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高压接力水泵系统 消防水池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
项目编号:GD-20250522-75
一、合同编号
GD-20250522-75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高要区)第一期
三、项目编号
GD-20250522-75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高要区)第一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沿江二路9号
联系方式:0758-8399616
供应商(乙方): 肇庆市高要区工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82号
联系方式:19924957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18(台)
2,200.00
39,600.00
2
高压接力水泵系统
16(台)
129,500.00
2,072,000.00
3
消防水池
3(座)
14,576.65
43,729.95
4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27(台)
3,960.00
106,920.00
5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260(个)
100.00
26,000.00
6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155(条)
600.00
93,000.00
7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2(台)
40,000.00
80,000.00
8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16(台)
9,980.00
159,680.00
9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31(台)
5,080.00
157,480.00
10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31(个)
200.00
6,200.00
11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31(台)
15,000.00
465,000.00
合同金额: 3,249,609.95元,大写金额:叁佰贰拾肆万玖仟陆佰零玖元玖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9月16日
履约地点:高要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
2025年07月0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1317采购项目编号:GD-20250522-75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高要区)第一期1广东省肇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高要区)第一期采购合同采购人(简称甲方):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中标供应商(简称乙方):肇庆市高要区工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高要区)第一期、(项目编号:GD-20250522-75)的招标文件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内容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单位)总价1风力灭火机6MF-23-51B林友泰州泰州市林友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5080元31台157480元2高压细水雾灭火机LS-36林晟镇江镇江林昊森林防火装备有限公司15000元31台465000元3水枪头QZ40-QSK东海森田宁波宁波东海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200元31个6200元4消防水带25-40-60沱雨泰州泰州市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600元155条93000元5手持扩音器MD-881鸣笛郑州郑州鸣笛电器有限公司100元260个26000元6消防水池定制定制肇庆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14576.65元3座43729.95元7发电机WD10000维度苏州苏州维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980元16台159680元8森林消防水泵LS-260林晟镇江镇江林昊森林防火装备有限公司40000元2台80000元9油锯YD6900林友泰州泰州市林友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3960元27台106920元10割灌机GC-6林友泰州泰州市林友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200元18台39600元11高压接力水泵系统DY-P820大耀湖南湖南大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129500元16台2072000元2以上货物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乙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补充协议(如有)。此外,要求消防水池由乙方委托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二、项目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肆万玖仟陆佰零玖元玖角伍分,¥3249609.95元。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乙方在申请甲方款项支付前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三、项目执行地点项目执行地点:高要区(具体由甲方指定)。四、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7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表饭五、项目管理和责任(一)乙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乙方在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设定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组的成员,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乙方及时进行联系。该项目组成员应能承担完成本项目合同的所有能力。(二)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乙方在必须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指明货物中外购部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应由乙方直接订货,不得委托第三方转供。乙方应对外购部件进行入厂检验,并作为货物检验内容,检验记录随货物提供给甲方。(三)质量保证1、乙方应为制造本货物制订生产组织技术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质量计划。2、乙方根据订货图纸进行工厂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会签认可。甲方认可只是确认工作程序进入生产阶段,不负任何其他责任。六、相关服务(一)交货要求交货地点:高要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二)货物包装与运输要求1、货物从起运地点运到甲方指定的到交货地点这段时间内,乙方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货物总价保险。2、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乙方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3、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JB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或等同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的抵达目的地。4、系统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机资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货物清单及编号,易于被区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按提供套数单独成箱包装。35、货物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随箱资料: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检验记录、以及第6项要求的内容。6、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具体的标记要求,由甲乙双方商定确定。7、如货物庞大,受现场条件限制确实不能整体运输,则须按安装单位的要求改为分段或散件进场,在现场组装,组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仓储要求乙方应提出有关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一式6份,最迟在货物到货10天前发送给甲方。(四)货物制造、监造和工厂检验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确保所有部件符合技术的要求。2、乙方允许甲方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派技术人员到货物厂家的工厂监督货物性能指标的检验工作。3、甲方参与货物厂家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和工厂检验并不由此而解除乙方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作为甲方的最终验收依据。4、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提交货物的制造和检验的计划执行,以便甲方安排进行货物监造和参与工厂检验。(五)到货检验1、甲、乙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规格、数量、货物表面状况等)验收。2、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依时派员参加,否则将视为接受甲方开箱验收的所有结果,并负责解决开箱验收发现的问题和赔偿。3、当货物运抵甲方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乙方应及时为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六)验收要求1.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2.开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3.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4.如机检或系统测试中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5.最终验收。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为最终通过验收。乙方须配合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七)资料提供及提交要求1、乙方在培训期必须为甲方免费提供有关技术培训资料。2、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手册等)。43、乙方应在提供一份详细的计划表供甲方核准。该计划表包括货物及主部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装运等有关重大步骤和事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乙方提交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该计划表必须满足甲方设计、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的进展要求。4、在试运行前,乙方需免费提交操作与维修手册,使甲方及有关的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的货物。手册内应包括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的资料:(1)所有货物的规格及详细的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保证书。(2)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3)建议的定期保养期及项目。(4)建议紧急安全程序。(5)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八)培训1、乙方应派出经验丰富的授课人员负责对甲方的维修、操作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甲方人员能全面掌握系统的操作、维护等技能。2、工厂培训(若需要):乙方应为业主技术人员进行工厂培训,以达到了解货物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3、现场培训:乙方应在货物调试完毕后进行免费的现场培训,给予业主技术人员指导和演示,达到实际常规操作、进行零件的拆装、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九)售后服务1.为了保证系统工作正常及售后服务质量,乙方应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维护机构,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有稳定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乙方需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2.质保期:所有设备提供1年质保期,终身免费保养(不含耗材、配件),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3.质保期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4.质保期内甲方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的,乙方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5.乙方提供货物免费安装、调试、培训使用;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永久性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设备有故障通知乙方,乙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保证在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设备故障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在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的备用设备替代故障设备,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七、相关费用(一)甲方有权派技术人员到工厂进行监造和参与出厂验收,到工厂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业主负责。其余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二)甲方需要派技术人员到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到工厂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其余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三)属于乙方责任的所有设计与设计联络工作、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提供、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或进行督导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等的相关费用,均应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八、质量保证(一)乙方应确保其所供货物及其附件等组成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合同文件遗漏的一切事项,只要这些事项可以确定为是保证乙方所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所必须的,都应该被认为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和质量证明书。(三)乙方供货前必须提交合同货物的产品样本及有关测试、试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四)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的有效文件,确保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九、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除消防水池外金额的50%,消防水池金额的30%;第2期为(进度款):所有货物完成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除消防水池外金额的80%,消防水池金额的60%;第3期为(尾款):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剩余资金,最终金额以实际审定结算为准。十、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本合同内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乙方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乙方负责获得并提供给甲方使用,合同总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乙方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一旦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甲方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二)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交货,则按合同总价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30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二)乙方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三)货物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甲方同意由乙方予以整改,并在第一次验收结束之日起15天内重新组织验收;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四)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7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十二、争端的解决6(一)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二)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当继续履行。(三)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十四、附则(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一)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三)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商议并写入补充条款。所有修改或补充条款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其它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五)合同签约地: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乙方:高要区工建安装饰工(盖章)代表签字:程有限公盖代表签字:电话:0758-8399616电话:99249开户银存:中国农业银行肇庆高要支行帐号:446040027366签约日期:日签约日期:E2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 高压接力水泵系统 消防水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