果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投诉等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4.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要求乙方责令第三方停止使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第七条保密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乙方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有甲方的书面许可,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等信息不得对外披露。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3.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就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4.乙方应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使用必须满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经费检查,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并于项目成果验收时提交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财政部等相关经费管理规定。5.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咨询。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最终工作成果。第十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及维护1.维保期限:甲方验收(开发、完善、提升等服务工作)合格后1年内为微信公众号系统运营维护保修期。2.维护方式:在维保期内,对微信公众号系统进行每日巡检,并提供巡检日志。3.响应时间:维保期间,乙方将提供7*12小时售后服务咨询,可做到随时解答、解决项目甲方提出的运维、技术方面问题。4.响应方式:在收到甲方提出的运维、技术方面问题后,根据实际问题将提供电话支持、远程维护、现场维护的响应。第十一条违约索赔与赔偿1.误期索赔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累计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质量索赔经甲方或甲方组织的监理人员审查发现,乙方未按项目要求或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与监理费用及误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除另有责任约定的事项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乙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书面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之日起10天内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5.如在维保期内五次(含本次)以上,因乙方出现运维服务质量问题,包括使甲方被投诉、系统功能缺失和维护不及时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之附件及实施方案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盖章)板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宗)签字日期:2年签字地点:北京乙方:北广声动北京)媒有限公司(盖章)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帐号:020004190920008816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V年月9日签字地点:北京序号分项名称金额(元)1新增AI旅游助手2700002完善虚拟导游内容5800003公众号运维及维护4100004提升旅游导览功能2300005宣传推广1270006设计制作相关地图宣传品14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旅游公共设施及虚拟导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