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大箕铺镇2025年6月-2026年12月治安巡逻队安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 420281202503000520
四、项目名称: 大箕铺镇2025年6月-2026年12月治安巡逻队安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大冶市大箕铺大道1号
联系方式:15123787163
供应商(乙方):大冶市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湖街办金盆大道2号
联系方式:137977773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箕铺镇2025年6月-2026年12月治安巡逻队安保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513000
合同金额: 151.3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4日至2026年11月30日;履约地点:大冶市大箕铺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保安合同扫描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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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合同委托方: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大冶市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市采购办下达函(420281-2025-00492号)要求,甲方委托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甲方大箕铺镇2025年6月-2026年12月治安巡逻队员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20)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及采购人确认,大冶市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为更好地维护大箕铺镇辖区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以保安服务为用工方式,由甲方聘请乙方20名保安队员成立大箕铺镇政府巡逻队提供保安有偿服务,负责镇区巡逻处突、安全保卫工作,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巡逻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从2025年06月24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含2025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23日为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提供安保服务的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考核奖励)三、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巡逻队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巡逻队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乙方巡逻队人员应当服从甲方的调整。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巡逻队人员。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职责,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职责。4、为乙方巡逻队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信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5、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巡逻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巡逻队员履行巡逻职责。6、甲方若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巡逻员加班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7、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8、巡逻队人员素质要求:巡逻队人员素质要求:年龄18-38岁;初中以上文化,五官端正,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9、乙方队员因流失不能及时招录到位的,所产生的工资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作为其他在岗队员加班及生活等补贴费用。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2、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交执勤方案和工作职责,甲方对执勤方案和工作职责提出修改的,乙方应当作出相应修改。3、乙方及乙方巡逻队人员应当按照《安全防范方案》、执勤方案和工作职责予以实施,文明服务。4、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数量的巡逻队人员。5、乙方应当与提供的巡逻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巡逻队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巡逻队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6、乙方提供的巡逻队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之日起5日内予以更换。7、乙方指派20名巡逻队人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每位巡逻队人员的具体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8、乙方巡逻队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卫甲方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9、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10、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11、为巡逻队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向甲方提供巡逻队人员的人事档案;加强对巡逻队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12、由于乙方巡逻队人员进行巡逻服务工作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或乙方巡逻队人员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13、乙方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五、巡逻队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甲方按每人每年人民币伍万零肆佰叁拾叁元整(¥:50433.00元)支付乙方服务费。2、18个月服务费总金额:壹佰伍拾壹万叁仟元整(¥:1513000.00元),3、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季度费用,合同履行三个月后支付第二季度费用,以此类推。六、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巡逻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3、甲方指派巡逻队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巡逻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派巡逻队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4、乙方提供的巡逻队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人数,乙方应当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人数扣除相应服务费用。5、因乙方巡逻队人员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服务区域内发生财产损失、被盗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巡逻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巡逻服务费。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决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市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嘈去学2025年6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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